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雪宫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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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6-04-2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雪宫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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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目的依据

为切实保障临淄区雪宫小学全体师生的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临淄区雪宫小学提供午餐的配餐公司,以及学校内部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部门和人员。涵盖从配餐公司食品采购、加工制作、配送,到学校接收、分发及学生用餐等各个环节。

(三)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强化对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管,提前排查风险隐患,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降至最低。

2.全程监控:对食品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进行严格把控,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责任明确:清晰界定配餐公司、学校及相关人员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一旦出现问题,能够迅速追究责任。

4.快速响应:在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时,能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降低事故危害程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

(一)配餐公司资质审查

1.严格筛选: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配餐公司遴选小组。要求有意向的配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质文件。详细考察配餐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食品加工设备设施、食品储存条件、人员管理等情况,优先选择具备丰富学校配餐经验、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且信誉良好的企业。

2.定期复查:每学期开学前,学校对配餐公司的资质进行全面复查,确保其资质持续有效,经营活动始终合法合规。若发现配餐公司资质存在问题或超范围经营,学校立即终止合作,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

(二)食品采购管理

1.供应商管理:配餐公司需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对食品原料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和评估。要求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资质证明文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靠、质量安全。

2.采购索证索票:配餐公司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向供应商索取发票、进货清单、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凭证,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食品加工制作管理

1.加工场所卫生:配餐公司的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加工区域布局合理,生熟食品分开加工,避免交叉污染。加工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2.加工操作规范:食品加工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食品中心温度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按照规定的品种、范围和剂量使用,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四)食品配送管理

1.配送车辆与容器:配餐公司应配备专用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内部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食品配送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具有良好的保温、保鲜性能,能够确保食品在配送过程中的温度和卫生安全。

2.配送时间与温度控制:合理规划食品配送路线和时间,确保食品能够及时送达学校。配送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的温度,热食中心温度应保持在 60℃以上,冷食中心温度应保持在 10℃以下。

(五)学校接收与分发管理

1.接收查验流程: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接收配餐食品,接收人员在食品送达时,与配送人员共同对食品进行严格查验。查验内容包括食品加工制作时间、食用时限、包装完整程度、感官性状是否异常、食品中心温度和配送时间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配送食品容器和车辆是否干净整洁等。索取并留存配餐公司加盖公章的配送清单(出货单),详细做好各项查验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坚决拒绝接收,并及时通知配餐公司进行处理。

2.校内分发规范:食品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学校工作人员按照预先设定的路线,迅速、有序地将食品送至各教室或指定地点。分发过程中,注意保持食品的温度和卫生,避免食品受到二次污染。分发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和手套。

3.用餐秩序维护:教师负责维持学生用餐秩序,教育学生文明用餐、节约用餐,避免浪费食物。关注学生用餐情况,如发现学生有身体不适或对食物有不良反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用餐结束后,组织学生将餐具分类回收,保持用餐区域的清洁卫生。

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一)配餐公司自查

1.日常自查:配餐公司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每日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配送等环节进行全面自查,重点关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自查与整改情况,定期向学校汇报。

2.定期检查:配餐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内部食品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确保食品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同时,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与信息。

(二)学校监督

1.成立监督小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食品安全监督小组,每学期对配餐公司进行至少一次实地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等情况。

2.设立监督渠道:设立 24 小时食品安全监督热线与线上反馈平台,及时受理师生、家长的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详细记录与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3.开展满意度调查:定期对配餐饭菜质量进行满意度调查,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组织学生、教职工、家长、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对饭菜质量、分量、价格、温度、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根据调查结果与配餐公司沟通,督促其改进服务质量。

(三)部门监管

1.配合检查: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等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与信息。对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学校与配餐公司共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与期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2.信息报告:学校定期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学校配餐工作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按照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突发事故报告

(一)事故定义

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及消费过程中,因不当操作、环境污染、原料不合格等因素,导致食品发生污染、变质、过期或引发食源性疾病的事件。

(二)报告主体

1.学校内所有师生员工、配餐公司工作人员,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均有义务及时报告。

2.学校指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主要报告责任人,负责汇总、核实事故信息,并按照规定向上级报告。

(三)报告流程

1.事故发现与初步处理:师生员工或配餐公司工作人员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第一时间向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将中毒或身体不适人员送往学校医务室进行初步救治,保护好事故现场,封存可能导致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设施等。

2.学校内部报告:班主任、任课教师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在核实情况后,迅速向学校校长报告。

3.对外报告:学校校长接到报告后,应在 2 小时内分别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主要症状、可疑食品、采取的措施等。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告知学生身体状况及事故处理进展,做好家长的沟通与安抚工作。

(四)报告内容

1.基本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学生、教职工及其他人员数量。

2.事故情况:患者的主要症状,如呕吐、腹泻、腹痛、发热等;疑似导致事故的食品种类、名称、采购来源、加工制作单位等。

3.已采取措施:对患者的救治情况,包括送往的医疗机构、已进行的治疗措施等;对事故现场的控制措施,如封存食品及原料、保护现场等。

4.其他信息:事故的初步判断及可能的原因分析,以及需要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协助解决的问题等。

五、应急处置

(一)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校各部门负责人、配餐公司负责人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医疗救治:积极协助医疗机构对中毒或身体不适的学生、教职工进行救治,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安排专人负责与医疗机构沟通,了解患者的病情进展情况。

2.事故调查: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等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包括食品采购凭证、加工制作记录、配送记录、人员健康证明等。协助调查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对可疑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设施等进行采样检验,查明事故原因。

3.食品召回与处理:如经调查确定是配餐公司提供的食品存在问题,配餐公司应立即启动食品召回程序,召回所有可能受影响的食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校协助配餐公司做好食品召回工作,确保召回的食品得到妥善处置,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4.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学校按照规定及时向师生及家长发布事故通报,说明事故情况、处理措施及注意事项,避免造成恐慌。同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不实信息传播。如有必要,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三)后期处置

1.事故总结:事故处理完毕后,学校和配餐公司应对事故原因、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责任追究:对在食品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整改落实: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学校和配餐公司共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完成后,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六、附则

(一)制度修订

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调整,以及学校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后的制度应及时公布,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

(二)解释权

本制度由临淄区雪宫小学负责解释。

(三)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临淄区雪宫小学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