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临淄区凤凰镇路山小学教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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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6-558085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1.教师在宿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教师按分配的房间住宿,不得擅自调换;保持房间整洁。
3. 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财务。
4.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5.注意消防安全,严禁挪用乱扯乱挂电线、乱装电源插头,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液化气。
6.注意防盗。不准私自留客住宿。
7.后勤处全面负责本宿舍安全工作。
8.设立宿舍安全员,熟悉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接受安全工作技能培训,协助后勤处做好宿舍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