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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制 公 安 【概况】 2010年,公安机关在社会各阶层重新调整和布建了维稳信息队伍,延伸信息触角,提高了维稳工作的超前性和主动性。年内,共收集、整理、研判上报情报信息955条,重大不稳定因素预警率100%。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7次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23起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进行了妥善处置。对全区163家交互式论坛、个人博客、网络群体等网络分门别类建立社区台档,实行动态管理,完善网上违法犯罪落地查控机制。通过网络技术手段,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3名。其中,网上逃犯19名。年内,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596起,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40人;打掉犯罪集团35个,查获集团成员141名,缴获赃款、赃物折款560万元。抓获上网逃犯320名。其中,本地逃犯103名,外市逃犯126名,外省逃犯91名。抓获各类流窜犯罪嫌疑人149名。其中,刑事处理101名,由此破获刑事、治安案件134起。共侦办经济犯罪案件85起,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38名,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317万元。年内,共查处、调解治安案件8755起,行政处罚703人次,呈报审批劳动教养24人。全区共登记暂住人口45938人,办理暂住证40747人。通过对暂住人口管理,破获刑事案件15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64人。共核对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18215人次,受理公民出国(境)业务11918人次,报备法定不准出境人员313人次。通过治安巡防,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191人,破获各类案件270起。在技防建设中,全区共累计建成电视监控804套,安装探头7130个。通过科技防范,预防刑事案件87起,并为191起案件的侦破查处提供了直接证据。110接警112076次。其中,有效报警9028起,含刑事警情1826起,治安警情6996起,交通事故警情206起。通过110接处警,破获刑事案件102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90名。其中,逃犯121名。为人民群众提供救助服务2320起。年内,圆满完成重大警卫和保卫任务20次。先后启动公安与武警联动联防机制,超前谋划,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圆满完成了第二十二届省运会、亚足联U19青年足球锦标赛等在临淄重大赛事的保卫任务,确保了赛事的绝对安全。年内,26个室队所43名民警受到区委区政府的表彰奖励,3个室队所记集体三等功,12名民警记个人三等功。2名民警分别被省公安厅或市委市政府记个人二等功,10个室队所56名民警受到市公安局的表彰奖励,3个队所6名民警受到省公安厅的表彰奖励,10个队42名个人受到省运会执行委员会的表彰奖励。2名民警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1名民警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淄博市劳动模范,3个队所8名民警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奖励。临淄公安分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年内,公安机关在社会各阶层重新调整和布建维稳信息队伍,延伸信息触角,提高情报信息搜集的广度和深度,共收集各类情报信息955条,重大不稳定因素预警率100%,为领导决策和服务现实斗争提供依据。宗教活动的安全保卫进一步加强,根据“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对政府批准的宗教聚会点予以保护,及时查处取缔非法活动场所11个。对自由传道人和提供非法聚会场所人,及时对他们进行宗教政策、法规教育,敦促他们放弃非法活动,警告他们不要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深化同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斗争。年内,以打击散发、传播邪教宣传材料的现行案件为重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名。其中,依法逮捕3名,劳动教养1名,行政拘留1名。查缴邪教宣传材料2300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7次协查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23起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进行了妥善处置。(李金平) 【打击刑事犯罪】 是年,始终把社会影响大、危害大的案件侦破放在首位,坚持“命案必破”和“黑恶必除”,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先后侦破了稷下街道王家庄“12·28”王敬之被抢劫杀害案、牛山路“1·02”张春华被伤害致死案、“2·09”皇城镇四官村王中良故意杀人案、南王镇“2·14”燕治国被伤害致死案、“5·16”吕庆志被伤害致死案、钟惠娟被抢30万元案、李少贞被“网友”抢劫案、凤凰山盗掘古墓葬案、张浪系列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董林成系列入户盗窃案、东泰广场价值80万元玉器被盗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打掉了王亮等15人盗窃机动车、刘建桐等7人贩卖毒品等犯罪集团。年内,立足维稳大局,密切关注刑事犯罪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犯罪活动,适时开展了“打黑除恶”、打击防范“两抢一盗”犯罪、“打流追逃”等专项斗争。通过各项专项斗争共破获各类现行案件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1名,抓获上网逃犯320名。其中,本地逃犯103名,外市逃犯126名,外省逃犯91名。抓获流窜犯罪嫌疑人149名。其中,刑事处理101人,破获刑事、治安案件130起。强化刑侦技术工作服务侦察破案,年内刑侦技术民警勘查各类案件现场959起,勘查率100%。通过技术系统串并案件68串230起,录入嫌疑人鞋印260份,提取指纹334枚,鞋印315枚;通过恒锐足迹系统串并案件55串,比中案件10起,提取各种痕迹物证983件,提取率87%,分析率和建档案率为100%。法医共检验鉴定各类尸体237具。其中,刑事案件尸体16具,非刑事案件尸体70具,交通事故151具;出具尸体检验鉴定书或检验报告237份,所有鉴定均定性准确,无一出现错误。受理伤害伤情鉴定1021次,及时准确为刑事、治安、民事案件提供了有力证据。在法医物证及毒化检验中,进行PSA检验50份,检验鉴定酒精和毒品35次,全国未知名尸体信息系统录入信息5人次,向上级部门送检DNA检材74次,向市法医鉴定中心送检会诊人员55人次,连续三年保持了法医工作零上访。情报信息共搜集人员信息资料3336份,现场指纹录入177起案件,610枚指纹,经指纹比对直接认定案件211起。其中,本地案件57起,省内协查案件31起,全国协查案件123起。年内,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625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324起(含积案、外地案件),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568人,打掉犯罪集团35个,抓获成员141人,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560余万元。刑侦大队年内被省运会执行委员会评为第二十二届省运会等重大赛事安保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公安厅评为打击文物犯罪先进集体,被市公安局、市供电公司评为全市防范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市刑侦业务工作考核中连续两年获得全市第二名,打击防范“两抢一盗”犯罪大会战全市第二名,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及农村“打黑除恶”工作第一名。有8名民警记功受奖。 【打击经济犯罪】 是年,以打击涉众性经济犯罪、打击整治发票犯罪、打击银行卡犯罪、打击假币犯罪等为重点,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重点企业的联系,深入调查研究,把握社会动态,先后打掉了以王宏伟为首的涉案价值2400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团伙,破获了王洪兴、王希会票据诈骗案,刘永进等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西高村和崔郭村村委委员职务侵占案等一批影响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经济犯罪案件。