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开展2021“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蔬菜产品专项监测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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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6893/2021-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
各有关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农兽药残留整治,按照《临淄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决定自10月18日起,针对豇豆、芹菜、韭菜、生姜等重点蔬菜产品开展专项监测,现通知如下:
一、抽样范围和单位
各镇、街道辖区内豇豆、芹菜、韭菜、生姜种植主体。
二、监测样品种类、数量及要求
(一)监测样品种类
豇豆、芹菜、韭菜、生姜
(二)监测数量
本次监测共抽取农产品样品60个(具体抽样数量详见附表)。
(三)监测要求
抽样地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生产水平。抽样时,由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提供被监测地抽样单位名单,检测中心根据名单随机选取,共同抽样。凡被确定的抽样单位不得拒绝抽检。
三、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一)抽样方法
抽样按NY/T 789-2004规定执行。
(二)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豇豆:克百威、氧乐果、毒死蜱、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吡虫啉、噻虫嗪、啶虫脒、虫酰肼、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韭菜:克百威、氧乐果、毒死蜱、甲拌磷、啶虫脒、虫螨腈、腐霉利、辛硫磷、噻虫嗪。
芹菜:克百威、氧乐果、毒死蜱、甲拌磷、氯氟氰菊酯、腐霉利、噻虫嗪、百菌清。
生姜:克百威、甲拌磷、噻虫嗪、吡虫啉、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
检测按NY/T 761-2008或GB23200.8-2016或GB/T20769-2008或GvB 23200.19-2016或GB/T5009.147-2003或GB/T5009.135-2003或NY/T1680-2009或NY/1275-2007规定执行。
四、承担单位
本次抽样工作委托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具体实施,区农业农村局协调监督。
五、判定依据和原则
蔬菜水果根据《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标准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 2763-2021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六、时间安排及结果运用
承担检测工作的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要于2021年10月18日开始对各镇、街道进行抽测,11月20日之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检测结果和工作报告。检测出的不合格样品由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追溯处理。
附件:各镇、街道例行监测抽样分配明细表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
各镇、街道监督抽查抽样分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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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 |
数量(个)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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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镇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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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陵街道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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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都镇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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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镇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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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下街道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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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仲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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