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皇城镇第一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6-544950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2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皇城镇第一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1
  • 字号:
  • |
  • 打印

1.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要专室专用,不得从事其它活动。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己有。   

2.实验室要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3.实验室仪器设备要按计划采购,及时验收、入账,任何时候都要做到账册、卡片(标签)、实物三对应。   

4.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5.实验课对使用的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使用完毕,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6.实验课要爱护仪器设备,及时维修、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7.实验课中损失仪器要及时查明,根据情节,及时处理。仪器和药品需报废时,要严格审批手续。 

8.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仪器账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教学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9.实验课上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10.实验课上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实验室要对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