年内,共破获案件8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317万元。协助外地警方执法办案42次,收缴假币7.7万余元、假发票17万余份。经侦大队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优秀基层单位,被第二十二届省运会执行委员会评为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等重大赛事安保工作先进集体,有3名民警立功受奖。(张继柱) 【治安管理】 是年,治安管理工作以省运会、亚青赛安保为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平安临淄、和谐临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继续坚持固本强基,推进治安安民工程建设,深化社区警务战略,创新警区工作模式,全区55个社区警务室制定了规范的“警区工作日志”“基本情况档案”,实现了“布局设置、外观标识、制度牌匾、设施装备、工作台账”五统一。强化重点单位、部位的监管力度,年内,多次开展输油气管道及周边秩序整治,成立10人专职护线队伍,拆除输油管道地上占压物2座,保证了管道运营安全。开展打击“三电”专项行动,破获涉电刑事案件8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全区199所学校、幼儿园落实了人、物、技防措施,配备专职保安351人,配发校园防卫器械2646件,安装电视监控探头948个,集中报警系统173套。开展旅馆业、娱乐场所、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出动警车6800台次、警力1.35万人次,检查中小旅馆1654家次、出租房屋1751处次、网吧1998家次、其他场所1895处次;发现隐患339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5份;依法取缔非法旅馆10家,行政处罚旅馆6家,治安处罚11人,抓获逃犯12人。查处违规歌舞娱乐场所86家。其中,强行取缔8家,责令自行关停66家,规范经营12家。行政处罚违规网吧5家。查处“黄赌毒”案件39起。其中刑事案件3起,刑事处理3人;行政案件36起,行政处罚107人。严格危爆物品管理。年内,对4家煤矿、12家铁矿、10家采石矿业公司、1家民爆公司、1家烟花爆竹销售单位、6家涉枪单位、60家剧毒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52起,责令其限期整改。组织培训涉爆从业人员260人次,网上审批爆炸物品1779件、剧毒化学物品520件。从审批到爆破作业实行全程监控,杜绝了流失或非法使用。开展治爆缉枪、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出动宣传车60台次,挂横幅、贴标语79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8万余份;查处涉爆案件30起,刑事处理2人,行政拘留32人,其他处理5人;收缴各类枪支12支、子弹220发、雷管120枚、私制炸药6000千克,收缴烟花爆竹133万头、礼花弹1.2万个。年内,共查处、调解治安案件8755起,行政处罚703人。其中,行政拘留534人,其它处理169人。侦办各类刑事案件33起,移送起诉15起35人,刑事处理64人,其他处理11人。经缜密侦查,破获了公安部督办的徐某某等人生产、销售茅台、五粮液假酒案,刑事处理30人,涉案价值1800余万元。完善虚拟网络监控,成立4人网络管理稽查队,对163个网上活动活跃的论坛、个人博客、网络群体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年内,处置有害信息512条,通过网络监控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3名。其中上网逃犯19名。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共同侦破了公安部督办的山东首起“天龙八部”游戏账号被盗黑客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组织开展“平安省运”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行动,消除各种隐患167起。对重大安保任务进行风险评估,制定详细周密的保卫方案。年内,出动警力1.2万余人次,圆满完成了省运会、亚青赛、第七届国际齐文化旅游节等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治安大队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特级治安大队,三中队被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 (王茂才) 【公安法制工作】 公安机关的公安法制建设,从端正执法思想,强化执法培训,加强管理监督,转变执法做法入手,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执法质量。年内,共举办法律培训班8期,培训民警847人次。不断加强和完善法制监督机制,贯彻执法案件六级审核制度,使每起案件都能在执法工作的监督制约之下,保证了案件处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年内,共审核治安案卷436卷673人,审核取保候审案卷157卷167人,审核监视居住案卷31卷34人,审核撤销案卷21卷27人。开展综合检查4次,专项检查2次,执法质量考评2次,共检查行政案卷820卷,刑事案卷130卷。通过检查,发现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13个,个性问题81个,全部进行了纠正。年内,呈报审批劳动教养24人,全部做到了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使用法律得当,定性准确,程序合法,上报案件批教率100%。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起13人,均维持原裁决,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无国家赔偿案件。认真开展法律宣传,先后组织开展110爱民宣传日法制宣传活动,以“和谐省运、法制同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制临淄”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印发宣传材料3500份。临淄公安分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李金平) 【户政管理】 是年,户政工作以第六次人口普查前户口整顿为重点,加强了对实有人口的管理。办理常住人口迁入12787人,迁出11469人。办理出生落户5296人。其中,年内出生落户4391人,往年出生落户905人。注销死亡人员户口4709人。其中,年内死亡人员3892人,往年死亡应销未销人员817人。加强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管理,抽调民警成立稽查队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年内,登记暂住人口45938人,新办暂住证40747个,签订出租房屋责任书5459份,通过清查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64名。其中,逃犯21名。破获刑事案件152起,处罚违法暂住人员226名,违规租赁房主105人,单位4家。按市老龄委、市公安局部署,走访调查80岁以上老年人12550人,为老年人上门办二代证4087个,送二代证2522个,办理注销户口1304人。年内共办理二代证23995人次,办证换证率92.21%;16岁以上人员照片采集率99.1%,办证率96.79%。认真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前户口整顿工作,培训户口整顿入户核查员2938人。全区入户核查登记609352人,发现人户分离的37544人,已纠正680人,流出6563人,户口待定1613人。发现户口登记项目差错61675个,已更正20636个,纠正公民身份证错号4个。以城区沿街门牌编划为重点,开展门楼牌清理整顿。年内,编划装订新命名的街路巷、新建生活区或更换损毁严重的门楼牌13915块。同时更新完善了“公安平面方位图”,为全市公安机关打防控应用平台标准地址库数据采集、录入工作提供了基础依据。 (王茂才) 【出入境管理】 是年,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基础工作。严格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定期对全区各涉外酒店前台户管员进行业务培训,检查各涉外宾馆、饭店的临时住宿登记情况,重点检查境外人员与境内人员联合组团的团队,及时核对上报的临时住宿登记簿,对不按规定进行临时住宿登记的单位及时进行处罚,确保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三率”(及时率、准确率、申报率)。年内,共核对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18215人次。加强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工作,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数据采集规格要求,进一步规范采集工作,提高信息采集准确率,认真维护日常数据,做到了运转流畅、规范准确、管控有效。