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凤凰镇“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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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472F/2018-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8-05-1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
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督管理,促进我镇畜牧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农业部、省、市、区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18年畜牧及其产品瘦肉精集中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对象、内容
凤凰镇辖区所有养殖场、户饲养的育肥商品生猪、肉牛、肉羊,以检测牲畜尿液中的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种瘦肉精为主。
二、检测的原则
实行集中检测和日常检测相结合,每年五月份、十月份进行两次集中检测;每月随机抽取20%养殖场、户进行日常检测。
三、检测的比例
生猪、肉羊、肉牛存养量的2%,养殖量较少的场户至少检测一头(只)。
四、检测工作安排
每次集中检测工作由镇兽医站组织人员分7个工作组,每组2人,用时8天完成。各工作组到养殖场、户现场签订《临淄区畜禽养殖业户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告知书》并拍照签字过程,检测时按抽检比例使用区畜牧局统一配备的检测板,试纸显示结果后由工作人员拍照,现场签发检测报告,每天的工作情况下午五点前报镇兽医站汇总存档并备份上报。日常检测由兽医站另组织人员进行。期间,根据临淄区“瘦肉精”专项整治暨监测工作量化考核要求,镇分管领导每月督导畜产品安全监测并记录存档,镇分管领导每季度参与一次监测工作,镇主要领导每半年督导一次畜产品安全监测工作并记录存档。以上所有材料保存2年。
五、落实工作经费
我镇现有生猪养殖户214户,肉牛养殖户19户,肉羊养殖户71户,本项检测工作面广量大,工作任务繁重,需用交通工具、人力、物力,工作经费由政府安排。
六、严肃工作纪律
参与检测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所有检测报告必须有两名检测人员签字确认,并对检测结果负责。严格信息管理,所有信息上报镇兽医站,未经区“瘦肉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检测信息。
附:凤凰镇“瘦肉精”专项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12日
凤凰镇“瘦肉精”专项集中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新忠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于启文 农委副主任
邢玉生 兽医站站长
成 员:王 健 兽医站工作人员
张钦霞 兽医站工作人员
魏红霞 兽医站工作人员
杨丁一 兽医站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