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会

发布日期: 2014-12-1814:56:42 浏览次数: 字体:[ ]


人民生活

【居民收入与支出】 2012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9454元,比上年增加3770元,增长14.6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5866元,比上年增加9元,增长0.1%。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4021元,比上年增加1716元,增长13.95%;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037元,比上年增加1039元,增长14.85%。

【消费结构特点】 城镇居民支出特点。城镇居民消费逐渐向多元化发展,其中家庭设备类、医疗保健类、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等支出增长较快,分别比上年增长18.2%、15.3%和27%。全年食品类支出4338元,增长4.5%。居住类支出随着城市居民住房条件的不断改善,住房相关费用不断增加,全年居住类支出2573.6元,增长11.4%。衣着类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支出不断增长,全年人均衣着消费支出2623.8元,增长6.3%。城市居民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为1612.4元,同比下降51.4%。杂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迅猛。其他商品和服务类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085.3元,同比增长65.57%。

农村居民支出特点。饮食质量不断提高。人均食品消费支出2872.2元,同比增长12.44%。其中,蔬菜及制品类支出283.36元,同比减少12%;肉蛋奶类支出701元,同比增长11.5%;食品消费服务类支出504.5元,同比增长12.7%。农村居民衣着消费观念发生了较大变化,支出额不断增加,全年人均衣着类消费支出753.6元,比上年增长23.43%。交通通讯在上年大幅增长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支出稳定,全年农民用于交通和通讯的支出人均为1416.6元,同比减少4.9%。居住环境更为舒适。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农民建设新居的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农民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全年农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1277.6元,同比增长93.93%。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设备类支出全年人均为529.24元,同比增长16.65%。文化教育类支出稳步增长,全年人均支出616.48元,同比增长9.83%。(张 波)


民族宗教

【概况】 2012年,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持续和谐稳定发展。临淄区被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

【组织领导】 健全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根据换届后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实现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全覆盖。落实民族宗教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完善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体系,作为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制定下发《临淄区2012年度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并与各镇(街道)签订《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增强基层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宗教团体班子建设。坚持把有宗教学识、有群众威信的骨干选进宗教团体班子,打造了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力度,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机制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理机制,定期召开各部门协调会议,及时沟通信息,促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序开展。

【发展民族经济社会事业】 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金岭四村自来水管网改造项目、刘家营村獭兔基地建设项目及淄博吉鑫肉食牛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各获省扶持资金10万元,金岭回小旱厕改造项目获省扶持资金20万元,为9户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低收入养殖户养殖补给2.7万元,争取省社会事业发展资金30万元、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8万元。高度重视帮扶工作。发挥区民协委的功能和作用,定期召开民协委成员单位落实帮扶计划协调会,为加快民族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打基础。加快发展民族经济。把金岭回族镇作为重点扶助对象,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促进该镇形成了塑料加工、石油化工、仓储物流、清真饮食等四大优势产业,成为全区民族经济的一大特色。积极争取和充分利用优惠政策,不断加大对民族民品企业的扶持力度,着力打造了齐旺达集团、齐峰集团、清源集团等著名企业和知名品牌。大力发展公共事业。不断加大投入,完成了民族镇村同源一网供水、道路“五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民族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金岭回小、金岭回中分别达到省级、市级规范化学校建设标准;加快发展卫生事业,对金岭卫生院进行病房改造和内配设施完善更新,民族村(社区)全部建立了卫生室,全区少数民族群众100%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工作扎实开展,民族镇村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

