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临淄区康平小学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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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6-558097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一、总则
为强化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各类教学安全事故,保障在校学生人身安全,规范课堂教学行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及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学科课堂教学、体育课、实验课、艺术课、信息技术课等全部校内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谁上课、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原则,任课教师为当堂课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课前安全要求
1. 教师须提前进班,检查教室门窗、地面、桌椅、电源、多媒体等设施设备,排查松动、破损、漏电、湿滑等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报修并记录。
2. 课前清点学生人数,核查学生出勤及身心状态,对迟到、缺勤、身体不适、情绪异常学生,第一时间对接班主任及家长。
3. 熟悉班级特异体质、特殊心理学生情况,课前做好风险预判,制定针对性安全防护措施。
三、课中安全管理
1. 教师上课期间全程在岗,不得擅自离岗、接打手机、早退,严禁驱赶学生出教室、将学生单独滞留教室。
2. 严格管控课堂纪律,及时制止学生追逐打闹、攀爬门窗、手持文具嬉戏、拥挤推搡等危险行为,杜绝课堂欺凌、学生冲突,严禁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
3. 分科专项安全管理:文化课规范学生文具、用电操作;科学实验课严格规范操作流程,教师全程监督,课后妥善收纳器材;体育课提前排查场地器械,做好热身运动,合理控制运动强度,重点看护体弱学生;音美、微机课规范使用专业器械与设备,规避割伤、触电、物品误食等风险。
4. 密切关注学生状态,学生出现受伤、突发疾病、情绪失控等情况,立即停止教学,做好应急处置,及时联系校医、班主任及家长,并上报学校。
四、课后安全规范
1. 有序组织学生排队离场,杜绝奔跑、拥挤、推搡,低年级教师做好学生交接工作,全面检查教室,防止学生滞留。
2. 课后组织学生整理教具、桌椅,任课教师关闭教室电源、门窗、水源,清理课堂安全隐患。
3. 做好课后安全台账记录,对课堂异常情况、安全问题及时登记、上报跟进。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 遵循生命至上原则,发生学生受伤、突发疾病、学生冲突、设备故障、火灾、地震、触电等突发事件,优先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快速开展现场处置与人员疏散。
2. 所有课堂安全事件,无论轻重,均需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部门,24小时内完成书面报备,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六、责任追究
1. 任课教师全权负责当堂课堂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工作;班主任负责班级特殊学生管理、家校安全沟通工作;学校管理层负责日常安全督查、培训与考核。
2. 因教师履职不到位、疏于管理、违规教学、隐患不报、处置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规给予通报批评、绩效扣分、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处负责解释与修订。
临淄区康平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