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临淄区稷下小学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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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6-544993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临淄区稷下小学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完善防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淄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淄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及时控制,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明确职责、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提高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理能力,做好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东梅 校 长
副组长:
李文强 副书记
崔德广 副校长
冯子真 副校长
组 员:
吴丽花 教务处主任
路瑾珉 政教处主任
于春蕾 办公室主任
焦玉涛 总务处主任
韩克萍 总务处副主任
郭素云 一年级级部主任
焦萌萌 二年级级部主任
张春红 三年级级部主任
张 婷 四年级级部主任
刘 娟 五年级级部主任
职 责:
1.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严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并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适时做出预警。
3.及时指导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职责:
1.负责学校安全日常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2.协调有关处(室)和岗位落实职责,保证工作有效实施。
3.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应急工作的进展情况,准确提供相关信息。
4.及时上报学校突发事件有关材料,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进程,做好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5.搜集整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学校突发事件报告联系电话:7855817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电话:7855827
区教育局领导小组联系电话:7866502、7866536
五、突发事件种类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包括:火灾、交通、溺水、拥挤踩踏、特种设备、大型集体活动、外来暴力侵害、食品安全、传染疾病、危险化学药品、自然灾害、课堂(课间)等。
六、信息监测与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学校安全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日常的监管、监测和信息收集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学校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师生和学生家长举报或其他途径披露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逐级上报。紧急特殊情况,可直接上报区教育局。
(三)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立即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上报突发事件有关材料,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进程等,做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初次报告要快,进展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不同阶段报告必须详实、明确。
(四)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区教育局及当地政府汇报,突发事件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五)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学校发生各种突发事件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一)火灾事故
1.事发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并在第一时间报警。
2.学校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工开展救人、灭火、切断危险源等先期处置。
3.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消防队伍到场后,学校要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人员搜救和灭火抢险工作。
5.及时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做好安抚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二)学生上学、放学路上事故
1.事发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迅速开展自救互救,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122请求援助。
3.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维持好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公安、交警及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5.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和伤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处理好善后工作。
(三)溺水事故
1.当得知学生发生溺水的消息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迅速组织现场有经验的成年人开展救助工作,同时拨打110、120请求援助。
3.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做好溺水死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四)拥挤踩踏事故
1.踩踏事故发生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教师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及时拨打120请求援助。
3.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做好家属的抚慰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立即组织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
3.及时抢救受伤师生,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4.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大型群体活动事故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将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等上报区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发生事故,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迅速开展自救互救。
3.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和伤亡家属的抚慰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未落实引领制度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外来暴力侵害事故突发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制止、制服,无法制止的要立即报警,联系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等请求援助,并上报区教育局。及时救治受伤师生,必要时要组织师生疏散撤离到安全地点。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校园内师生的稳控、安抚工作,全面检查校园及周边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八)食品安全事故
1.事发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联系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援助救治工作。
2.追缴已购买的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品或物品,立即停止购买活动,封存可疑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应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拨打110、120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场所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区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化学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
3.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立即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一)自然灾害
1.事发后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
2.迅速将受灾情况报告事发地政府和区教育局。
3.组织师生安全避险转移和疏散,开展自救互救。及时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二)课堂(课间)突发事件
1.发生课堂(课间)突发事件时,在场教师应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并立即开展救援。
2.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联系校医和班主任,做好应急救治。
3.遇到重伤或不能判断伤情(病情)的,第一时间拨打120送医院检查救治。同时拨打110并保护好现场。
4.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5.通知家长并作好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十三)其他突发事件
发生其它突发事件的,依据事件性质和本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附:稷下小学应急处理救援组织网络、职责
1.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校长办公室)
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是学校整个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与应急处理救援相关部门和社区联络,负责协调应急处理救援期间各救援行动组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处理救援行动,保证应急处理救援工作及时、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负责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排查原因和责任。指挥部成员在接到事件报告或通知后,应火速赶到现场,并迅速了解和掌握事件基本情况,尽快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立即研究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1) 人员组成:
总 指 挥:李东梅
副总指挥:冷继茂、崔德广、张志华
(2) 总指挥职责:
① 决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② 统一领导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处理救援行动组人员和所需各种资源的统一调度;
③ 向公安、消防、卫生、安监、技监等相关应急救援部门报告,并始终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学校后,配合相关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④ 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项;
⑤ 向教育局报告事件情况和求援事项;
⑥ 向本校师生员工通报事件情况;
⑦ 根据教育局授权,向新闻媒体公布事件情况;
⑧ 负责事件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
2.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现场指挥:总指挥确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现场指挥职责:
① 根据事件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在事件现场指挥应急处理救援行动,力求把事件损失降到最低;
② 指挥事件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 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④ 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⑤ 把事件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总指挥报告;
⑥ 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
⑦ 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件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⑧ 负责事件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3.突发安全事件现场值班人员
日常值班:当日带班领导、值班教师
节假日值班:节日值班领导
突发安全事件现场值班人员职责:
① 在事件发生初始阶段,担当事件现场指挥;
② 在确认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后,向学校领导报告;
③ 按照应急处理预案的规定,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④ 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件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4.应急处理救援行动组:
通讯联络组:于春蕾、所在年级级部主任
疏散引导组:路瑾珉、孙玉玲及班主任
医疗救护组:于丽美、全体教师
警戒保卫组:焦玉涛、韩克萍、韦庆祥及保安
排险抢修组:总务处及全体教师
后勤保障组:总务人员
5、应急处理救援责任制
(1) 总指挥是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个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负总责。
(2) 现场指挥和现场值班承担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职责,指挥有关人员进行事件抢险,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和现场值班负责。
(3)对校内发生突发事件,根据责任大小,实施批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