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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公安 【概况】2008年,临淄公安分局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加强了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工作,先后预警不安因素及苗头21起,全年未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通过集中开展信访案件处结会战,较好地解决了11起信访遗留、疑难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全区政治稳定。侦破了牛山路“12·23”故意杀人案、朱台“4·21”故意杀人案、辛店街道“11·02”绑架勒索案等一批要案,实现了命案全破。年内,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918起,破案绝对数同比提高176%;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94人,打掉犯罪集团42个,173人;抓捕各类逃犯281人,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264万余元。侦办经济犯罪案件160起,打击处理经济犯罪嫌疑人44人,为单位、群众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亿元。在提升巡防能力上实现了新突破,新增巡警车7辆,全区统一规格、统一装备的专职巡逻车达到24辆,新增单警装备285套。通过治安巡防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91人,其中刑事处理369人。全区重点单位、场所新增电视监控系统100套,探头253个,全区电视监控探头数量达到6028个,电子报警装置达到3900套。通过科技防范,年内共预防各类案件124起,并在514起案件的侦查处理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234%。不间断地组织开展各项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各类检查。共下发治安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200份,及时发现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年内,查处治安案件6025起,行政处罚815人。其中,行政拘留365人。通过严格暂住人口管理查获违法犯罪人员214人。其中,刑事处理80人,抓获逃犯29人。共办理二代身份证461万人,圆满完成了二代证办理任务。不断规范出入境管理服务工作,共办理外国人临时居住登记102万人次。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处警175万起,其中受理群众求助4941起。圆满完成了奥运会、 “4·28”胶济铁路重大事故善后处理、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改造拆迁工程及第五届国际齐文化旅游节等重大安全保卫任务。临淄公安分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三考”县级总成绩三等奖、全国公安机关“三考”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三等奖,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三考”信访工作考查一等奖,记集体二等功。 省公安厅一等奖奖牌(临淄公安分局提供)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是年,密切关注可能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有关自发组织的动向,拓宽情报信息来源渠道,健全覆盖面广、触角灵、反应快的动态控制网络,加大分析研判力度,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反应。年内,共搜取各类情报信息209条,被区委和上级公安机关采用98条,为领导决策和维稳预警提供了可靠依据。加强对公共信息网和网吧的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制度和防范措施,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网吧5家,维护了信息网络的安全。依法查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3个,当场驱散非法宗教活动人员102人。严厉打击邪教违法活动,打击处理了一批邪教不法人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先后预警不安全因素及苗头21起,17次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26起影响大的集体上访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置。(李金平) 【打击刑事犯罪】是年,坚持把侦查破案放在首位,以破大案、追逃犯、打霸痞为重点,对发生的影响大、危害大的案件,闻警即动、迅速出击、集中优势警力,综合运用侦查、技术等措施,快侦快破,先后侦破“4·12”故意杀人案、“午夜星”国际音乐会所、“7·30”伤害致死案等8起年内发生的命案和3起命案积案,达到了命案全破。侦破了王某等9人犯罪集团绑架、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系列案,李某、贾某等人破坏公用设施案等一批大要案。3月5日10时,一诺大厦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陈某(女、19岁)被人绑架,向其父索要现金4万元,接报后立即组织专案组展开侦察。3月8日获取重大线索,在临淄迎宾馆某歌舞厅把犯罪嫌疑人王某(男、19岁,南王镇人),胡某(男、26岁)、刘某(男、27岁,二人均系河南省安阳市人)抓获。经审讯,根据3名犯罪嫌疑人的供称,又先后将姬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该9人犯罪集团对绑架陈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供述了自2007年以来交叉结伙,先后在临淄、张店、广饶、青州等地绑架、抢劫、抢夺、伤害等作案20余起,勒索赎金、抢劫等涉案价值30余万元。年内先后组织了打击“两抢一盗”、打击盗窃“三电”设施、“春季严打整治”“冬季严打整治”等专项行动,破获了凤凰镇红花村附近发生的多起抢劫女出租车司机钱物的恶性案件。打掉徐某某等10人盗车犯罪集团,破获了发生在临淄、张店、周村、青岛、莱芜等地盗窃汽车20余辆,涉案价值100万元的系列盗车案。及时打掉李某某为首的5人盗割正在使用的通讯电缆80余起,涉案价值100余万元的重大犯罪集团。年内,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918起,破案绝对数同比提高176%;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94人,逮捕316人,起诉544人。打掉犯罪集团42个,173人。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7个,32人。抓捕各类逃犯281人(其中外省逃犯54人),同比多33人;缴获赃款及赃物拆款264万余元。是年,分局刑侦大队被省公安厅、省盐务局评为全省维护盐业市场秩序确保食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先进单位,被省公安厅、省妇联评为全省优秀妇女维权岗,有8名刑侦民警立功受奖。 【打击经济犯罪】是年,以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扰乱金融秩序、金融诈骗、涉税犯罪、商业贿赂等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为重点,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重点企业的联系,利用联席会议、走访、调研等形式,加强市场调查,主动出击,强化追逃措施,加大侦办力度,先后破获了路某某职务侵占案、常某某非法经营案、王某某职务侵占案、崔某某合同诈骗案等一批重大经济犯罪案件。3月14日,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涉案嫌疑人路某某利用担任临淄荣宝仓储有限公司经理职务之便,将价值479万元的化工原料私自售出后逃匿,该公司200余家储户价值15亿元的化工原料下落不明。