年内,报备法定不准出境人员313人次。做好出入境证件办理,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依法办理出入境证照。年内,受理公民出国(境)业务11918人次。做好亚青赛外事安保,对入住球队人员、记者一一进行登记,全面掌握了解其行程,制作了《随从安保人员联系表》《现场安保人员登记表》《临淄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联系表》《驻地民警翻译登记表》《应急处置组联系人登记表》等表格,在驻地、球队、赛场分别安排翻译,与其他安保人员密切配合,协助解决安保问题,掌握与会外国人动态,及时向分局安保部和赛区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确保了赛事期间临淄赛区未发生外事安保问题。是年,出入境管理工作获得省公安厅全省出入境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并获临淄区“三八红旗”集体荣誉。 (张继柱) 【110接处警服务】 是年,公安机关110接警服务台,紧紧围绕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抢险救灾、救危助困、服务群众,积极主动、认真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加强接处警规范化建设。年内,110共接警112076次。其中,有效警情9028起,含刑事警情1826起、治安警情6996起、交通事故警情206起。通过110接处警,破获刑事案件102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90名。其中,逃犯121名。公安部通辑的A级逃犯李广志在吉林省抢劫杀人后,畏罪潜逃到山东。8月3日19时在张店城区抢劫后,搭乘一辆车牌号为鲁CTK302的出租车,沿309国道往临淄方向逃窜。110接警报务台接到上级堵截指令后,立即指令孙娄、雪宫两派出所出动警力在309国道一诺路口集结,设卡堵截。参战民警及时将犯罪嫌疑人乘坐的鲁CTK302出租车拦截,李广志见状下车逃窜,被参战民警追到一诺路的绿化带旁制服,成功抓获归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广志先后在吉林和山东的济南、淄博等地抢劫作案10起,致3人死亡、5人受伤。 (李金平) 【执法工作再获殊荣】 是年,公安分局在执法工作中,坚持用教育增强执法观念,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用考评检验执法质量,用监督确保执法公正,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水平。年内,分局以教育为先导,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教育,职业道德和执法警示教育,增强民警的法制观念。利用业务培训、上课辅导、岗位练兵、疑难案件点评等多种方式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民警的整体素质。按照“覆盖全警、严密环节、规范流程、统一标准”的要求,汇编《临淄公安执法规范》印发各单位,将各类案件的办理程序绘制成执法办案流程图25个,依照法律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7项,用以规范执法办案。加强基础建设,规范办案场所,派出所、刑警中队询问、调解等办案功能区建设基本完成,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所、队等级评定全面达标,建立管理台账6本。推行网上执法办案,增添笔记本电脑67台、便携式打印机32台,更新了办案条件。采取网上监督、案卷展评、随机抽查、综合考核等方式检验执法质量。落实主管领导、法制部门、警务督察、业务单位等四级监督和“六审核”“六把关”制度,确保公正执法。是年10月,公安分局再次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全力做好省运会 亚青赛安保工作】 是年,二十二届省运会部分赛事、亚青赛部分决赛在临淄进行。公安分局成立临淄赛区安全保卫指挥部,研究制定了赛场、训练场、运动员驻地、乘车路线安保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预案,细化、量化安保措施,实行定人、定岗责任制,分工包岗,各负其责。开展“平安省运”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多发性犯罪,破获各类案件142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79名。清查歌舞厅、桑拿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1078家,依法取缔违规场所86家。消防安全检查各种场所615家,整改火险隐患27个。严格网络监管,发现扬言在赛场寻衅滋事网民5人。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出动20辆警车、100名警力,对城区14个巡区、农村10个片区及5条重点道路进行不间断巡逻。省运会期间,临淄赛区参赛代表队、媒体记者,入住5家宾馆、酒店,由5个派出所负责安保工作。亚青赛决赛阶段,8支外籍参赛队伍、媒体记者分驻万豪大酒店和齐都大酒店,分局安排80名民警负责安全保卫;抽调6辆警车、12名民警、18名武警,分为3个巡逻组,专职负责来宾驻地、涉外场所周边的巡逻防控;宾馆、酒店的保安队员、治安志愿者等群防力量与执勤、巡逻民警密切配合,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安全保卫网。在赛场安装安检门11个、X光机4台、车底检测仪1台,配备手持探测器44把,每场赛前进行搜爆排险;场内按座区安排若干组执勤民警,维护赛场秩序,重点赛事增加20名民警、60名武警强化安全保卫。另抽调110名警力成立4个机动组,分别在内场和南、北、西门指定位置待命,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省运会、亚青赛期间共出动警力9800余人次,圆满完成了安全保卫任务,实现了“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目标。是年12月,分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第二十二届省运会等赛事筹办工作先进集体,治安大队被省运会执行委员会评为省运会等重大赛事安保工作先进集体,1名民警被市委市政府记二等功,3名民警被市人社局、体育局等部门记三等功,42名民警受省运会执行委员会表彰。 【武警看守】 2010年,武警临淄区中队坚持从严治队,单项工作争第一,全面工作创一流,整体推进中队建设,取得优异成绩。按照“按纲建队”计划和年度工作思路,组织官兵开展崇尚理想、坚定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促使官兵端正服役态度,安心部队工作。认真贯彻条令条例和正规化管理规定,加强作风养成,干部、党员自觉提素质、强能力、树形象、做表率,为战士做出榜样。根据年内武装警戒、安保、巡逻等勤务工作的特点,按照训练大纲和年度训练计划,与武警支队作训部门及时调整训练内容,修定训练教案,培训教员,开展专勤专训,提高官兵勤务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落实值班执勤制度,中队每周一次执勤教育课,分析形势,找出问题,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哨兵坚守岗位,干部带班查哨,提高警惕,落实责任,确保监所和营区的绝对安全。年内,对承担的大项任务,中队都精心制定方案,做到万无一失。9月,临淄第七届国际齐文化旅游节,中队出动兵力124人次,完成了保卫任务;10月,亚青联U19青年足球锦标赛,中队出动巡逻车62台次,兵力710人次,完成了临淄赛区的安保任务;省运会期间,中队动用兵力995人次,完成了赛区外围武装警戒任务。全年执行看押或押解等临时勤务69次,出动兵力212人次,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看守民警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发挥教育、挽救、转化、矫治等职能作用,实行人性化管理,尊重和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教育感化在押人员悔过自新,做守法公民。 (王茂才) 【消防工作】 2010年,区政府在保证消防业务经费支出的同时,拨专款218万元购买8吨泡沫水罐消防车一辆,高端大功率消防车一辆,配齐了消防抢险、救援、化学攻坚组的个人防护装备,另拨款50余万元购置了侦检、破拆、救生、排烟等特种器材30余套,是历年来政府投资最多的一年,大大加强了消防战力,保障了消防任务的完成。年内,共接警出动448起,出动车辆1120辆次,出动官兵5600余人次,抢救火灾362起,参加社会救援86起,解救被困人员92人;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38.4%和23.5%,全区的火灾形势保持了持续平稳。广泛开展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组织官兵到社区、农村、企业、学校举办专场讲座30余次,举行消防站开放43次,受教育群众4.5万余人次,组织410余名企业及单位法人代表、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队员、特殊工种人员到市消防协会和省安保公司进行了消防培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非法扰民、消防条件达不到要求的歌舞娱乐场所依法关停取缔53家。