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临淄区凤凰镇梧台小学 考试管理制度 | ||
|---|---|---|---|
|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6-558065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严格执行并落实省、市、区关于考试管理的要求,特制定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一、二年级不得以纸笔考核的方式进行,侧重于学生读、背、诵等方式,以“乐考”形式进行。三年级以上每学期进行一次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期末考试。期末考试试题使用区教研室统一命题,统一采用等级制评价,不得以分数评价学生成绩。
二、其他学科如科学、道德与法治、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以考查为主,不进行期末考试,以随堂检测为主要组织形式。检测题目由任课老师自行命题,自行批阅,统一采用等级制评价,不得以分数评价学生成绩。
三、学科单元测验属于教学过程中的诊断性检测,由任课教师或教研组进行命题(也可采用学生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每个学科每个单元可进行一次测验。
四、所有的考试,任何人不得进行排名,严禁将学生成绩进行公开公布,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不得按学生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不得作为评价、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