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方案 | 2026-04-08 |
| 临淄区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2026-04-08 |
| 临淄区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2026-04-08 |
| 临淄区应急管理局发布大风黄色预警 | 2026-04-03 |
| 临淄区应急管理局解除雷电黄色预警 | 2026-04-02 |
| 临淄区应急管理局发布雷电黄色预警 | 2026-04-02 |
| 政务公开承办机构及人员 | 2026-03-23 |
| 政务公开领导分工 | 2026-03-23 |
| 临淄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2026-03-23 |
| 临淄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2026-03-23 |
时间:2026-01-14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临淄区雪宫路309号;邮编:255400;联系电话:0533-7163086;电子邮箱:lza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主动公开目录事项,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公开水平,加大公开力度,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区应急管理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4条,较上年增长12%。其中公示行政执法类信息16条,应急管理信息168条,财政信息5条,其他信息65条。依托“临淄云”APP推送应急管理科普文章96篇;线下发放应急知识手册、安全指南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5年,区应急管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项,与上年持平,两项申请均已办结,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精准对接群众。聚焦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处置流程等核心领域强化信息供给,对本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常态化清理并及时公示。二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由局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明确各科室专人负责,形成各科室协同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夯实、运转高效的应急信息公开工作格局,提升应急管理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2025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临淄云”平台围绕森林防火、重点时段保障、防灾减灾周、应急科普以及安全生产月等重点工作与关键主题,精心策划并发布文章共计96篇。以生动直观的图文、视频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应急知识,提升民众安全意识与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秉持开放、负责的态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时刻关注社会舆情,对于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应。针对公众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认真梳理、深入研究,将合理可行的部分融入工作改进方案,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府服务质量与公信力。同时,密切关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群动态,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察觉各类问题,并迅速启动解决机制,力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385 |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54 |
||
|
行政强制 |
0 |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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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应急管理局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内容中偶有错敏词出现。二是政策解读需进一步提质增效。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与要求,特别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与要点,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意识,确保在后续工作中更加严谨细致。同时,推动重大政策解读提质增效,拓宽政策解读形式、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增加政策解读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区应急管理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2025年区应急管理局办理回复1项人大代表建议事项、2项政协委员提案事项。
(三)本部门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制定《临淄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构建规范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主动借助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构建“广播+APP”立体传播格局,让应急知识触达更广泛人群。以“安全生产月”“法治宣传周”等线下宣讲活动为重要抓手,联动多方力量扩大宣传辐射范围,切实提升全区民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5年,区应急管理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闭环管理,细化责任到岗、明确时限到人,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时间:2025-01-20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淄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临淄区雪宫路309号;邮编:255400;联系电话:0533-7163086;传真:0533-7175298;电子邮箱:lza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临淄云平台主动发布应急管理相关信息。2024年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4条,其中公示行政执法类信息14条,应急管理信息151条,财政信息4条,其他信息5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和临淄云平台发布各类信息420条,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服务意识,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联系,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积极与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接学习,按照《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建立依申请公开会商制度,组织业务科室、办公室和法律顾问三方对拟答复意见进行会商研判,确保答复内容科学严谨、合法合规。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答复申请人。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公开属性定期审查制度,对公文标注公开属性的范围、标准、办理流程等进行明确。根据省市区要求,调整了《临淄区应急管理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将责任分解到各个科室,各科室确立1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为政务公开联络员,协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二是优化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准确把握“时度效”,解读材料与发文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是严格保密审查。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和临淄云平台等新媒体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示、多层级分享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推动安全宣传教育入心入脑;通过“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法治宣传周”等线下宣讲活动,走到群众身边、企业当中,当场解答市民、企业的咨询和疑难问题,促使社会公众了解应急、理解应急、支持应急。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使用,根据全区工作安排2024年12月关停“临淄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总协调,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系,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强大合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培训要求,积极参加各类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以高标准政务公开助推应急管理工作向好发展。2024年共组织参加业务培训7次,其中局内集中培训4次,参加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372 |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117 |
||
|
行政强制 |