经侦大队立即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侦办,专案民警根据侦查获得的线索,奔赴河南省郑州市、驻马店市和省内东营等市,行程1万余千米,历时1个月的时间,通过各种侦查手段和蹲点守候,终于将藏匿在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209国道一路边店的犯罪嫌疑人路某某抓获,最大限度地避免了200余家储户的经济损失。7月15日,将非法经营银行承兑汇票或现金,后低价变现诈骗的临淄某经贸 有限公司经理常某等3名涉案嫌疑人抓获归案,为17家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14万元。年内,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6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抓获网上逃犯13名、逮捕18名,移送起诉39名,为单位、群众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 1亿多元。是年,临淄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十佳公安队伍,被市公安局评为队伍正规化建设先进集体。有5名经侦民警立功受奖。(张继柱) 【治安管理】是年,查处各类治安案件6025起,行政处罚违法人员815人。其中,行政拘留365人,罚款、警告和其他处理450人。深化公安“三基”工程建设,按“十有”标准建成城区社区警务室36个,农村警务区(室)19个,社区警务覆盖率100%。实施科技防控“封边控路”工程,区境主要路口建立治安检查站6处,技防卡点22个。加强网络化技防建设,全区联网监控点693个,电子报警点1353个,电子报警装置3900余套;电视监控探头6028个,其中城区3112个。旅馆业信息系统完成升级改造,与市公安局实现联网,信息上传达到“四实”标准,通过信息比对抓获上网在逃人员6名。 快速破案后,受害人敲锣打鼓送锦旗(临淄公安分局提供) 强化特种行业管理,登记备案废旧金属收购站(点)103家,年内检查351家(次),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点5家,取缔无照经营点2家,责令停业整顿2家,摧毁盗销犯罪团伙2个,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7名。开展“迎奥运·保安全”和“百日会战”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15辆,设展板27块,悬挂横幅、张贴标语699万幅,印发宣传材料50万份。同时开展以收缴爆炸、剧毒物品,杜绝和减少社会隐患为内容的集中清查行动,连续三次抽调300名警力,清查闲散院落7368个,闲置厂房、仓库899个,果园、菜园1100个,养殖场234个,中小旅馆31个,家庭作坊式旅馆11个,废旧物品站(点)231个,建筑工地78个,租赁房屋2436家,其他重点部位1009个,发现治安隐患127个,责令其限期整改。对16家涉爆单位、21家采石场、46家剧毒单位、13家涉枪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查处涉爆案件57起81人。其中,刑事处理7人、行政拘留66人、取保候审8人。收缴炸药340千克、雷管41枚、鞭炮90余万头。查处涉枪案件3起4人。其中,刑事处理3人、取保候审1人。收缴各类枪支9支、子弹11发。查处剧毒化学品案件22起、34人。其中,刑事处理2人、行政处罚21人、取保候审11人。扣押各类剧毒危险品5500吨,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查处非法经营烟草案1起,查扣香烟500条,案值20万元,刑事处理6人、监视居住1人。受理刑事案件42起,破案41起,移送起诉13起、转治安处罚19起,已起诉20人、逮捕14人、取保候审45人、监视居住2人。精心组织,圆满完成了春节、元宵节和第五届国际齐文化旅游节等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治安警察大队被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被省公安厅评为治安防控先进集体,并命名为全省特级治安大队。 【公安法制工作】是年,公安分局坚持开展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内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7次,举办法制员、案件主办人、办案民警培训班6期,参训民警1511人次。培训结合日常执法办案,采取以案释法、解惑答疑、深入浅出的讲解《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以业务比武、知识竞赛、案卷展评等形式,对民警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公正执法教育、有效提升了民警法律知识和执法办案水平。修订完善了《临淄分局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公安法制工作规范》《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网上办案审核制度》等。贯彻落实案件“六级审核”,将办案过程始终置于监督制约之下,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执法质量,保证了案件处理的公开、公正。全年开展执法检查4次,案卷质量检查4次,执法质量考评2次,查阅处罚案卷801卷,纠正制作法律文书不规范51处。审核上报劳动教养案件33起34人,审核移送治安行政案件311起453人,审核取保候审案件156起206人,监视居住案件3起3人,配合查处群体性复杂疑难案件11起,均符合法律程序。年内当事人不服分局处罚到市公安局复议的1起1人,到区政府复议的2起2人,不服消防处罚到分局复议的2起,经审理均维持了原处罚。分局法制室编辑出刊《法制园地》4期,开展法制宣传6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485人次,为学校上法制课12场,受教育师生15万余人次。是年,在公安部开展的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中获三等奖。(王茂才) 【警务督察工作】年内,全面落实各项警务督察工作措施,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对基层单位的视频监督,对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督察,重点对公安工作中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先后出动警力316人次,开展现场监督111次,专项督察36次,发现纠正各类问题16件,下达《督察通知书》、建议书4件,提出督察建议27条。围绕看守所的规章制度、业务建设、队伍管理以及打击牢头狱霸等情况,先后发放调查卷125份,召开座谈会3次,案件倒查12起。受理群众投诉12件,现场出警处置2次,查结12件,查结率100%。核查不实投诉、恶意举报等案件3件,为3名民警澄清了事实。警务督察的监督威力,有效保证了政令警令畅通,预防了民警违法违纪,促进了队伍建设和各项公安工作的深化发展。6月12日,全市公安督察工作会议在临淄召开,推广了临淄公安分局着力提升警务督察工作的经验。 【“三考”工作成绩显著】年内,以开展“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信访工作考查”为主要内容的“三考”为契机,制定了全员学习制度,集中培训制度,每日一学制度,定期抽考制度,并将法律学习考试结果列入考核单位和民警的主要内容,形成了法律学习培训长效机制。要求民警每天挤出一个小时进行自学,坚持抓好集中辅导,先后聘请10名专家教授,分四批对全体民警进行了“四法一条例”的集中学习辅导。以轮值轮训的形式,分九批进行了每期20天的脱产学习。全局形成了“领导带头、全警参与、整体提高”的良好局面。在公安部统一进行的“三考”中,临淄公安分局在实际参考的98个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和64个随机抽取的县级公安机关中位居第六,执法办案卷宗考评名列第四。公安机关在提升民警法律业务素质的同时,建立了严格的公正执法长效机制,着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建立完善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民警的执法水平、办案能力明显提升。