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福山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6-558109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2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福山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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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内不得存在危楼、危房、危墙、危厕,学校要严格落实校舍设施的定期安全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

1、采取得力措施按期完成校安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工期

2、定期检查校舍承重构件。及时发现构件变形、裂缝、腐朽、渗漏、空鼓和内部设施损坏等走廊、楼梯、门厅通畅夜间照明和应急灯完好室内楼梯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90CM,外部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110CM空调、吊扇、电灯、玻璃等设施安装牢固,外窗台上禁放花盆杂物,以免坠落图书、档案室应设在一楼,设在二楼以上的要按承重安全设计标准建设定期维修避雷设,雨季前取得气象部门合格检测报告不得使用水泥檩条校舍老化断裂不易察觉,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3制订《建立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存入档案。校舍要定期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申请予以维修并建立检查维修记录。

4、校园内有建筑工程的,要求对建筑工地进行有效隔离,并悬挂安全警示语,对学生进行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