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临淄区康平小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 ||
|---|---|---|---|
|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6-558098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科学实验课教学管理,有效防范实验操作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与实验室设备安全,结合我校小学学段学生特点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各年级科学实验课堂及校内实验实践活动。严格落实谁授课、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任课教师为当堂实验课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课前安全管理
1. 教师课前认真备课,明确实验风险点,制定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开展超出小学生认知、存在高危风险的实验项目。
2. 课前全面检查实验室场地、水电、通风设施、实验器材、耗材,检查玻璃器皿是否完好、试剂是否合规,破损、过期器材试剂立即停用报备。
3. 课前清点学生人数,排查学生身体、过敏、特殊体质情况,对不适宜参与实验操作的学生做好专项安置。
4. 课前对学生开展实验安全教育,宣讲操作规范、禁止行为及应急常识。
三、课中安全管理
1. 教师全程在岗监管,不得擅自离岗,全程把控实验操作全过程,学生操作前教师必须完成示范教学。
2. 严格规范学生操作行为,严禁学生私自混合试剂、触碰水电设备、把玩玻璃器皿,严禁追逐打闹、互掷实验器材。
3. 腐蚀性、刺激性、易燃类实验材料严格管控使用量,全程监督使用,防止学生误食、溅伤、烫伤。
4. 及时观察学生身体状态,出现头晕、恶心、皮肤灼伤、试剂溅落等情况,立即停止操作,第一时间处置。
四、课后安全管理
1. 实验结束后,指导学生规范清理实验台面,分类回收器材、废液废料,统一归位存放。
2. 教师逐一关闭实验室水源、电源、门窗,检查是否遗留耗材、杂物及安全隐患。
3. 做好课堂安全记录,对课堂隐患、学生异常、器材损坏等情况及时登记、上报。
五、突发事件处置
1. 发生试剂溅伤、割伤、烫伤等轻微事故,立即停止教学,现场应急处理并送校医室处置,告知家长。
2. 出现学生过敏、呕吐、中毒、触电等突发严重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及时送医并上报学校、通知家长。
3. 发生漏水、漏电、器材破损、试剂洒落等场地设备险情,第一时间控险止损,组织学生有序撤离。
4. 所有安全事件须及时上报,24小时内完成书面报备,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六、责任追究
任课教师对当堂实验课安全、操作监管、安全教育、应急处置负直接责任;后勤部门负责实验室器材、水电设备定期检修维护;学校安全部门负责日常督查与考核。因履职不严、监管缺位、违规教学引发安全事故的,依规予以考核问责。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由康平小学安全管理处负责解释与修订。
临淄区康平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