年内办理刑事案件2918起,提请逮捕316人,移送起诉544人,起诉率100%,退查率为零,无国家赔偿案件。办理行政案件6025起,行政处罚815人,没发生一起变更裁决和败诉案件。年内,临淄公安分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三考”县级总成绩三等奖、全国公安机关“三考”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三等奖,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县级公安机关“三考”信访工作考查一等奖。是年4月,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 公安部三等奖奖牌(临淄公安分局提供) 【建立网络化巡逻机制】年内,在提升巡访能力上实现了新突破,区政府拨专款124万元,为公安机关新购置巡逻车7辆,用于城区巡逻防控,全区统一规格、统一装备的专职巡逻车达到24辆,全部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车内及车外即时录像系统,配备了防爆枪、网枪、防刺服、防割手套、消防斧、灭火器、急救包、扩音器等,新增单警装备285套。改革城区治安巡防机制,推进机动巡逻、保安巡逻、便衣巡逻、社区(村庄)联防有机结合,完善了“车巡线、人包片”巡控模式,不断改革和完善警务运行模式,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打破“八小时工作制”,实施主动出击,确保了巡逻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加大街面的巡逻力度和密度,增加人口密集区和案件高发部位的警力,增强巡逻防控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网点、通讯、供水、电力等重点部位和地段的巡逻防控。坚持“逢疑必查”,加大对社会面的控制力度。年内,通过治安巡逻防控,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491人。其中,刑事处理369人。震慑了各类刑事违法犯罪分子,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234%。 (李金平) 【信访工作】是年,按照“集中会战结清旧访,规范工作减少新访,保社会稳定,保奥运安全”的信访工作思路,由一把手负总责,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单位主管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周一次召开小组会,分析研判信访形势,研究部署接访任务,协调解决疑难案件。坚持落实周三局长接访日制度,信访涉及单位的主管参与接访。专职信访民警增至三人,设立了信访接待室、候访室、民警办公室,投资3万元更新办公桌椅、微机、打印机、监控设备,配备通讯工具,改善了信访条件。健全了《局长接访制度》《信访受理和专办制度》《接访人员守则》《来访人员须知》《信访工作调度和通报制度》《信访案件责任倒查追究有关规定》等,由分局监督室监督落实并负责倒查,实现了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信访工作流程,从案件受理、交办、办理、结案、归档、倒查等环节逐一规范,使信访工作有章可循。从减少涉法信访抓起,规范民警执法行为,落实分管领导、法制部门、警务监督、办案单位等四级监督把关,年度涉法初访同比下降25%。全年接访39人次,查结率95%。3~7月,集中开展排查化解重信重访案件专项治理,接访处访民警因案施策、耐心释疑、情理并重、真诚感化,省、市公安机关交办的10起重访案件,全部实现停访息诉。是年,临淄公安分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县级公安机关“三考”信访工作考查一等奖。 【武警看守】2008年,武警临淄区中队按照“强班子、抓精细、谋发展、求突破”的思路,以政治教育稳定部队思想,以军事训练提高官兵素质,以文体活动丰富警营生活,以规章制度确保执勤安全。认真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忠实履行使命、做人民忠诚卫视专题教育。结合工作任务进行战备教育,提高官兵的战备观念。坚持每月两个《纲要》学习日,组织官兵参加《纲要》培训班,增强官兵按纲建队意识。组织祭奠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收听收看抗震救灾英雄事迹,激发官兵的工作热情。按中队年度《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以基础科目为突破口、应用科目为重点,组织摔擒技术和反恐战斗动作训练,开展“五小练兵”和军事会操,官兵同场训练,干部以身示范做出样子,战士自觉坚持严抠细训,保证了训练质量,提高了官兵的军事素质。武警中队团支部、武警委员会创办的《橄榄周刊》年出刊39期,每月组织一次球类、棋类或演讲等文体活动,年内编排演出具有警营特色的文艺晚会8场,既丰富了警营生活,也鼓舞了官兵士气。落实勤务制度,按照《中队执勤量化管理实施细则》加大查勤力度,中队领导每天查勤6次、两个12点必查,发挥三级网作用,督促岗哨落实三项纪律。监墙哨每10分钟向监控哨电话汇报执勤情况,同时也监督监控哨履行职责,自卫哨兼领班员督促各岗位哨兵落实执勤制度。警营及监所基本形成了周边能目控、哨兵能互控、干部能查控、网络能监控的格局,确保了警营及警戒目标的安全。看守民警在监管工作中,坚持惩罚与教育感化并重的执法理念,尊重和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发挥教育、挽救、转化、矫治职能,营造和谐、文明的监管改造环境,教育感化在押人员悔过自新,使他们转变为和谐社会的守法公民。 (王茂才) 【消防工作】2008年,区政府、市消防支队拨款156万元配备了全市首批化学危险品堵漏器材,填补了全市消防部队无化危品堵漏器材的空白。年内,全区共发生火灾503起,直接经济损失281万元,同比分别下降831%和6835%。出动消防车辆1515辆次,出警官兵106万人次,实现了火灾事故“零死亡”,全区的火灾形势保持了持续平稳。参与社会抢险救援171次,抢救遇险群众240余人,保护财产价值近亿元。集中开展了“迎奥运、除隐患、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各类单位350余个次,下发各类法律文书190份,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20余个,对24家违规消防单位进行了处罚。加大对易燃易爆化工单位消防设施的标准化管理,督促易燃易爆化工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措施。对密集场所和“九小场所”进行摸底排查,为942家“九小场所”建立了消防档案。年内,在各项消防安全检查中,共检查各类单位1340余个次,下发各类法律文书1674份,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100余处,对81家消防违法单位进行了处罚,计罚款5577万元。是年,区公安消防大队和所辖五中队被省公安消防总队评为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标兵大队”“标兵中队”和三基工程建设“先进大队”“先进中队”。 【2008年全区火灾统计表】 内容 月份火灾种类起数 房屋草类车类棚类石油化工类抢险救援其他小计 11241143101256 2132716101453 31534654441 417590511754 520940310551 610134134338 7132716101453 81534654441 9605107221 10644205526 11744202423 127492091546 合计151537226368679503 (张继柱) 【交通指挥疏导】自2月1日起,在城区桓公路、大顺路的部分路段实行了交通调流,范围主要包括桓公路和大顺路商业网点聚集的路段。其中,在桓公路利群购物中心门前路段设置交通隔离设施,禁止从购物中心驶出车辆左转弯。在大顺路东泰商厦门前路口等三个路口设置禁止左转弯标志。交警大队报请临淄区委区政府批准,将位于利群超市门前路段的两个公交站点进行了临时调整,迅速印制了《关于临时调整桓公路利群购物中心公交车站点的通告》,及时组织民警到原站点进行张贴并告知公交车驾驶人及乘车人,缓解了上述路段的道路通行压力,切实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调流第一天大队共出动警力32人,设置固定岗位7个,流动岗位4个,出动警车6台,设置禁止左转、禁止通行等标志10面,桓公路和大顺路车辆通行速度明显提高,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3月10日,胶济铁路客运专线建设辛化路立交桥路段开始进行封闭施工。