0 |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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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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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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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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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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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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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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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业务能力素质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深度和时效性有待加强;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文字形式公开较多,图片、视频形式公开较少。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理念,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方面: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不断提高全局人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导,定期对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结合公众需求和工作重点,运用动图、视频、图解等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内容及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未收到建议提案事项。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制定《临淄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积极参与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以高标准政务公开助推应急管理工作向好发展。
(四)本部门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通过“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法治宣传周”等线下宣讲活动,走到群众身边、企业当中,当场解答市民、企业的咨询和疑难问题,促使社会公众了解应急、理解应急、支持应急。
时间:2024-01-24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应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雪宫路309号;邮编:255400;联系电话:0533-7163086;传真:0533-7175298;电子邮箱:lza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五条硬措施、省八抓20项创新举措,市、区“三提三争”工作要求,紧紧围绕“1347”工作体系,着力在抓落实、夯基础、提服务等层面聚力用力,抓紧抓实措施落地,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向好。
区应急管理局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努力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积极、有序、稳妥推进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度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7条。其中公示行政执法类信息2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35条、应急管理类(预警预案)信息20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区应急管理局设有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的依法依规,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多种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区应急管理局坚持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本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2023年,维护更新各类信息7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利用“临淄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信息资讯,提升公开信息的传播广度。2023年度,“临淄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累计关注人数14552人,发布信息约730条,浏览次数22.8万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各科室根据负其责的具体业务,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相关政务公开工作。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教育,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内部培训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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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338 |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171 |
||
|
行政强制 |
0 |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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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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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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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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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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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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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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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没有适应当前网络传播新形势,采用抖音、微博等新媒体新手段公开的少。二是宣传力度不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与信息公开办公室沟通和联系,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业务素养;二是发动各科室,特别是年轻干部力量,强化新媒体应用,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应急管理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应急管理局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事项。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围绕应急管理工作,积极弘扬党的理论、精神;在重大活动、重要节点、重要领域和舆情应对处置时,旗帜鲜明、积极作为,及时发声、敢于发声、善于发声;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进一步提升信息内容的质量和影响力,全年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各类信息300余篇。
时间:2023-01-13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报告电子版可在临淄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yjglj/)。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应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雪宫路309号;邮编:255400;联系电话:0533-7163086;传真:0533-7175298;电子信箱:lza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区应急管理局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主动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工作措施到位,努力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积极、有序、稳妥推进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其中业务工作29条、法规公文6条、部门会议6条、规划计划3条、社会救助4条、财政信息5条、管理和服务公开信息27条、应急管理信息187条。(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图1.法规公文信息截图

