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临淄区朱台镇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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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6-545057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临淄区朱台镇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不准携带贵重物品及易燃、易爆和危险品进入宿舍;不准随意接电器、线路。
2.不准留外单位人员和非住宿生在宿舍内住宿;不准在上课时间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班主任出示证明。
3.不准学生将管制刀具、火种(火机、火柴)、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内;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
4.个人物品要妥善保管,出门关窗、锁门,严格控制宿舍钥匙;
5.室内要使用规定的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电炉和超标准的大灯泡以及自备的电扇,严禁使用电褥、电热毯。
6.学校要负责对学生所用床具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达到无虫蛀、腐烂床具,保证室内设施安全可靠。
7.就寝前,宿舍管理员一定要清点好住宿生人数,保证住宿生一个不少。住宿生要按时就寝,按时熄灯,影响他人休息。
8.不准在宿舍内打闹,不准随便调换床铺;不准随便到他人宿舍;不准在宿舍喝洒、打扑克、下象棋、搞体育活动等影响他人休息。
9.宿舍设施要符合安全标准,要配足标准的灭火设施和防盗设施。
10.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11.白天学生上课期间,宿舍管理员应对宿舍进行定期巡查。
12.上课、上晚自习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闭。
13.学生进入宿舍,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14.严格交值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中学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