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标题: 凤凰镇“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472F/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5-15 发布机构: 临淄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凤凰镇“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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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督管理,促进我镇畜牧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农业部、省、市、区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18年畜牧及其产品瘦肉精集中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对象、内容

凤凰镇辖区所有养殖场、户饲养的育肥商品生猪、肉牛、肉羊,以检测牲畜尿液中的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种瘦肉精为主。

二、检测的原则

实行集中检测和日常检测相结合,每年五月份、十月份进行两次集中检测;每月随机抽取20%养殖场、户进行日常检测。

三、检测的比例

生猪、肉羊、肉牛存养量的2%,养殖量较少的场户至少检测一头(只)。

四、检测工作安排

每次集中检测工作由镇兽医站组织人员分7个工作组,每组2人,用时8天完成。各工作组到养殖场、户现场签订《临淄区畜禽养殖业户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告知书》并拍照签字过程,检测时按抽检比例使用区畜牧局统一配备的检测板,试纸显示结果后由工作人员拍照,现场签发检测报告,每天的工作情况下午五点前报镇兽医站汇总存档并备份上报。日常检测由兽医站另组织人员进行。期间,根据临淄区“瘦肉精”专项整治暨监测工作量化考核要求,镇分管领导每月督导畜产品安全监测并记录存档,镇分管领导每季度参与一次监测工作,镇主要领导每半年督导一次畜产品安全监测工作并记录存档。以上所有材料保存2年。

五、落实工作经费

我镇现有生猪养殖户214户,肉牛养殖户19户,肉羊养殖户71户,本项检测工作面广量大,工作任务繁重,需用交通工具、人力、物力,工作经费由政府安排。

六、严肃工作纪律

参与检测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所有检测报告必须有两名检测人员签字确认,并对检测结果负责。严格信息管理,所有信息上报镇兽医站,未经区“瘦肉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检测信息。

附:凤凰镇“瘦肉精”专项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12日

 

 

 

凤凰镇“瘦肉精”专项集中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新忠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于启文  农委副主任

  邢玉生  兽医站站长

    成  员:王  健  兽医站工作人员

      张钦霞  兽医站工作人员

      魏红霞  兽医站工作人员

      杨丁一  兽医站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