图2.业务工作信息截图

图3.部门会议信息截图

图4.规划计划信息截图

图5.社会救助信息截图
图6.财政信息截图

图7.管理和服务公开信息截图

图8.应急管理信息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新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公开指南,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多种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的依法依规。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予以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统筹,确定专人负责,各科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实现政务信息栏目的更新和维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在区政务公开办的集中指导下,区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维护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二是运用新媒体平台,利用“临淄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咨询,提升公开信息的传播广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各科室根据负其责的具体业务,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一直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教育,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更加高效的落实有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234 |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147 |
||
|
行政强制 |
1 |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认真查找,深入分析,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格式不够规范、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充、程序不够规范;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养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与区政府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系,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学习,虚心接受指导,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性、规范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应急管理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2022年应急管理局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事项。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从关键处发力,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国十五条、省八抓二十项、市21条举措,率先在安委办力量保障上发力,配强人员、集中办公,实现了区安委办实体化运作。安委办成立以来,梳理形成了区级领导、镇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修订完善了16个专业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350余项职责清单;交办70余项难点攻坚事项,挂牌督办问题隐患1个;召开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5次、警示教育从业人员300余人;抽查督查5个镇街道、7个部门及26家企业单位,反馈问题115条;考核镇街道6次,约谈镇街道1个。
2.从重点处着手,筑牢安全生产基础。一是数字助安,助力安全监管一数统揽。研发“天齐安务通”微信小程序,实现在线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干部“两个清单”定时提醒、企业全要素信息化管理、4449处闲散院落线上管理等功能。二是专家固安,强化隐患排查督促责任落实。聘请中国化学品协会专家对80家重点危化品企业进行诊断检查,共查出2226项问题隐患;针对68家涉氯、涉氢、涉丁二烯和苯乙烯企业召开3场约谈会议;严格五级查隐患、三级抓培训、“开工第一课”、安全晨会等制度,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三是科技兴安,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再提升。帮扶78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改造提升;推进113家企业和80家加油站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用。四是人才强安,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市部署要求,帮助督促50家企业配备安全总监;研究出台《临淄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专业人员配备标准(试行)》,明确各类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标准;试运行“临淄区专家库”平台,将163名安全专家纳入专家库。五是标杆创安,开展目视化、标准化企业标杆创建。以“四有六定”为标准,评选11家拟创建标杆企业,进行帮扶创建,并组织观摩学习。六是督查抓安,抓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工作总基调。立足重点时段,狠抓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度,共检查企业316家次,查处问题2099条,立案204家次,处罚393.529382万元。
3.备战防患,扎实落实防汛防台风工作。一是以“一体化”为主导,编制《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应对工作手册》和《防汛防台风抗灾备战重点事项及指挥中心备战事项工作分工、指令(通知)模板指导手册》,构建“12318”汛期应急预案工作体系。二是建立了预警“叫应”机制,培养476名灾害信息员;推进信息化建设,将43路市政防汛和14路水利防汛视频监控接入指挥中心,实现了对关键部位的全天候监控预警。三是摸排区级汛期重点防范区域和关键部位170处,镇街道级隐患487条,逐项制定简便易行的应急预案。
4.演兵强谋,以练为战夯实战斗力。一是按照“平时牵引应急准备、战时指导应急救援”原则,修订完善了《临淄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了防汛抗旱防台风、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等7项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和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油气管道、道路交通等16项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二是突出重点以练为战,探索实战演练、模拟演练、桌面推演等多种形式的演练方式,6月24日在鑫泰石化组织开展全区危化品事故应急演练,7月10日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全区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演练。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围绕应急管理工作,积极弘扬党的理论、精神;在重大活动、重要节点、重要领域和舆情应对处置时,旗帜鲜明、积极作为,及时发声、敢于发声、善于发声;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进一步提升信息内容的质量和影响力,全年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信息300余篇。
时间:2022-01-26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报告电子版可在临淄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yjglj/)。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应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雪宫路309号;邮编:255400;联系电话:0533-7163086;传真:0533-7175298;电子信箱:lza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学习宣传并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系和平台建设,加大政务发布、政策解读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其中业务工作51条、机构职能1条、法规公文10条、部门会议5条、规划计划2条、社会救助3条、重要部署1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8条、行政执法信息5条、信用双公示7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4条、应急管理53条、其他11条。(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图1.法规公文信息截图