【规范管理宗教事务】 6月,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主题活动,举办了全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教职人员培训班,提升其政治觉悟、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印发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册两万余册,发放至各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初中以上学校及规模以上企业,为宗教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安全年”为主题深化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创建工作。举办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班,健全完善各场所人员、财务、安全、卫生、消防等相关制度,狠抓长效管理措施的落实,切实规范宗教活动秩序,不断提高各场所的管理能力和办教水平。健全完善维稳工作机制。坚持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做好重大节日和重要会议期间的维稳工作;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行政审批,满足信教群众合理合法的宗教需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及时捕捉信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打击乱建滥塑等非法宗教活动,确保全区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服务少数民族及宗教界人士】 通过组织金岭回族镇、金岭回小、清真寺及齐旺达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到周村灯塔社区参观学习,进一步夯实基础阵地、培育先进典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金岭回小和清真寺被评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金岭回族镇和齐旺达集团分别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镇及示范企业。召开民族镇村、民族学校、民族医院、民族民品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全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座谈会,围绕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切实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等方面进行座谈,使少数民族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组织专人对全区清真食品生产企业、餐饮零售企业和摊点进行拉网式检查,督导整改存在问题,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区清真饮食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确保清真食品安全。大力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重点扶持刘营村发展蒙古风情园观光旅游项目。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扎实开展全区第12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选拔运动员参加全市少数民族毽球比赛,获得优秀组织奖及男子组第一名的优异成绩。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发扬宗教界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树立了宗教界的良好形象。推进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切实保障宗教界人士合法权益。深入民族镇村、民族学校、民族民品企业、各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调研,分析研究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现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完善具体措施,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张 凯)


残疾人工作

【概况】 2012年,区残疾人联合会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省市残联“共享阳光·携手建功十二五”的活动主题,以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大力为残疾人办实事好事、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为残疾人服务能力为目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区残疾人事业得到健康发展。全年共办理新残疾证450个。其中,为出行困难的98名残疾人进行免费上门鉴定,并办理了残疾证。全区共有持证残疾人9848名。投入7万元为14名镇(街道)专职干事配备了电脑及打印机,落实了村残协专职委员每人每月50元的误工补贴,提高了工作效率。充分准备,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区、镇(街道)两级残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了换届任务。

【康复工作】 组织开展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调查工作和持证残疾人的基础信息录入工作。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调查,全区共调查出0~6岁残疾儿童67名。通过举办骨干培训班和入户调查,完成了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对9848名持证残疾人的基础信息进行微机录入,同时录入残疾人生活补贴管理系统1801人,工作人员管理系统专职干事14人、村(社区)专职委员462人,0~6岁残疾儿童67名。在做好2011年省残联、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在金岭回族镇进行全省农村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适配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年内在齐都镇开展此项工作。在对辖区内的残疾人康复需求情况进行全面、详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对镇敬老院、便民服务中心及康复站进行了无障碍改造,为3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了器具适配。新建、完善齐都、稷下、齐陵、闻韶等镇(街道)康复中心、康复室10余个。

【扶贫解困】 根据《临淄区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办法》,对2012年度低保重度和低保轻度残疾人进行严格筛查,年内享受救助的贫困人员1813人,通过财政专户全年共发放救助金573.36万元。依托镇敬老院、区精神病医院、区特教学校开展残疾人托养工作,切实解决重度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全区已有托养机构11家,托养残疾人269人。其中,依托区精神病医院成立的“临淄温馨阳光家园”托养中心,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有工作人员12名,其中正式职工10名。12名工作人员中,临床医生5名,护士7名,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3名。托养入住精神残疾患者40余名。

【教育就业】 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对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实行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全年投入3万元,对6名自主创业者进行了补助。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家庭学生给予学费救助,全年资助学生10名。在淄博工业学校残疾人培训基地举办第十五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第三期社区康复员培训,60名学员接受了计算机或种养殖两个专业全免费培训。配合市残联在区人才市场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有70多名残疾人到场,有18名残疾人与5家福利企业和2个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达成了就业意向。年内投资10万元新扶持发展了陈家养殖场和绿林果品有限公司两个残疾人种养殖扶贫基地。及时与区地税分局对接残保金收缴工作,及早印发关于征缴2012年度残保金的通知,确保残保金收缴工作有序进行。全年共收缴残保金661万元。

【关心残疾活动】 在第22个“全国助残日”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助残庆祝活动。在淄博市工业学校举办了第十五期为期3个月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第三期社区康复员培训班、第一期村(社区)专职委员业务知识培训班;走访慰问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和“临淄温馨阳光家园”托养中心的师生及医务人员,并送去了慰问金;组织参加市残联组织的共享阳光“携手建功‘十二五’高歌喜迎‘十八大’”残疾人歌手广播电视大赛活动和市第五届残疾人书画艺术作品展览;5月10日和10月18日区残联两次走进临淄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宣讲残联工作职能,公开服务承诺,现场为广大残疾人释疑解难。(徐丽军)