临淄交警大队组织民警重点在辛化路乙烯路立交桥路口设置固定岗位,在辛化路王朱村路口、安里村路口、胜利炼油厂隧道路口等重点路口、路段,调集警力加强流动巡逻,积极消除静态交通违法,加强对车辆的调控分流疏导。科学合理设置了10面交通分流标志,指示车辆选择合理的行车路线,全力疏堵保畅。 【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是年,由交警大队牵头负责,聘请山东理工大学的专家编制完成了《临淄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并先后通过了省专家组评审和区人大的审议,已由区政府正式发布实施,为科学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5月,交警大队随区政府专门组织成立的考察团,赴宁波市鄞州区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学习考察。危化品车辆安全检查站(临淄交警大队提供) 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确定以凤凰镇、稷下街道作为试点,积极靠上作指导,从建机构、定制度入手,通过设立基层交管站,招用交通协管员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 12月30日,全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现场会暨消防工作会议在淄博召开。省政府副省长郭兆信,省政府副秘书长张传亭等出席会议。中共淄博市委书记刘慧晏陪同与会领导视察临淄区依厂物流公司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与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是年,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奥运安保等中心工作,以春节、十一长假、春运等重要时期为主线,以“城区治乱治堵、公路预防事故”为重点,针对交通堵点、秩序乱点、事故易发点等薄弱环节,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运、酒后驾驶、摩托车专项整治、交通秩序整治等四大战役,以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等多项集中整治活动。郊区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超载,大货车不各行其道等违法行为;城区重点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道路,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以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采取延长执勤时间、增设交通标志、实行单向调流、施划临时停车泊位等措施,从严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交通安全管理】是年,交警大队积极探索建立“打防控”一体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网络,采取“点查、线守、面控”的方法, 突出抓好重点路口、路段和区域的整治,在全区设置了6个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服务站,在8个重点企业附近设立了临时检查点,抽调7名民警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始终保持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将GPS卫星定位远程监控系统引入大队指挥中心,强化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户籍化管理和实时动态远程监控。 【联合整治车辆超载】是年,在全区开展了治理超限超载和联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活动,由区政法委牵头,从交警、向青少年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临淄交警大队提供) 交通、公路、公安等部门抽调专门力量,成立联合执法队,从严查处大货车进城、车辆超载超限运输等道路违法行为。积极与临淄公安分局协同配合进行联合行动,严查闯关、冲卡、探路带车等违法行为,有效打击了超载违法行为多发的势头。 【处置紧急突发事件】是年,圆满完成了“428”胶济铁路重特大安全事故善后处理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交警大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安排,迅速行动,全力以赴,出动警力81人次,警车35辆次,圆满完成了各级道路交通安全警卫任务10次,为事故救援、善后处理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赴青岛执行奥帆赛保卫任务】是年,交警大队组织3名民警于8月1日赴青岛执行奥帆赛安保任务。在接受了媒体应对、重点岗位职责等培训后,8月4日在青岛市崂山区开始正式上岗执勤。在青岛执勤期间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指挥规范、文明服务,以实际行动树立了淄博交警的良好形象。8月24日,在圆满完成任务后返回淄博。 【交通安全保卫】是年,交警大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了第五届国际齐文化旅游节、“精彩中国·魅力临淄”大型文艺晚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节日的交通安全警卫、保卫任务400余起。其中,一级任务4起,二级任务22起,保证了各项活动期间道路的安全畅通。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年,交警大队深化“五进”工作,以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攻坚战、“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活动为主线,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特色,先后深入230家企业、98所学校、12个社区、360个村开展宣传活动,累计印制宣传资料224万份,制作温馨提示宣传牌230面,悬挂宣传横幅3540条,张贴宣传挂图14万余张,粉刷永久性墙体标语260条,巡回展出图板475次, 播放光盘1020次。充分发挥声、屏、报、网等新闻媒体优势,在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2081篇。其中,国家级32篇,省级721篇,市级1328篇。直接受教育50余万人次。 【交通设施建设】是年,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不断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共新建灯控路口5个,安装交通信号灯5组,增设交通标志牌70余面,新增各类警示标志28面,安装太阳能警示爆闪灯7组,在事故易发点段设置了震荡减速带10组,施划各类交通标线4万平方米,投入3万元在城区繁华路段设置道路隔离护栏,有效地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 【道路交通事故统计表】 内容 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伤(人)经济损失 (万元) 1402381668 2411231187 3515301437 4444241174 5492231484 6472211201 7352221337 8311381136 9468481498 1031628875 11328351395 12319341052 合计4785036415444 (化鹏) 检察 【概况】2008年,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加强队伍和业务建设,在各项检察工作中“求突破、抓亮点”,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是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24人,不批准逮捕25件47人,起诉364件595人,不起诉2件3人;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29人,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7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1件,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3人,追诉漏犯7人,追诉罪名6个,依法改变侦查机关移送罪名16个;提出抗诉刑事案件3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民事行政案件29件,代表国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万元。