对“九小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消除了大批隐患,确保了齐文化旅游节、省运会、亚青赛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共检查各类单位1130余个,发现火灾隐患672起,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89起,依法立案处罚95起,罚款65万元,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12家,临时查封26家。开展了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与安监、质检、教育、旅游等部门协作,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对全区所有建筑物消防设施开展清查整治,对建审和验收监督管理严格把关,年内审核163家在建工程,验收工程项目104个。 【道路交通疏堵保畅】 2010年,交警大队报请区政府审批同意,由区财政拨付专项资金,招聘50名交通协管员加大了对全区重点路口的车辆疏导。针对各类交通堵点,采取了对重点路口禁止左转弯、主要路口交通渠化等措施,规范了城区高峰期车辆通行秩序,使出行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道路能行能力大幅度提高。 【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是年,以省运会交通安保工作为主线,利用齐陵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日均登记车辆350辆次,守好了淄博“东大门”。先后组织开展了迎省运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秩序整治、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等17项专项整治活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8.2万余起,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07起,醉酒驾驶6起,依法拘留驾驶员26人。查扣违法载人农用车60辆,查扣搭建简易载人装置的各类违法机动车31辆,对14名无证驾驶员依法行政拘留。 【联合整治大货车超载】 是年,在全区开展了治理超限超载和联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活动,由区委政法委牵头,从交警、交通、公路、公安等部门抽调专门力量,成立联合执法队,从严查处大货车进城、车辆超载超限运输等道路违法行为,查处大货车违法行为1.9万起。争取区政府财政资金81万元,在外环路与城区交界处设置了四座固定拦阻设施,阻断了大货车进城通道。 【交通安全保卫】 是年,交警大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了省运会、亚青赛、齐文化旅游节等一系列重大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大队共执行各项警卫任务203次。其中,一级警卫任务2次,二级警卫任务8次,外事任务48次。确保了春运、各级“两会”、高考中考等重要时期、重要节日、重大事件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是年,交警大队按照“提前规划,同步更新,科学规范”的原则,切实加强了全区交通设施建设,在全区施划道路交通标线4.8万平方米,为城区25所中小学校、4所幼儿园设置了提示标志58面,投入3万元增设五类车辆禁止通行大型标志2面。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是年,交警大队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建设,组织开展了“迎省运、文明交通我参与”走进校园大型宣传活动,小学生交通志愿者文明劝导活动,“拒绝酒驾”提示牌进酒店活动,交通安全进戏场等多项活动。在区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连续、多层次地报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以及重大成果。先后在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427篇。其中,国家级15篇,省级34篇,市级378篇。 【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 是年,交警大队投资40余万元在临淄大道众海车业新上一条车辆检测线,有效缓解了车管所检测线超负荷检测压力,解决了群众审车难的问题。投资55万元在淄博工业学校北校筹建了5000余平方米的全封闭、高标准的现代化“三小”车辆驾驶员人考试场地,方便了全区群众就近参加考试。在东高社区设立了交通管理服务站,使社区群众平均2小时的业务圈缩短为30分钟,进一步方便了社区群众。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是年,交警大队开展了警民恳谈活动,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赢得了广泛的信任与支持。共举办警民恳谈活动72场,民警参与122人次,群众参与820人次。悬挂横幅13条,摆放宣传展板31面,征求公安类意见建议123条,非公安类11条,当场解决109件。开展了“深入村居(企业),深入群众,服务民生,维护稳定”大走访活动,共走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5家,走访群众57人。 【执法规范化建设】 是年,交警大队投资120余万元对事故处理科办公楼进行了改扩建,对各类办案设施进行了更新,建设安装了3套视频监控系统、3套录音设备和2套报警装置。12月7日,经省道路交通事故规范检查组验收,事故处理软硬件均已达到全省一等事故处理岗位创建标准。 【交通管理科技建设】 是年,大队建设启用了309国道尧王高清晰固定测速卡口系统,提高了对超速违法行为的查处能力。建成了桓公路利群超市1座、齐都镇政府5座电视监控,增强了对主要路口、路段路面管控能力。改造并整理规范了指挥中心电视监控,配备了2套交通违法抓拍系统,更新了1套交通违法抓拍矩阵。(化 鹏) 检 察 【概况】 2010年,区人民检察院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全面开展“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推进年”和“执法为民零距离活动年”,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全面进步。是年,共受理提请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2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59人,受理移送起诉各类刑事犯罪被告人706人,经审查依法起诉661人。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27人,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9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7件,追捕、追诉漏犯27人;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民事行政案件21件,代表国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 【维护社会稳定】 是年,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稳准狠地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359人,不予批准逮捕62人,起诉各类刑事案件被告人661人,不起诉45人。对132起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35起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金融诈骗、制假售假、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犯罪,快捕快诉,依法严惩。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了王中良致5死2伤故意杀人案和毛香基等6人涉案金额800万元的生产销售假冒“五粮液”“茅台”白酒案等一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案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6起社会危害不大、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案件,积极促成刑事和解;对202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启动简易程序快速办理,及时救助被害人。灵活运用强制措施,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可捕可不捕的不予批准逮捕62人;依法对15名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犯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服务,广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增强群众崇尚法治和依法维权的意识,维护了全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用心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10件。