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
标题: 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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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12-10 发布机构: 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

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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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单位编制了《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1)机构概况: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部门领导:本单位领导的分工; 

(3)内设机构及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2.法规公文 

 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可公开的文件。 

 3.规划计划 

 本单位制作的工作计划。

 4.业务工作 

 本单位日常业务工作信息。 

 5.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6.其他 

 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单位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dfjrswxtfwzx/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在本网站下载,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4)依申请公开栏填写相应内容,通过网上向本单位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本单位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单位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单位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齐兴路101号4楼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7220586 

 传    真:0533-7220586 

 电子邮箱:lzqjrb@zb.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机构(主管部门):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齐兴路101号5楼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7220462 

 传     真:0533-7220462 

 电子邮箱:lzqfgjbgs@zb.shandong.cn 

(本指南适时更新)

 

    附件:1.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

 

 

 

 临淄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

 

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依申请公开流程

 

 

 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