是年,共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76项,46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奖牌(区检察院提供) 【维护社会稳定】是年,区人民检察院全力以赴投入以“奥运安保”为重点的平安和谐临淄建设,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涉嫌破坏新农村建设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07件44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24人,受理起诉案件415件682人,经审查起诉595人。其中批捕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40人,起诉32人;批捕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的犯罪嫌疑人131人,起诉159人;批捕金融诈骗、制假售假、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6人,起诉15人;落实法律“五进”,预防职务犯罪(区检察院提供) 批捕破坏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农民切身利益的犯罪嫌疑人11人,起诉3人。依法从快批捕了牛雪涛等11人流窜作案91起,结伙盗窃牛、羊等牲畜400余头,化肥、种子、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价值共计57万余元的特大团伙盗窃案等一批严重影响农村社会安定、农业生产和威胁农民财产安全的涉农犯罪案件;依法审查起诉了中纪委交办的原马龙(中国)基建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汉良骗购外汇港币3900万余元案、广州市越秀商业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于晓均偷税案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坚持和谐执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可捕可不捕的不批准逮捕13人, 可诉可不诉的不起诉10人;对3名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犯,以及因邻里、亲友纷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在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依法促成和解。以“奥运”和“两会”安全稳定为重点,加强控告申诉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0件,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4件;对2006年以来的所有信访案件集中开展不稳定因素拉网式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属于检察院管辖的2起案件,逐案落实了“四定两包”责任制,对8起缠访、缠诉案件实行了公开听证和公开答询,均息诉罢访。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年,以严肃查办严重破坏经济发展、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涉及教育、医疗卫生、征地补偿等损害民本民生的腐败犯罪分子。全年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29人。其中,贪污案23人,受贿案4人,挪用公款案2人。大案率为967%,查办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7人。其中,徇私枉法1人、滥用职权案4人,玩忽职守2人。非法搜查案1人。重特大案件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是年8月,反渎职侵权侦查局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在强化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犯罪的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五进五上”活动,在本院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警示基地,选择社会关注的重点行业和部门,联手开展“职务犯罪大预防”活动。加强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先后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32场次,为相关单位提供行贿档案查询130件次,对淄河临淄城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等12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全程跟踪预防,有效防范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诉讼监督】是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1件,建议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移交刑事立案7件。通过审查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3人、追诉漏犯7人、追诉罪名6个,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7人,对16件定性不准的案件依法改变移送罪名。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件,均获改判。对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29件,全部被市检察院采纳,经法院再审后改变原判决7件,代表国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5件,其中法院已作出判决1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年共办理监外罪犯重新犯罪案件10件10人,对9起不符合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案件依法向监管部门提出变更意见。联合临淄公安分局、齐都公安局、区司法局等机关和部门,先后于4月和10月对全区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活动、社区矫正活动进行了两次专项检察,发现重新犯罪2人,脱管罪犯1人,及时向监管机关提出了纠正意见。下半年,监所检察科安装了《监外罪犯执行监督信息管理信息》软件,对全区712名监外罪犯实行了微机化管理,实现了由静态监督到动态监督的转变,有效的减少了脱漏管现象。 【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是年,共办理各类检验鉴定案件156件。其中,法医学文证审查119件,现场勘查2件,痕迹检验鉴定1件,司法会计检验鉴定3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31案,出具各类鉴定书、文证审查意见书等材料125份,视听资料42份,为办案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资料。深化综合信息平台的规范化应用。是年,将省院下拨的80台计算机全部安装到各业务科室,提升了信息化应用终端的运行效率。全年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发布各类信息593条,网上办文流转公文153件,网上办案系统办理各类案件401件,占实际办案数据量的9347%。 (孙海燕) 审判
