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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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6679/2018-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8-04-28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闻韶街道办事处 |
2018年2月5日,区纪委派驻派出第一纪检组、监察室,对我街道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党工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两委班子会,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存在问题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履行组织领导职责还不够有力,没有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进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对上级巡察、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一是领导班子要落实好集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进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建立专题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工作措施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具体人员,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四是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把上级巡察、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街道党工委书记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抓全面,对整改落实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对重点事项亲自挂牌督办、对重点问题亲自过问解决;班子成员带头认领、对号入座,逐一检查分析,逐项研究措施,具体抓好各项整改落实任务,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存在问题二: 强化正风肃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履行正风肃纪职责还不够有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纠治“四风”不坚决,例在纪委组织的国庆期间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作风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对“落实不力”、“为官不为”等问题查处纠正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作风建设整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查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行为,严查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行为,严查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和土特产行为,严查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行为,严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升学宴事宜或借机敛财行为,严查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行为,严查到下属单位报销招待费用及个人支出行为。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处理,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二是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个方面的具体表现,加大监督执纪力度。重点查处行动少落实差、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弄虚作假等问题。对查出的“四风”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三是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凡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都组织开展明察暗访。
存在问题三: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方面。履行源头预防职责还不够有力,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发生违规用权行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和监督不规范。例在国庆期间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履行源头预防职责,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落实防控措施,健全完善内控机制。
二是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组织集体学习《临淄区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方法》提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和监督自觉性;对“三重一大”事项不规范问题自查自纠,凡应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而未纳入的坚决纳入,凡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三重一大”事项要求加以规范。
存在问题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带头示范方面。履行表率示范职责还不够有力,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督导、不检查,不按规定开展廉政谈话和约谈,不认真记录《记实簿》,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例班子成员因环保问题被问责。
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信访亲自批办。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协调解决问题,做好专题分析、分解任务、推动落实。建立约谈制度,每年至少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支部书记进行1次廉政约谈和廉政谈话,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二是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工作抓好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坚持做到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问题;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对了解和掌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 、纠正处置。
三是当好廉政表率。班子成员严格自我约束,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自己,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