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财政局:记实职业年金,让退休人员晚年无后顾之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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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今年4月份起,我区全面推进职业年金记实工作。截至6月,区财政局已拨付资金2445万元,为1713名转移及退休人员记实了职业年金,保障了转移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的正常发放,我区职业年金记实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一、明确政策。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年金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参保人员符合职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的,个人账户存在应记实累计储存额的,各级经办机构应在用人单位记实缴费到账后,将资金逐级归集至省职业年金归集账户。省社保局自记实资金到账的次月起,通知受托人支付其职业年金待遇。 二、规范运作。在省归集之前,我区职业年金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单位缴纳部分一直采用虚帐记账方式,在归集前须将转移人员、已退休人员的单位部分缴纳后,才能正常办理转移人员、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转移、发放等业务。为保障我区职业年金记实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4月份,我区根据市社保中心提供的职业年金需记实人员名单进行职业年金记实操作,务必做到帐实匹配。 三、预算保证,不留缺口。为确保转移人员及已退休人员待遇的正常发放,2019年区财政预算共安排资金7000万元。按规定,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应由财政承担的非记账部分单位缴费,审核拨付记实资金。职业年金按行政及全额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基数的12%计算,其中财政负担8%,个人负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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