其中,来信67件,来访43件,属于检察院管辖的控告、举报线索67件,申诉案件12件。办理上级交办案件5件,妥善处理集体访1件,告急访1件,上访老户1件,全年无赴省进京涉检上访案件发生。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突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挪用公款、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23件27人。其中,贪污案9人,受贿案10人,挪用公款案8人。依法起诉23件25人,判决24人,其中实刑判决5人。涉及惠农资金、土地征用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2人,涉农职务犯罪3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5人。查办司法和行政执法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9人。其中,玩忽职守案7人,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案2人,均为重大案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年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41场次。与临淄地税分局联合编制预防职务犯罪台历2000余份,发放到全区机关干部。加强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制定了《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意见》,实行系统专项预防、固定场所教育、流动法制宣传“三结合”的职务犯罪预防新模式,对临淄中学、辛店街道九村合居工程等15个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和重点预防。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0人次,组织召开预防联席会议11场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漏洞及问题,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9份,为企业的平稳发展提供了优质服务。 【诉讼监督】 是年,共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57件。防止漏捕和追诉漏犯27人,追诉罪名12个,对9件定性不准的案件依法改变移送罪名,均被法院采纳。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1件,立案审查21件,提请抗诉5件,建议提请抗诉16件,经法院再审改判10件,服判息诉1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件,代表国家支持起诉4件,行政执法监督1件。针对淄博环鑫家电配件有限公司不按时缴纳耕地开垦费39万元,建议国土资源分局及时进行了追偿。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年共进行检察长检查6次,自行检查51次,联合检查24次。对4件不符合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案件依法提出变更意见,均被采纳;对1件刑期计算错误的案件依法监督纠正。推行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谈话教育制度,受理在押人员申诉、控告、检举等5次,解答涉法问题348次,积极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 是年,共办理各类检验鉴定案件124件。其中,检验鉴定和视听技术案件57件,法医学文证审查49件,物证照相3件,文痕检检验鉴定5件6人,司法会计鉴定1件,现场勘查1件。经过审查,提出退回公安机关重新鉴定意见2件;出具文证审查意见书、视听资料等材料96份,办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47案430小时。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办理并存档公文245件,网上传阅公文1543件,发布检察信息334条。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办理各类案件799件,综合事务管理录入信息512条,网上公文流转、网上办文办案数量和质量、绩效考核效果等明显提升。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完成了检察专线网联网,为控申科开通了专线举报电话。 【检察队伍建设】 是年,对区检察院班子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结合“创先争优、争做临淄先锋”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了“为人知恩、处事知耻、工作知忧、做人知足”为内容的“四知”教育,进一步深化临检精神、科室理念、人生格言“三位一体”检察文化建设,使干警在不断获知、感知、明知的过程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全面推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立案报备,逮捕“上提一级”办理,撤案、不诉报批以及纪检监察部门跟踪监督等制度,加强了对办案各环节的动态全程监督。围绕提升综合素能,深入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由各业务部门工作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的干警轮流担任授课检察官,对自己司法实践中积累的经验、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业务探讨和互动交流。举办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技巧、公诉庭审对抗、法律文书说理、检察应用理论研究等14个专题讲座。围绕锻炼岗位技能,先后开展了刑事案件论辩赛、法律文书制作现场赛、精品案件评选、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等11项技能比武,24人次在全市检察系统组织的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中获奖。检察应用理论研究成果《论刑事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获第五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第二届山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年会一等奖。是年,区检察院先后荣获各级表彰奖励16项。11月30日,区检察院被表彰为2010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公诉科副科长徐会生被评为淄博市首届“十佳”基层政法干警,中共临淄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联合作出了《关于开展向徐会生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孙海燕) 审 判 【概况】 2010年,区人民法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官民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作为主要任务,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各项审判职能。共受理各类案件8204件,审执结8205件(含旧存),结案标的额4.9亿元。调解结案率、实际执行率、服判息诉率显著提升,上诉率、上诉发改率、抗诉率大幅下降。 【刑事审判】 是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06件644人,审结403件630人。依法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08件124人。其中,交通肇事99件103人,投放危险物质3件14人,其他6件7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74件106人。其中,故意伤害47件64人,非法拘禁10件25人,强奸8件8人,绑架5件5人,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诬告陷害、遗弃等各1件1人。侵犯财产案件143件260人。其中,盗窃89件169人,抢劫23件42人,诈骗13件17人,职务侵占5件10人,故意毁坏财物7件14人,敲诈勒索4件6人,抢夺、挪用资金等各1件1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42件86人。其中,盗掘古墓葬11件39人,寻衅滋事10件18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6件9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5件6人,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件2件2人,邪教组织1件3人,聚众斗殴1件3人,招摇撞骗3件3人,其他3件3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4件21人。