【概况】2008年,区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创建“公信法院”等各项活动,共受理各类案件9161件,审执结9111件(含旧存),结案率为9945%,结案标的额53亿元。年内,区人民法院被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表彰为公正执法先进单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风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记集体二等功。 【刑事审判】是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45件693人。其中,公诉案件427件665人,自诉案件18件28人。共审结刑事案件455件697人(含旧存)。其中,公诉案件414件641人,自诉案件41件56人。依法审结危害公共安全案件123件131人。 其中,交通肇事104件105人,其他19件26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98件140人。其中,故意伤害81件117人,过失致人死亡6件6人,强奸3件3人,非法拘禁5件9人,绑架2件4人,非法搜查1件1人。侵犯财产案件140件267人。其中,盗窃90件187人,抢劫18件34人,抢夺1件2人,诈骗16件22人,敲诈勒索6件9人,侵占、职务侵占8件12人,故意损坏财物1件1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54件103人。其中,寻衅滋事17件32人,妨害公务6件6人,邪教组织1件5人,聚众斗殴2件4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1件5人,盗掘古墓葬6件16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2件2人,其他19件33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4件22人。其中,非法经营5件6人,合同诈骗4件4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1件5人,出售购买运转假币、持有使用假币、信用卡诈骗、借款诈骗等4件7人。贪污贿赂案件22件30人。其中,贪污10件18人,受贿6件6人,挪用公款5件5人,单位受贿1件1人。渎职案件4件4人。 其中,玩忽职守3件3人,徇私枉法1件1人。判处3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112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75人,拘役的10人,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448人。单处罚金的27人,免于刑事处罚的23人,宣告无罪的2人。积极参与全区环境治理,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惩治力度,于7月28日,依法审结全省首例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判刑的案件,王纯贵被判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民事审判】是年,共受理各类一审民事案件1957件,审结1947件(含旧存)。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886件。其中,离婚786件,婚约财产纠纷2件,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8件,抚养、扶养关系纠纷31件,抚育费31件,扶养费10件,监护权纠纷1件,赡养纠纷15件,探视子女权纠纷2件。依法审结继承纠纷案件20件。依法审结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案件186件。其中,财产权属纠纷45件,财产损害赔偿45件,相邻关系31件,其他65件。依法审结票据及股东权纠纷案件10件。其中,票据纠纷2件,股东权纠纷8件。依法审结人身权纠纷案件760件。其中,人身损害赔偿684件(含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586件、医疗事故损害赔偿15件、工伤事故损害赔偿3件、其他人身损害赔偿80件),名誉权4件,其他人身权72件。依法审结特殊侵权纠纷案件37件。其中,雇员受害赔偿22件,雇佣人损害赔偿4件,产品责任9件,其他2件。依法审结不当得利、适用特别程序及其他纠纷案件48件。在审理过程中,为确保实现“效率与公正”主题,成立专门法庭,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由稷下法庭审理,劳动争议、医患纠纷案件统一由民事审判一庭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由各法庭审理。 公开开庭宣判(相继军摄) 【商事审判】是年,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3957件,审结各类商事案件3945件。其中,受理各种合同纠纷案件3955件,审结3938件。受理破产案件2件,审结7件(含旧存)。在审结的合同纠纷案件中,买卖合同纠纷548件,借款合同684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384件,企业之间借款19件,其他281件。借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403件。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58件。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4件,国有土地租契18件,商品房预售24件,房屋拆迁5件,其他7件。建筑工程合同纠纷80件。其中,建筑工程施工71件,其他9件。租赁合同纠纷103件。运输合同纠纷22件。其中,货运合同19件,客运合同1件,其他2件。承揽合同35件。担保合同1529件。农村承包合同30件。保险合同16件。服务合同14件。储蓄存款合同2件。仓储、保管合同5件。委托合同3件。合同代位权纠纷4件。合同撤销权纠纷1件。信用证纠纷1件。劳动争议案件209件。其中,劳动合同110件,事实劳动关系争议2件,劳动保险2件,其他95件。劳务合同54件。其他137件。在审结案件中,判决结案1348件,调解结案1976件,裁定结案614件。其中,驳回起诉29件,撤诉585件。审结诉讼标的总金额196亿元。积极稳妥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先后审结了山东曙光集团橡塑助剂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区双齐面粉厂、齐鲁石化齐华工贸总公司工程公司、淄博三鑫化工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区通达实业服务总公司、山东临淄五金交电化工采购供应站等企业破产案件7件,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1250人,未发生矛盾激化事件,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行政审判】是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22件,审结222件。在审结的案件中,不服公安治安管理的2件。不服土地资源管理的28件。不服城建管理的9件。其中拆迁2件,房屋登记7件。不服技术监督管理2件。不服环保管理2件。不服交通管理145件。不服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2件,不服水利管理1件。不服民政管理1件。不服乡镇政府管理4件。其他26件。按不服行政管理内容划分,行政处罚151件,行政裁决9件,行政许可1件,强制措施1件,要求履行义务32件,要求履行法定职责27件,其他1件。经审理,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原具体行政行为的16件。其中,行政处罚4件,行政裁决2件,履行法定职责10件。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原具体行政行政行为的12件。