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临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听证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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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3-541569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12-14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为做好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增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2023年12月13日15时,在临淄区烟草专卖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临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准备听证材料。一是起草《临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及解读材料。二是确定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人及记录人。制定听证工作方案、听证邀请函、听证通知书、听证纪律、听证主持词等相关听证材料。
(二)发布听证公告。11月24日,临淄区烟草专卖局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召开〈临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听证会的公告》,公告事项包括:听证事项,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及报名办法等。自公告之日起,按照报名顺序受理自愿报名申请。12月7日,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临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听证代表公告,公示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12月13日15时,临淄区烟草专卖局举行《临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听证会。参加人员是听证代表8人,邀请代表5人,共有四项议程,一是听证人宣读《临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二是听证人就《临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作起草说明;三是各位听证参加人就《临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发表意见。四是听证人回答代表发言中提出的问题。
三、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一)意见建议
本次听证会共收集到一条建议:
第十二条 “城镇零售点间距根据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剔除不宜设置零售点的区域面积,结合辖区内规划零售点数量、零售点覆盖范围、经济繁荣程度等因素综合测定为55米。
自然村、行政村零售点间距参照城镇间距标准,结合人口数量、经济繁荣程度等因素确定为90米。”
建议城镇和农村零售点间距限制进行统一,最好统一设置为50米。
(二)采纳情况
临淄区烟草专卖局经过认真研究,充分论证,采纳以上意见建议,对城镇和农村零售点间距统一设置为50米。
特此报告。
淄博市临淄区烟草专卖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