其中,合同诈骗5件5人,非法经营3件4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2件5人,持有、使用假币案件1件3人,假冒专利案件1件2人,票据诈骗和信用卡诈骗等案件各1件1人。贪污贿赂案件16件22人。其中,受贿7件7人,贪污5件5人,挪用公款3件8人,单位受贿1件2人。渎职案件6件11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0人,三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104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69人,拘役的1人,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382人,管制的4人,单处罚金的25人,免予刑事处罚的24人,宣告无罪的1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当宽则宽、该严则严,确保罚当其罚。对首犯、主犯和累犯,坚持从重打击;对初犯、偶犯和过失犯,依法从轻处理。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准确界定量刑起点,合理确定量刑幅度。加强刑事和解工作,对真诚悔罪并取得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谅解的刑事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解率达93.65%。积极推行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协调综合治理、检察院、公安、司法、人事、民政、教育、劳动、团委、妇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与社会矫正和社会帮教制度的有效对接。 【民事审判】 是年,共受理各类一审民事案件2135件,审结2141件(含旧存),标的额5157.85万元。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841件。其中,离婚737件,婚约财产纠纷2件,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10件,抚养、扶养关系纠纷39件,抚育费纠纷18件,扶养费纠纷11件,监护权纠纷1件,赡养纠纷17件,探视子女权纠纷2件,分家析产2件,解除收养关系1件,其他1件。依法审结继承纠纷案件21件。其中,法定继承17件,遗嘱继承2件,继承权确认纠纷1件,其他1件。依法审结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80件。其中,财产权属纠纷5件,财产损害赔偿10件,相邻关系3件,其他62件。依法审结证券及股东权纠纷18件。其中,证券纠纷2件,股东权纠纷16件。依法审结人身权纠纷案件1075件。其中,人身损害赔偿992件,(含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904件,医疗事故损害赔偿6件,其他人身损害赔偿82件),名誉权2件,其他人身权81件。依法审结特殊侵权纠纷案件63件。其中,雇员受害赔偿53件,产品责任6件,动物致人损害赔偿2件,其他2件。依法审结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适用特别程序及其他纠纷案件43件。案件审理中,坚持“多调解,少判决”,“当调解则调解,当判决则判决”原则,共调解结案1266件,撤诉336件,驳回起诉3件,判决结案536件,调撤结案占总结案数的74.82%,调撤结案率、服判息诉率显著提升,上诉率、抗诉率大幅下降。 【商事审判】 是年,共受理各类一审商事案件2945件,审结2948件(含旧存),审结诉讼标的总金额1.66亿元。依法审结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907件。其中,买卖合同纠纷349件,借款合同纠纷558件(含民间借贷纠纷447件,企业之间借款2件,其他109件)。依法审结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件7件。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2件,房屋拆迁合同2件,其他3件。依法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49件。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6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1件,其他2件。依法审结运输合同纠纷31件。其中,货运合同13件,客运合同10件,其他8件。依法审结担保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案件1578件。其中,担保合同1329件,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249件。依法审结其他合同纠纷案件287件。其中,合同代位权纠纷1件,租赁合同纠纷64件,承揽合同30件,仓储、保管合同3件,委托合同6件,居间合同3件,保险合同11件,储蓄存款合同3件,信用卡纠纷3件,农村承包合同27件,服务合同19件,劳务合同58件,其他59件。依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9件。其中,劳动合同2件,事实劳动关系争议1件,劳动保险2件,其他84件。在审结案件中,判决结案1166件,调解结案1331件,裁定结案449件。其中,裁定驳回起诉7件,准予撤诉442件。妥善化解各类商事纠纷,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行政审判】 是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41件,审结241件。在审结的案件中,不服公安治安管理的1件,不服土地资源管理的68件,不服城建管理的31件(含拆迁5件,房屋登记2件,其他24件),不服计划生育管理41件,不服交通管理41件,不服水利管理20件,不服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4件,不服民政管理2件,不服药品管理2件,不服工商管理1件,其他30件。按不服行政管理内容划分,行政处罚121件,行政许可1件,行政裁决3件,履行法定职责84件,其他32件。经审理、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原具体行政行为的1件,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原具体行政行为的2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2件。裁定准许原告主动撤诉的236件。其中,行政处罚119件,行政裁决3件,履行法定职责84件,其他30件。是年,共受理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案件43件,结案43件。其中,自动履行7件,和解3件,强制执行33件。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积极探索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不断完善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官民和谐社会关系的建立。 【执行工作】 是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787件,执结1787件。在结案件中,婚姻家庭、继承254件,权属、侵权380件,合同1124件,其他29件。按执结方式划分,不予执行1件,自动履行695件,和解286件,强制执行777件,终结28件。继续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结率达到了100%。对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结案标准,发放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由执行局与法庭共同承担执行任务。通过科学配置执行权,完善执行流程管理,落实七告知(即告知申请执行时限、告知权利义务、告知收费标准、告知联系方式、告知案件结果、告知分配方案、告知监督方式)制度,实行六个统一(即执行款物统一过付、强制措施统一备案、查封物品统一保管、查封物品统一评估拍卖、执行担保统一审查、中止终结统一裁决),强化了执行监督,实现了“阳光执行”。在社区村选聘了55名执行联络员,协助执结案件240余件。这一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 【审判监督】 是年,共审理各类案件65件。其中,旧存23件,新收42件。在新收的案件中,二审发回重审案件35件,再审案件8件,再审案件全部是抗诉案件。旧存案件中,二审发回重审案件4件,再审案件19件。再审案件中,抗诉案件10件,指令再审案件5件,本院决定再审案件4件。共审结各类案件43件。其中,二审发回重审案件35件,再审案件8件(含抗诉4件、指令再审1件、本院决定再审3件)。在结案方案上,发回重审案件,调解结案6件,裁定准予撤诉结案5件,判决结案24件。再审案件中,调解结案2件,裁定准许撤诉2件,判决结案4件。其中,判决维持原判决1件,改判3件。