图2.业务工作信息截图

图3.机构职能信息截图

图4.部门会议信息截图

图5.规划计划信息截图

图6.社会救助信息截图

图7.重要部署信息截图

图8.财政预决算信息截图

图9.“双随机、一公开”信息截图

图10.行政执法信息截图

图11.应急管理信息截图

图12.信用双公示信息截图

图13.政务公开保障机制信息截图

图14.其他信息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新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公开指南,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多种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的依法依规。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予以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明确责任人,由专人负责收集信息发布,加强对文件发布的审核,以制度为遵循抓好政府信息的更新和调整,及时纠错,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规范高效、准确严谨。二是强化政策文件发布解读。按照上级要求,规范解读内容、突出重点,提供政策解读咨询渠道,采取多元化形式对本级政策进行解读。三是做好存在问题整改。根据区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对照2021年度临淄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组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梳理,逐项整改,确保问题清单整改到位,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区政务公开办的集中指导下,按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及时更新政府网站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局领导多次强调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加大各科室、事业单位的重视程度,要求相关部门要及时配合局办公室开展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做到除不能公开文件外,其它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临淄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各科室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杜绝信息缺失和错链、死链等问题。三是积极参加培训与指导。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交流,针对反馈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总结经验,积累教训,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209 |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175 |
||
|
行政强制 |
2 |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由于应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及时、全面公开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由于各科室工作性质不同,在公开的格式和内容上有待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统筹规划,强化对全局各科室的干部职工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全面性、及时性、规范性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应急管理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2021年应急管理局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事项。
(三)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基层政务公开长效体系。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在局党委、中层会议各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1次,树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意识,全局上下做到深入、细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认真梳理公开事项,标准化开展目录编制。对照《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工作职责及地方实际,对原政务公开目录、事项进行梳理、修改、归类,全部纳入政务公开事项,进一步完善各公开事项具体内容,确保目录标准、公开全面。
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规范化开展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流程,发文标记公开属性,做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分类明确、严格履行。定期开展公文属性审查、内容校对抽查、公开情况抽查,对违反规定的情况及时撤销改正并通报责任科室,确保承诺公开信息能在政务公开系统精准查阅、格式规范、内容准确。
时间:2021-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区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临淄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临淄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yjglj/)。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应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雪宫路309号;邮编:255400;联系电话:0533-7163086;传真:0533-7175298;电子信箱:lza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工作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区政务公开办具体指导下,结合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切实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中业务工作192条、机构职能4条、法规公文47条、部门会议4条、规划计划3条、社会救助7条、脱贫攻坚3条、重要部署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5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条、行政执法信息21条、优化服务1条、优化营商环境1条、应急管理70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说明3条、其他19条。(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图1.法规公文信息截图 
图2.应急管理信息截图 
图3.行政执法信息截图 
图4.业务工作信息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新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公开指南,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多种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的依法依规。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予以公开0件。
(三)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0年区应急局共收到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63号、120号、130号3项提案。对收到的全部提案区应急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的日常维护工作。与群众做好互动,倾听群众的心声,鼓励建言献策,发挥好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作用。二是健全机制,切实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做好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主动予以回应,发布权威信息、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三是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水平。建立链接审批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四是全面检查,做好政府网站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五是落实制度,推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平台建设情况。在临淄区门户网站设立临淄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信息公开栏目标准,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按照《26个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及时调整目录名称和栏目内容。严格落实“五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开展应急宣传科普、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等宣传。
(六)监督保障工作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区应急局政务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明确各科室职责、主动公开的事项、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程序等,并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同步更新区政府网站我局信息公开专栏,坚持常态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52 |
-165 |
18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26 |
-344 |
78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97 |
-181 |
108 |
|
行政强制 |
4 |
-4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5.96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处理结果情况。全年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原因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复议。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处理结果情况。全年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原因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相关公开责任还不是很明确。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后相关增加的职能多,门户网站设定的目录内容与条线职能对应内容上还有交叉,不能非常明确地落实到各股室。下步将细化公开任务,加强对接,合理设置目录,明确分工。
二是各科室“应公开尽公开”的意识还不是很强。各科室“公开是常态”的这一指导思想树立还不是很牢固,对工作的公开积极性还不是很高,导致个别内容有所遗漏。下步将明确信息公开四定要求,即定人、定科室、定内容、定时间,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完整性。
三是公开内容差错漏误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在信息公开中行文还不够严谨,下一步要强化公开信息审核校对,落实分管领导审批制度,办公室抽查与考核制度确保准确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临淄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时间:2020-01-20
2019年,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重点工作公开,增强公开实效,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各项政府信息,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修订完善了《临淄区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临淄区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关于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程序和责任追究。对重要信息公开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办公室、法规科直到主要领导层层审查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安全保密。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发布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157条。

