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聘请“志愿者河长”—临淄水利在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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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486E/2024-549677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12-04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水利局 |
为进一步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增强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对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认识,区水利局与区益齐公益服务中心加强合作,特聘请12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河流保护工作的群众为“志愿者河长”,专门开展河湖保护公益活动,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参与河湖保护、河湖共治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河长队伍建设。
11月29日,临淄区“志愿者河长”聘请仪式在区水利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区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李妍同志、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崔宝奎同志为12名“志愿者河长”颁发聘用证书,随后区水利局开展“志愿者河长”专题培训,从河湖长制概念、我区河湖长制工作实际入手,结合“志愿者河长”工作原则、工作范围、职责义务等方面展开详细论述,便于“志愿者河长”们熟悉了解河湖长制相关工作,并为今后开展各项河湖管理保护公益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良好的河湖环境离不开群众作为参与者,此次聘请志愿者河长是河湖志愿服务的一个新起点,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推动河湖志愿服务“队伍规模化、服务专业化、活动品牌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持续推动志愿者河长行动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迈进,发动更多市民群众参与河湖建设。在此临淄区水利局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及时劝导制止发现的抛撒垃圾、偷排漏排、破坏设施、侵占河道、挖沙取石等违法行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共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