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实验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868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实验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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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危险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二、化学危险品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存放室单独存放。

三、化学危险品必需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剧毒药品一律存放在保险柜内。

四、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应保持通风,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药品定期检查,防止自燃、变质或爆炸事故的发生,配备必要的消防和防护设备。要随时严格检查危险药品包装是否可靠,有无损坏,标签是否脱落。如发现不可靠,应立即维护或更换。

五、领用化学危险品时,必须由任课教师亲笔在危险药品的领用单上填写品名、精确数量、用途交责任领导签字批准,由熟悉危险品业务知识的专人领用和管理。要切实防止领用后保管不当而发生意外。

六、领用人对化学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学生在使用危险药品时,实验人员应详细指导并严密监视。

七、使用后剩余的危险药品应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对废液残物要认真按规定要求处理,如发现危险品特别是剧毒品被盗,要立即报告校领导,并通知当地公安部门查处。

 

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1、计算机教室是学校进行信息技术教育的场所,学校要指派专职教师负责计算机室日常管理工作。

2、计算机教室主要用于:学校进行信息技术教育及教学研究、计算机课外小组活动、培训教师,在满足学校正常教学需要的前提下,面向全体学生开放。

3、进入计算机教室要穿拖鞋。所有软件未经管理教师许可和杀毒处理不得擅自使用。

5、计算机教室要装配调温设备,保持良好的室内温度(计算机运行时一般保持在2025℃;非运行时保持14°至30℃)。

7、计算机教室内不许饮食和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性物品、强腐蚀性物品、强氧化性物品、强磁场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染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带入计算机室。

8、计算机教室要有防火、防盗、防触(漏)电保护措施,确保计算机操作人员及室内设备的安全。

9、计算机教室管理人员调入调出时,要及时做好设备清点和有关帐目等交接手续。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实验室设备及安全。加强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水、防事故)

2、一般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实验室,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陪同。

3、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如遇火警、盗窃和事故发生,应迅速切断电源,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汇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

4、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过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5、实验室内的空调、电热器等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是否损坏,移动电器设备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整修。

6、实验室应配足标准的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7、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危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应按规定设专用仓库存放,按规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掌握,严密手续,剧毒物品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制定专门管理制度。

8、实验室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腐蚀性物质实验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安全防范措施要可靠。

9、下班前,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各个岗位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水、电、气路,确保安全。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建立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长效机制。

校长是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教务处、保卫处和相关人员严把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登记、保管、领取、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工作。

二、实验教学中使用的易燃品、碱性腐蚀品、毒害品、氧化剂、酸性腐蚀品、易制毒品等物品均属危险品,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三、强化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日常管理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要严格落实“三双”制度(双人保管、双锁、双人使用)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一)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学校使用的的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应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审批,采取用多少、买多少的限制措施。

(二)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验收。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保管人员按清单对药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药品的名称、货源、规格、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产品合格证,质量、数量、包装、有无泄漏等情况,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按要求记入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保管。初中要设置危险化学药品柜、易制毒化学库要远离教学区,定期排风。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初中(小学)危险化学药品柜用铁皮柜,分为多层,层与层之间互不流通,每层要有排气管道通向室外。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在危险化学药品柜中,从上至下的次序为易燃品、碱性腐蚀品、毒害品、氧化剂、酸性腐蚀品。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处要远离火源,设置明显标志,采取防盗、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滲漏等措施,配备监控、通风、灭火器、窗帘、温度计、湿度计等设备。

(四)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取用。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必须填写“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交实验室主管人员批准后,方能按需按量领取,并严格做好使用和回收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登记表》。做好使用记录,剩余药品按规定遐回。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一律不外借,严防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五)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毁。对失效、过期及停止使用的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理由学校申请,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上交当地公安部门或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销毁。销毁时应根据危险化学药品的化学特性,采取稀释、中和、焚烧、深埋等合理方式,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销毁药品要做好登记。

(六)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保卫。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理,防范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流出学校。一旦发现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有丢失、被盗、误用现象,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协助公安部门追查,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整改,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