(三)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区应急管理局按照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3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解读、部门公文、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应急管理信息等方面。其中:发布部门公文35条,工作信息157条、政策解读信息9条、规划计划4条、应急管理工作领域144条,更新机构信息11条。发布信息公开制度1份、年度报告1份、公开指南1份。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区应急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围绕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执法监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六)平台建设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
(七)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从事政务公开具体工作。
(八)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定期听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做好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加强考评督查和培训工作。年初制定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采取以会代训、专题教育等形式加强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全局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
(九)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我局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02 |
50(增) |
35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15 |
111(增) |
112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8 |
79(增) |
297 |
|
行政强制 |
0 |
4 |
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102905.84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
|
(七)总计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能基本做到公开及时准确,但在工作推进的过程中也碰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在丰富信息公开方式上还有待改进。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的信息采编、日常管理、及时回应等方面还有不足之处。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些距离,特别是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创新举措、报表数据等。公开的内容仅停留在公开的层面,而如何让群众的需求、意愿融入到政府信息中来,有待进一步探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报告。
时间:2019-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区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临淄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机构改革方案,临淄区安监局已更名为临淄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临淄区雪宫路309号,邮编:255400,电话:7163086,电子邮箱:bgs7163086@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管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及时,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公开有序。明确了各科室、中心、大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程序、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扎实,措施有效。一是组织人员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二是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序;四是结合部门实际,及时调整信息公开栏目;五是加强各科室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六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自查和区政务公开办的网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七是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宣传栏、安全生产QQ群、微信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明确重点,安全发布。重点发布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运行、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公共监管信息等内容,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公开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相结合,确保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安全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信息共288条,机构职能栏目1条,法规公文栏目条143条,其中部门公文38条,业务工作10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44条,其中安全生产工作128条,双公示1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网上公开了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和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依申请公开信件。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与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与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等有待改进的地方。2019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安全生产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时间:2018-01-30
一、概述
2017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我局加强组织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配备了信息发布员,将其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效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定期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发展规划、法律法规、人事信息、其他信息等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0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内容。
我局积极主动做好机构职能、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法律法规宣传、人事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信息公示、财务预决算、其他信息等信息公开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来,我局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自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成后,我局及时在网站上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我们努力做到“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更新迅速”。 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2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年,我局共接到公民提出的需要获取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次,已全部按照时限要求予以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上传材料认真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了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规范。
九、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本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2018年1月28日
附件1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9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9 |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
5.其他形式 |
件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4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徐志信 审核人:房革 填报人:谢峰
联系电话: 7170373 填报日期:2018年1月28日
时间:2017-01-23
一、概述
2016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我局加强组织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配备了信息发布员,将其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效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定期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发展规划、法律法规、人事信息、其他信息等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79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内容。
我局积极主动做好机构职能、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法律法规宣传、人事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信息公示、财务预决算、其他信息等信息公开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来,我局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自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成后,我局及时在网站上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我们努力做到“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更新迅速”。 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2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年,我局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获取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上传材料认真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了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规范。
九、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本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2017年1月12日
附件1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2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
5.其他形式 |
件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 |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个 |
1 |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
|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
|
|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
|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
份 |
|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
|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
万元 |
|
|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徐志信 审核人:房革 填报人:谢峰
联系电话: 7170373 填报日期:2017年1月12日
时间:2016-01-29
一、概述
2015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区安监局到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方面
公开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文件,如《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二)部门工作方面
公开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运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全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关于做好涉氨制冷企业安全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淄博市安监局<转发山东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夏季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
(三)面向企业服务方面
公开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印发<临淄区安监局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关于在全区化工和危化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临淄区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关于举办2015年临淄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的通知》等。
(四)区安监局机构和人事方面
公开了区安监局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的信息,包括管理职能、内设科室和人事任免等信息,如《关于印发<临淄区安监局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职责调整方案>的通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单位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5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本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5日
时间:2015-01-29
2014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区安监局到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方面
公开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文件,如《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二)部门工作方面
公开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印发
(三)安全生产表彰奖励方面
公开了安全生产先进表彰方面的信息,如《关于2014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等。
(四)面向企业服务方面
公开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开展冶金等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
(五)区安监局机构和人事方面
公开了区安监局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的信息,包括管理职能、内设科室和人事任免等信息,如《关于朱晓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单位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4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本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2015年1月24日
时间:2014-01-28
一、概述
2013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区安监局到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1、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方面
公开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文件,如《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关于印发临淄区2013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临淄区2013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部门工作方面
公开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危化品企业消防、应急专项检查的通知》、《转发市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危化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临淄区危化品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临淄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落实领导干部职工联系点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区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状况普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企业应急救援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临淄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
3、安全生产表彰奖励方面
公开了安全生产先进表彰方面的信息,如《关于2012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等。
4、面向企业服务方面
公开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印发危化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参考表的通知》、《关于公布2013年4月份许可证已到期和即将到期企业名单的通知》、《2013年临淄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流程图》、《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指南》、《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等。
5、区安监局机构和人事方面
公开了区安监局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的信息,包括管理职能、内设科室和人事任免等信息,如《关于调整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分工的通知》、《关于谢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单位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3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2014年1月28日
时间:2013-01-28
一、概述
2012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区安监局到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1、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方面