继续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坚持逐案评查卷宗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退卷整改,评查结果,每月向全院通报一次,共计评查各类案件8089件。其中,刑事案件403件,民商事案件5016件,行政诉讼及非诉执行案件284件,执行案件1787件,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案件599件。强化审限监督,对需要中止、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由专人负责,严格审查报批手续。6月、12月,先后两次对各类案件中止、延长审理期限的情况进行清理,形成了审限跟踪管理。 【立案信访】 是年,共立案8204件。其中,刑事406件,民事2135件,商事2945件,行政诉讼241件,行政非诉讼执行43件,执行1787件,司法鉴定597件,二审发回重审35件,再审15件。坚持依法立案,做到该立则立,不该立不立。强化立案材料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指导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诉讼材料,并分排承审法官,登记排期开庭,及时将材料送达、转送相关人员。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向当事人做好相应法律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坚持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诉权,对于追要赡养费、抚养费等事由要求立案诉讼的当事人,依法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并快速予以立案。积极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402件次。通过院长接访化解矛盾49件,回访案件当事人880人次。坚持落实院长接访日制度,由院长及四位副院长共同负责轮流接访,每周星期三为院长接访日。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案件流程管理操作规程》《信访接待人员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对接待登记、案件流转、责任追究、立卷归档等环节进行全程规范。依托《信访管理软件》,对所有涉诉信访案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信访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强化措施,化解涉诉信访案件326件。涉诉信访工作受到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高度评价。 【司法改革】 是年,积极创建“三型”法庭,围绕“做精机关、做大法庭”的工作思路,创建职权配置优化型、为民服务便捷型、公信司法满意型等“三型”法庭,努力提升法庭保障农村稳定发展的能力,筹建凤凰法庭,增设朱台法庭,进一步优化法庭布局。落实法庭“双轨”立案,扩大法庭受案范围,执行权下放法庭,设立专职信访员,形成了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的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构建便民诉讼服务网络,在立案环节,采用灵活的受理和送达方式;在审判环节,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适时采取假日法庭,就地开庭等方式;在文书制作环节,推行类型案件裁判文书模板化。进一步完善审判、执行、信访、司法鉴定等四大流程管理机制,对所有案件实行审限跟踪管理,强化案件催督办,缩短办案周期,实现均衡结案。进一步完善敬仲、朱台、边河、辛店等4个法官便民工作站制度建设,充分发挥通过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点,选聘司法联络员,所形成的以庭、站、点、员为纵向延伸,与司法所、派出所、基层调解组织横向对接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功能,大量民事纠纷,通过诉讼外调解,得到妥善处理。年内,4个法官便民工作站共调处案件549件,诉前化解矛盾纠纷780件,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514件,走访群众1280人次,提供法律咨询2410人次,预警联动4次,司法联络员协助送达124件次,提供执行线索65条次。积极创新司法救助模式,经协调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等部门,设立司法救助基金,共向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58万元。针对查封扣押的动产多属道路交通事故车辆的情况,尝试在诉讼保全过程中引入信用担保,实现了肇事方恢复运营、受害方获得赔偿、法院实现案结事了的“多方共赢”。 【信息化建设】 是年,进一步改造完善《法院诉讼信息管理系统》,规范结案手续,增加财务管理功能,完善庭审直播,实现了对案件全过程监控、全方位无缝隙管理。更新使用由省高级法院推广的OA办公软件系统,使软件与实际业务和工作流程有机结合,实现日常管理过程中的文件收发、整理、传递、共享,事项审批,实现及时的、互动的沟通。改造升级区法院机关与四处人民法庭的联网,全部实现法庭与市中级法院、与区法院机关的三级联网,既方便了法院领导监控法庭各项工作,也使案件流程管理的监控、信息查询、数据统计和查询更为快捷,实现人民法庭与区法院机关数据共享和数据的高速、实时交换,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根据形势需要,加大“安保监控系统”和“智能报警系统”建设力度,在行政办公区、审判区、审判服务区等重要场所,安装红外线摄像头78个,重点部位全天录像,有人非法进入,监控系统自动报警。在审判区专设的法官通道,安装了“身份证识别系统”和安检门。审判法庭、信访大厅增设了安检设备,确保了审判、办公等场所的安全。在法院内部安装了离线式电子巡逻系统,由法警24小时巡逻。进一步提升科技法庭科技含量,与看守所协调,在全市率先实现对羁押人犯远程庭审,规避了在途押解风险。建设开发外网系统,切实实现了网上预约立案,网上咨询,网上游览视频,网上监控等功能,外部人员可以通过外网对法院的诉讼情况进行进一步了解,充分发挥外网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互通。 【队伍建设】 是年,区法院共有干警134人。其中,男性101人,女性33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127人,具有大专学历的7人。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37人,具有法官资格的78人。年内,扎实开展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公信法院”创建活动,以活动为裁体,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科学设定质效考核指标,并将考评结果与晋职晋级,评先树优紧密结合,以考核规范行为、凝聚人心、激发潜能。落实全员培训制度,紧扣工作实际,精选培训内容,通过选送外出参训、定期培训,“法官教法官”等方式,着力培养“民刑兼通,调判皆能”的复合型法官和“业务领军人物”,有5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官任职资格。创新廉政监督途径,构建起具有区法院特色的廉政激励惩戒体系。年内,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首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辛店人民法庭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共有5个集体、6名干警受到省以上表彰,6个集体、14名干警受到市级表彰。 (王爱明 康子森) 司法行政 【概况】 2010年,区司法局不断加强对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围绕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不断深化落实“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规划。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7月26日,召开了全区“法治临淄”建设动员大会,会上下发了《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临淄”建设工作意见》《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法治临淄”建设考核办法〉〈临淄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考核标准”〉〈临淄区“法制单位”建设考核标准〉的通知》,成立了全区“法治临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法治临淄”建设工作协调指导组,法治创建全面展开。是年,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普法依法治理】 是年,区司法局深入贯彻“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规划,从关注民生、服务发展入手,强化普法教育,深化法治实践。