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凤凰镇2017年城市防汛工作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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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472F/2017-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7-05-09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就今年的城市防汛工作意见如下:
一、防汛工作的目标及概况
(一)总体目标
扎实做好今年的城市防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全力抢险”的方针,认真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各项准备,确保河沟排水畅通,群众房屋安全,财产不受损失,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概况
1、乌河、运粮河是贯穿全镇的两条重要排洪河道,两河虽然经过大规模治理,行洪能力有所提高。但运粮河地势因素,东端仍存在排水不畅。乌河部分河段宽度狭窄、河坝较低,部分桥涵老化破旧,泄洪能力仍存在卡节等问题。
2、群众防汛意识淡薄,多年来,我镇没有发生大的洪涝灾害,部分群众对防汛意识不够重视,私自破坏河堤,侵占河道开荒种地、植树,严重影响了河道行洪能力。近几年,事实证明一天降雨量超过60mm以上,就有部分河段两侧作物被淹没,沿岸住户被浸水的现象发生,田间地头排水沟被填平,排水不畅通,农作物被涝减产。
3、工矿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汛能力薄弱,各工矿企业和工业园区内,普遍存在着排洪设施不畅通,防汛人员和物资储备不足,防汛制度和预案不健全,防汛意识淡薄的现象,一旦遭遇强降雨,极有可能积水成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今年城市防汛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确保乌河、运粮河行洪畅通。近年来,沿河各村部分河段不同程度出现植树、开荒种地等现象,严重影响河道的行洪畅通,洪水一旦来临,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沿河各村、各单位必须针对各自的具体情况,对所辖范围内的河道、沟渠进行疏通,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和“分级负责、落实到人”的原则,在汛期来临之前尽快把清障任务落到实处。
(二)抓好重点部位的隐患整改。各村、各单位要重点针对老、旧危房的汛前检查,特别是学校、敬老院以及人群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要认真进行查找隐患,对存在的问题,要抓紧时间制定整改方案,尽快完成整改工作,坚决避免出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落实城市防汛队伍和物资。镇人武部要根据我镇防汛特点,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组建10—50人的常备队,50—100人的抢险队,100—300人的预备队,进行防汛演练,确保遇有汛情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镇建设办负责安排好抢险机械和运输车辆,筹备好抢险物资。各工作片协调各村、镇经贸委协调各企业根据各自防汛任务大小,组织落实10—15人的常备队和30—50人的抢险队,购置备好所需编织袋、铁锨、铁丝、电线、应急灯等抢险物资。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度汛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汛责任。各村、各相关单位要把城市防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各项防汛工作任务,安排专人负责,熟悉工作情况,细化工作措施,遇到险情能协调解决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二)加强城市防汛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村、各单位要组织并落实好城市防汛值班人员,自5月8日起开始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掌握防汛动态,对出现的雨情、水情、灾情,要及时准确地上传下达,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镇防汛指挥部将不定期抽查,发现脱岗现象全镇通报批评,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防洪法》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城市防汛工作事关重要,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各单位抓紧落实防汛准备工作,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防汛工作,确保全镇人员、财产安全度汛。
2017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