公开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文件,如《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部门工作方面
公开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关于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全区部分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2012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二次重点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健全安监系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施治安安民工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恢复生产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区安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导的通知》、《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生产安全的通知》、《关于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月报和季度总结通报制度的通知》、《转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等。
3、安全生产表彰奖励方面
公开了安全生产先进表彰方面的信息,如《关于2011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等。
4、面向企业服务方面
公开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方面的信息,如《生产企业办事程序》、《二O一二年临淄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淄博市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监管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流程图》、《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指南》、《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等。
5、区安监局机构和人事方面
公开了区安监局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的信息,包括管理职能、内设科室和人事任免等信息,如《关于调整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分工的通知》、《关于谢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单位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2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2、改进措施
(1)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本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2013年1月27日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本年累计 |
|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
30条 |
30 |
|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
2条 |
2 |
|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
5条 |
5 |
|
3.业务公开信息 |
21条 |
21 |
|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
2条 |
2 |
|
5.财务预决算信息 |
条 |
|
|
6.招标采购信息 |
条 |
|
|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
0条 |
|
|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
条 |
|
|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
|
3.当面申请数 |
条 |
|
|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
0条 |
|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
|
3.不予公开数 |
条 |
|
|
4.其他情况 |
条 |
|
|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
0元 |
|
|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
0件 |
|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
|
2.纠错 |
件 |
|
|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
0件 |
|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
|
2.纠错 |
件 |
|
|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
0件 |
|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
|
2.纠错 |
件 |
|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1个 |
|
|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
0次 |
|
|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0条 |
|
|
其中:1.纸质文档 |
条 |
|
|
2.电子文档 |
条 |
|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
2人 |
|
|
其中:1.全职人员 |
1人 |
|
|
2.兼职人员 |
1人 |
|
|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
3次 |
|
|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
34人 |
|
|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2012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012年,我单位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1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
||
单位负责人:郑忠 填表人:谢峰 联系方式: 7163086 填表日期:2013年 1月27日
时间:2012-01-27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5名工作人员,1名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止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区安监局到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1、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方面
公开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文件,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工作重点》。
2、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方面
公开了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方面的信息,如《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临淄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建立事故和重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的通知》、《关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临淄区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办法》、《临淄区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实施办法》、《临淄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临淄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委托乡镇(街道)安监站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临淄区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机械制造、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
3、突发公共事件方面
公开了应对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方面的信息,如《临淄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4、部门工作方面
公开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如《重大危险源及剧毒化学品备案办理程序》、《易制毒备案工作程序》、《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办理程序》、《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办理程序》、《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程序》、《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办理程序》、《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程序及相关表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办理程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程序及表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等。
5、安全生产表彰奖励方面
公开了安全生产先进表彰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印发<临淄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关于表彰二00七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6、区安监局机构和人事方面
公开了区安监局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的信息,包括管理职能、内设科室和人事任免等信息,如《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状况》、《关于徐树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单位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1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2、改进措施
(1)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本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2012年1月21日
时间:2011-01-26
一、概述
2010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区安监局到201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1、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方面
公开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文件,如《关于印发临淄区二○一○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2010年理论学习计划》等。
2、安全生产政策性文件方面
公开了2010年度制定的所有政策性文件,如《关于印发临淄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临淄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临发〔2010〕1号文件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
3、部门工作方面
公开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的通知》、《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委办明电〔2010〕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关于对2010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业户剩余烟花爆竹代存工作的通知回收文件》、《临淄区二O一O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转发市安监局关于集中组织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的通知》、《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关于缴纳安全生产抵押金、安全生产保证金的通知》、《关于开展商贸物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
4、区安监局机构和人事方面
公开了区安监局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的信息,包括管理职能、内设科室和人事任免等信息,如《关于局党组成员分工的通知》、《关于张承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单位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0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2、改进措施
(1)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本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二0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时间:2010-01-28
一、概述
2009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区安监局到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1、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方面
公开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文件,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9年工作重点》。
2、部门工作方面
公开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全区部分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健全安监系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施治安安民工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恢复生产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区安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关于认真汲取德州合力科润化工有限公司“1.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生产安全的通知》等。
3、安全生产表彰奖励方面
公开了安全生产先进表彰方面的信息,如《关于2008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等。
4、面向企业服务方面
公开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方面的信息,如《生产企业办事程序》、《二OO九年临淄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印发
5、区安监局机构和人事方面
公开了区安监局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的信息,包括管理职能、内设科室和人事任免等信息,如《关于调整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及副科级干部分工的通知》、《关于刘树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单位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09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2、改进措施
(1)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本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二0一0年一月五日
时间:2009-01-29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5名工作人员,1名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止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区安监局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1、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方面
公开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文件,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8年工作重点》。
2、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方面
公开了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方面的信息,如《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临淄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建立事故和重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的通知》、《关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临淄区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办法》、《临淄区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实施办法》、《临淄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临淄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委托乡镇(街道)安监站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临淄区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机械制造、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
3、突发公共事件方面
公开了应对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方面的信息,如《临淄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4、部门工作方面
公开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如《重大危险源及剧毒化学品备案办理程序》、《易制毒备案工作程序》、《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办理程序》、《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办理程序》、《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程序》、《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办理程序》、《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程序及相关表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办理程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程序及表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等。
5、安全生产表彰奖励方面
公开了安全生产先进表彰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印发<临淄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关于表彰二00七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6、区安监局机构和人事方面
公开了区安监局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的信息,包括管理职能、内设科室和人事任免等信息,如《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状况》、《关于徐树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我单位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08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2、改进措施
(1)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本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二00九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