其中,行政处罚4件,行政裁决2件,履行法定职责6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2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1件,驳回起诉的1件。裁定准许原告主动撤诉的190件。其中,行政处罚140件,行政许可1件,行政裁决4件,强制措施1件,要求履行义务32件,履行法定职责11件,其他1件。是年,共受理行政非诉讼执行案件252件,执结252件,执结标的额363万余元。坚持做好对行政非诉讼执行案件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工作,对于存有处罚有误、程序不合法等问题的,明确指出其错误,说明道理,不予立案执行,并提出司法建议。对于符合立案执行规定的,则依法立案执行。5月31日,对影响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施工的辛店街道山王社区27户住宅楼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执行工作】是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883件,执结1840件(含旧存),执结率9772%,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执行期限内全部执结,并安排了专门人员负责执行信息录入,所有案件执行情况均及时准确录入执行信息系统,信息录入率达到100%。9月、10月两个月,安排全体执行干警,加班加点对历年来未执结的积案逐件清查。对2006年6月30日前受理的符合终结、中止执行条件的案件,依法终结、中止归档;对不符合终结、中止执行条件的案件,按照案件类型列入清理对象,重新调整执行人员,突击执行。推进执行改革,探寻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12月7日,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通知,由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临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区法院设立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指挥中心,构建起由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联动新格局。在开展的集中执行活动中,区法院设立了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车辆调度组、争议裁判组等,抽调部分法警、审判人员与执行人员组成的执行组。将被执行人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事业单位、各级人大代表的案件列为重点执行对象,采取人大监督、政府督促、法院执行的三级联控措施,由区委政法委牵头,与公安、检察、工商、税务、土管、银行、房管等18个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经营、置产、注册新公司等方面予以限制。截至年底,执结积案162件,执结标的800余万元。积极采取司法救助措施,针对有些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导致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的情况,经区法院党组研究,争取区政府支持,并与区财政、民政部门协调,由区民政局从红十字协会中拨专款5万元设立临淄区执行救助基金。年内,有13名执行案件的当事人拿到了救助金,有效地缓解了社会矛盾、上访等不稳定因素。 【审判监督】是年,共审理再审案件26件。其中,旧存案件15件,新受理案件11件。新受理的再审案件中,抗诉案件10件,区法院提起再审1件。共审结再审案件16件。其中,调解结案3件,终结诉讼2件,判决维持原判11件。所有再审案件的审理,均按规定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审理。调解结案的案件,经充分协调,达成和解,均实现案结事了。裁定终结或判决结案的案件,均做到公平、公正、合法裁定或判决。认真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由专门负责审判监督的审判人员分工负责,对除调解结案、当庭过付、案结事了以外的案件逐案进行质量评查,重点评查判决上诉和引起上访的案件。年内,共评查各类案件8585件。其中,刑事案件455件,民商事案件5382件,行政案件222件,非诉执行案件252件,执行案件1840件,司法鉴定案件434件。对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坚持每月一次通报全院,有效地发挥了审判监督作用。 【立案信访工作】年内,共立案9161件。其中,刑事445件,民事1957件,商事3957件,行政诉讼222件,行政非诉讼执行252件,执行1883件,司法鉴定434件,再审11件。严格按照立案审查工作规程审查立案,做到该立则立,不该立不立,为案件审理做好基础工作。发挥大立案龙头作用,认真做好受理案件的立案时间、案由、诉讼当事人、案件承办人、排期开庭时间等事项的录入登记,以及送达、转送等工作。补充修订诉讼费管理操作规程,完成诉讼费核算、收取及缓、减、免手续审批等工作,确保诉讼费管理准确无误。落实网上立案、诉讼指南、举证责任、诉讼风险责任告知等便民措施,以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及看板展示形式,在立案大厅告知当事人,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的诉讼途径。年内,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184人,处理群众来信21件次,接待处理集体上访19次210人。进一步完善院长接访、重点案件督办、专职信访员、信访案件流程管理、责任倒查及案件终结等各项制度,使信访工作在机构、人员、职能和制度上得到了有效保障。针对全国“两会”和奥运会期间涉诉信访形势严峻的情况,全力做好涉诉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诉案件的排查疏导工作,并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化解和稳控工作,保证了赴省进京的“零上访”。 【物质装备建设】年内,区法院对机关审判法庭进行整体改造,建成建筑面积为2400平方米,由10个简约型法庭、4个小审判法庭、1个能容纳126人的科技智能化法庭组成的标准高、配置精、技术新、功能全的科技法庭,并改建院区相关设施,实现了行政办公区、审判区、诉讼服务区“三区分离”。加强信息化建设, 更新信息网络服务设备和自动化办公设备,升级审判管理系统,对立案、审理、结案、评查、执行、归档、统计等各个环节实施无缝管理,实现了审判管理网络化。不断拓展信息技术在庭审活动中的应用,建立了集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化音视频技术、多媒体图像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一体的科技审判法庭综合性应用平台,实现了庭审活动科技化。不断拓展信息技术在司法政务中的应用,引进档案管理、 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软件,安装车辆GPS定位系统、法院安保监控系统,推行无纸化办公,实现了司法政务智能化。 (王爱明康子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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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8年,区司法局加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宣传教育月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公开承诺,建设现代化临淄”活动以及“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以下简称“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不断深化落实“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规划。