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闻韶小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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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6-04-2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闻韶小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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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确保小学实验课教学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培养学生科学实验素养与安全意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实验课程、实验活动及相关场所管理。

二、安全管理职责

(一)学校层面

校长是学校实验课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课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与监督落实,将实验课安全纳入学校整体安全工作计划。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具体负责实验课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召开实验课安全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实验课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教导处负责实验课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监督教师落实实验课安全教学要求,将实验课安全教学纳入教师教学考核评价体系。

总务处负责实验器材、药品的采购、保管与供应,确保实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与维护,定期对实验场所进行安全检查与整改。

(二)实验教师与任课教师

实验教师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实验器材、药品的登记、存放、发放与回收,定期检查实验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任课教师是实验课课堂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实验课的教学设计与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及时纠正学生的不安全行为,确保实验课教学过程的安全。

(三)学生

严格遵守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听从教师指挥,不得擅自进行实验操作或更改实验步骤。

增强安全意识,爱护实验器材和设备,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教师。

三、实验前安全管理

(一)实验计划与准备

任课教师应在实验前一周制定详细的实验教学计划,明确实验目的、实验步骤、所需器材和药品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并提交教导处审核备案。

实验教师根据实验教学计划,提前准备好实验所需的器材、药品和设备,确保其性能良好、数量充足、规格相符。对实验器材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损坏、无故障;对实验药品进行核对,确保名称、规格、数量准确无误,标签清晰完整。

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实验教师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进行领用、存放和使用,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

(二)学生安全教育

任课教师在实验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解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步骤、操作规范、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应急处理方法,让学生熟悉实验流程和安全要求。

采用案例分析、视频演示、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动形象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要求学生签订实验课安全承诺书,明确学生在实验课中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三)实验场所检查

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在实验前应共同对实验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实验室通风良好、光线充足、地面干燥整洁,无杂物堆积。

检查实验台、电源插座、开关、通风设备、消防器材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对实验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电线是否老化、短路,电器设备是否漏电,燃气管道是否泄漏等,确保实验场所安全无隐患

四、实验过程安全管理

(一)实验操作规范

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按照教师指定的座位就座,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或喧哗。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触摸、使用实验器材和药品。

学生进行实验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认真观察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不得随意更改实验步骤或违规操作。

实验过程中,如需使用明火、电源、刀具等危险器材,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火源,妥善放置器材。

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嬉戏打闹,不得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

(二)教师指导与监督

任课教师在实验过程中应全程在场,密切观察学生的实验操作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纠正学生的不安全行为和错误操作。

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教师应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教师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

实验教师应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实验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提供实验所需的器材和药品,对实验器材和设备进行现场维护和调试,确保实验顺利进行。

(三)危险化学品管理

实验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使用、回收和处置规定进行操作。使用前,教师应向学生讲解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使用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

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应实行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双人登记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用量,防止浪费和泄漏。

实验结束后,剩余的危险化学品应及时回收,交回实验室专用仓库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带出实验室。对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五、实验后安全管理

(一)器材与药品整理

实验结束后,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按照要求对实验器材进行清洗、整理和归位,保持实验器材的清洁和完好。对损坏或丢失的实验器材,应及时报告教师,并按照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实验剩余的药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回收和处理,不得随意倒入下水道或丢弃。对有毒有害药品,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处置规定进行专门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二)实验场所清洁与检查

学生应负责对实验场所进行清洁,清理实验废弃物,擦拭实验台、仪器设备等,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应对实验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关闭电源、水源、燃气阀门,锁好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对实验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实验总结与反馈

任课教师应在实验结束后及时组织学生进行实验总结,引导学生回顾实验过程,分析实验结果,总结实验经验和教训,提高学生的实验能力和科学素养。

教师应认真填写实验课教学记录,记录实验内容、学生表现、安全情况等信息,并对实验课教学进行反思和总结,不断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和安全管理措施。

鼓励学生对实验课教学和安全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学生的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和教学质量。

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实验课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实验教师等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实验课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报告组等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和分工,确保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

学校应根据实验课教学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验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类型、应急处理流程、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实验课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演练结束后,对应急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三)事故报告与处理

一旦发生实验课安全事故,现场教师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控制事故发展,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伤亡情况等。

学校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和处理。同时,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形成事故处理报告,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