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临淄区皇城镇第二中学招生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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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5-558069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4-2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全面做好二0二5年义务教育段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临淄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提高群众满意度、维护教育公平的现实需要出发,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实现规范招生、廉洁招生、阳光招生。
二、招生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按家庭居住地招生。
三、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适龄入学儿童年龄范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初中一年级招收2025年完成小学五年级学业的学生。
四、招生范围
皇城镇范围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五、提交资料
户口本
六、报名时间
2025年8月30日上午8:30到皇城二中报到。可由家长陪同。
七、有关规定
延缓入学办理程序:预报名时,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办理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到预报名学校领取“临淄区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家长填写并出具相关材料,由预报名小学开学后两周内统一上报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八、注意事项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及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调整学校招生意见,每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划片招生范围、时间、计划及有关要求。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不得擅自组织任何具有招生性质的面试、测试等活动;禁止擅自提前招生和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不得以借读名义接受计划外的“择校生”,不准安排计划外的插班生。
3.招生实行“六公开”原则,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所有要求公开的内容必须在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
4.加强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宣传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和实施。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布或宣传本校考试成绩;禁止排列名次;禁止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宣传炒作;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学生、社会发布其他各种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
5.强化中小学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学籍信息化管理,配备专(兼)职学籍管理人员,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凡弄虚作假,乱开休学、转学、毕(结)业证明,涂改学籍档案者,教育主管部门将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咨询电话:78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