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2月26日,召开全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动员大会,传达贯彻省市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区委区政府下发了活动意见,成立了全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在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公室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直机关工委、区农业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区经贸局等5部门分别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指导组,具体负责全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组织实施。4月3日,省、市、区领导为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凤凰镇东召西村揭牌。 【普法依法治理】是年,区司法局以“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为载体,围绕“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规划,狠抓工作落实。下发了《中共临淄区委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意见》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集中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临淄信息网站开辟了“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专栏,上挂宣传稿件、文件、图片等81件,编发《临淄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简报》32期,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全方位、立体式法制宣传拓展了平台。 举办了“法律进机关”活动推进会,法制讲座,开展“一人一法一讲,人人讲法”活动,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和“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评选”及“法律进机关”征文比赛等活动。以“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了“送法下乡”现场培训活动和利用赶法律大集、法制宣传一条街、流动宣传车、赠送法律书籍、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做到区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进社区”重点抓好了“六个一”建设活动。 法律进社区集中推进年活动启动仪式(区司法局提供) 即明确一名法制工作负责人,制定一个学习宣传计划,聘请一名法律工作宣传辅导员,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橱窗), 建立一支法律工作宣传辅导员队伍,组织一次法律图书援建活动。“法律进学校”强化了学校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与培训,实现了100%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法制副校长,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法律进企业”加强“五个一”建设(即建一个企业职工法制学习室,建一个法律图书馆,建一个法制宣传栏,配发一套普法宣传挂图,有一名普法宣传主管领导),并在企业设立调解、普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四位一体”的保障平台,同时利用法律知识轮训、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学法经验交流会等形式, 推进全区“法律进企业”活动的开展。 【基层工作】强化司法行政业务建设,制定工作细则,明确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标准和要求,细化了工作内容和措施。配合“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组织开展了“12348”法律服务专线宣传活动。3月16日,全区共设立宣传站点25个,出动宣传车辆23辆,散发“12348”宣传材料498万余份,展出看板图片81块,悬挂张贴横幅标语478条,播放音像资料74条(次),当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66人(次)。全年“148”专线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15人次,化解群众性矛盾纠纷隐患7起。加强网络建设,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健全以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指导,乡镇(街道)调解中心为龙头,司法所为依托,村民调委会和“十户三员”为基础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体系,对全区448个村(社区)人民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在14家企业探索并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工作,全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34件,调处1092件,调处成功893件,调处成功率为963%,制止群体性上访22件,涉及548人。全区11家法律服务所共为各级政府企业单位和村(社区)及其他经济组织担任法律顾问189家,代理诉讼事务502件,非诉讼事务198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9739万元。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稳妥推进社区矫正,对79名刑满释放和3名解除劳教人员,进行了接茬帮教。 【法律援助】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问题的实施意见》,理顺关系,完善法律援助模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弱势群体服务。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360余人次,为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2000余份。 【公证工作】深入开展“公开承诺,建设现代化临淄”活动和“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不断加强和完善重大疑难公证事项的研究,提高公证质量,积极参加企业改制、胶济铁路电气化改造等重大经济建设工程和事件的公证事项,为经济建设服务。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344件。其中,涉外公证783件,民事公证1500件,经 济公证58件,涉港、澳、台3件。 【律师工作】认真组织贯彻新《律师法》的宣传和培训,积极组织协调全区律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组织“律师宣讲咨询团”参与“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积极稳妥地完成了合作律师事务所改制工作,促进了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全年全区32名律师共为82家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刑事诉讼362件,民事诉讼223件,行政诉讼2件,非诉讼28件,接受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21件。其中,口头咨询134件,书面咨询123件,代写法律文书264件。成功调解10件。 (吕良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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