把关注民生、促进稳定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民生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矛盾,实现了普法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紧密结合,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紧密结合,与服务群众利益工作的紧密结合。以领导干部为龙头,围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人员学法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等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青少年学法培训,做到了法制教育“四落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培训,提高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依法避免企业经营风险的能力。加强农民、村“两委”成员的学法培训,培养一批懂法律、会管理、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基层干部。同时,在全区农村(社区)大力实施普法“六个一”工程(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辅导员,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法制宣传计划,一支法制宣传队伍,一名法制负责人)。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内涵、形式、载体上出新招、求实效,向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方向发展,构建了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制宣传网络,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推进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打造以“12·4”法制宣传日为核心、以各法律法规颁布日(实施日)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法治节庆文化,进一步丰富法治文化的表现形式,提升了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健全队伍保障机制,着力发挥“五支队伍”作用(讲师团队伍,普法联络员队伍,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队伍,法律顾问团队伍,普法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法治临淄”建设简报的作用,宣传全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到年底已刊发简报10期。8月6日,接受并顺利通过了淄博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组的验收。10月28日,联合区委宣传部、金岭回族镇党委政府、清源集团举办了临淄区“清源杯”法治建设法律知识竞赛。11月10日,代表淄博市接受省“五五”普法验收组的验收,全区普法依法治理情况,得到了省验收组的高度肯定。评价全区工作具有四个鲜明特点:领导重视,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扎实;机制健全,责任落实;保障到位,规范有序。12月25日,组织了全区5000人参加的2010年度普法考试。 【基层工作】 大力加强行政业务建设,结合固本强基维稳工程,深入开展“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强化基层规范化建设。3月召开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总结上年工作,细化基层规范化建设标准和目标。巩固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调处网络,积极探索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夯实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基础。全区已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556个。其中,企事业单位调委会70个。同时,积极开展工作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全年共培训调解员1044人次。 组织开展了“12348”法律服务专线宣传活动。3月16日,全区共设立宣传站点25个,出动宣传车辆24辆,发放宣传材料5.41万余份,展出宣传图板70块,当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53人次。 坚持不懈地抓好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意见》,统一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年共开展集中排查调处活动4次。3月,在全区开展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4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年梳理因历史遗留等因素尚未妥善解决的矛盾纠纷积案58件,不稳定因素24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36件,98%以上都及时进行了调处。 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制定下发基层法律服务所百分制考核标准,强化法律服务所基础建设。是年,全区11家法律服务所、3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注册和年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及其他经济组织担任法律顾问92家,与27家村(社区)结成法律服务对子,办理各类法律事务738件。 【法律援助】 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围绕全区工作中心,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3件。同时,开展便民服务,发放法律援助绿卡4800份。利用“世界红十字日”“12·4”“3·16”等组织广大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免费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000份,解答群众咨询340人次。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临淄公安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区试行社区矫正的实施意见》,加强社区矫正业务流程和相关知识培训,联合临淄公安分局在对全区监外服刑人员摸排的基础上确定了社区矫正对象名单,全年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5名,为5名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了解除手续。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安置帮教档案管理、软件应用培训和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再教育和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化管理奠定基础。全年共接收回归社会刑满释放人员54人,解除劳教人员16人。共建立安置帮教基地8个,其中新建3个。 【公证工作】 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深入开展公证事项工作研究,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提高公证人员素质,积极组织参与全区重大经济建设工程和事件的公证事项,为经济建设服务。全年,共办理公证事项2054件。其中,民事公证1123件,经济公证185件,涉外公证745件,涉港澳台1件。 【律师工作】 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一公示、五公开(即服务内容上墙公示,执业许可证公开,律师基本情况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执业纪律公开,投诉渠道公开),积极组织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工作考核,规范执业活动。全年三家律师事务所43名执业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119件,民事案件558件,行政案件8件,非诉讼案件70件,法律咨询1854件,代写法律文书320件,为30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吕良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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