老龄工作

【概况】 2012年底,全区61.22万总人口中,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11.3万人,占总人口的18.5%;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1.39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3%,人口老龄化、空巢化比例大幅增加。区委区政府将“老有所养”民生工作提上重点议事日程,老龄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加快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7月,正式启用的闻韶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占地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设有日间照料室、日托床位、电子阅览室、康复治疗室、配餐室、室外文化广场及居家养老培训设施等,开始为为重度残疾、贫困空巢老人等特殊老年群体提供入户家政清洁、商品代购、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居家养老服务,并提供短期日间照料、送餐配饮等社区照料服务。年底,全区享受“政府买单”式无偿服务的老人达100余人,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文体活动、接受短期照料的老年群体达1000余人。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推荐颐康养生院、梧台社会福利中心、金岭回族镇社会福利中心申报市级星级养老机构“以奖代补”,推荐区养老中心第一康复养老院、第二康复养老院申报市级养老机构财政扶持项目,共争取资金21万元。

【老年人优待政策】 通过政府买单、企业赠送、集体购买与个人参保“四结合”的参保方式,推动全区“银龄安康工程”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老年人筑起一道风险保障网。全区适龄老年人参保金额达到63.8万元,占应保人口的80%以上。加大与各镇(街道)、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切实做好老年人司法权益维护工作。区级共接待老年人涉法来信来访46人次,全区共为14位老年人减免各类诉讼费用1.9万元。为全区1120名90岁以上老人、18名百岁以上老人按时发放区级长寿补贴金81.4万元,有效改善了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春节期间开展贫困老人救助活动,筛选了100户贫困老人,通过入户发放米、面、蛋、奶等节日物资进行救助,发放物资价值3万余元。

【老龄系列活动】 10月15日至11月13日(农历九月)敬老月期间,组织开展以“孝行临淄,共建和谐”为主题的老龄系列活动。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以敬老助老为主题的公益性广告、在村(社区)悬挂宣传条幅、投资3万元制作了以“孝老敬亲、老有所为、钻石伉俪”等为题材的系列宣传片,营造浓厚的老龄宣传氛围。区大班子领导组成慰问组对全区18名百岁老人、13家敬老院的“五保”老人进行走访慰问,送去走访物资价值7万余元。各镇(街道)、部门对特困、高龄、“空巢”、残疾老人和老优抚对象、老党员、老英模等特殊老年群体开展了以入户走访慰问为主要形式的送温暖活动。本着热烈、简朴的原则,组织各镇(街道)依托村(社区)文化大院、老年活动中心等基层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和老年群众文化组织,开展歌舞表演、吕剧巡演、趣味体育竞赛等各种形式的老年文体活动。区老年人书画协会、各村(社区)老年协会举办了喜迎“十八大”书画展等活动。组织老年人书画、摄影爱好者参加市第四届中老年才艺大赛,根雕作品《老寿星》和书画作品《诗一首》《牡丹》取得较好名次。(李春艳)


红十字工作

【概况】 2012年,区红十字会坚持“抓重点、干实事、见效果”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在基层组织建设、救灾、救助、救护培训、“三大捐献”及志愿服务等工作中取得明显实效。应急救护实现免费培训,人体器官捐献实现零的突破。新发展红十字会员及志愿者共计620余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3次。全年累计发放慰问救助资金18万余元,惠及全区150余户困难家庭,发挥了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在市红十字会全年综合目标考核中获优秀奖。

【红十字宣传活动】 5月4日,举办红十字宣传“一条街”活动,悬挂宣传横幅16条,摆放展板14块,印制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为800余人次进行义诊,免费测量血压,提供健康咨询。5月,在临淄电视台连续播放红十字公益广告宣传片,营造红十字宣传氛围。全年,红十字活动累计在电视、报纸、网站的新闻媒体报道达21次。其中,中央电视台报道2次,中国工人网、人民网各报道1次。在全省遗体捐献优秀宣教材料评选活动中,临淄区2篇稿件获优秀作品奖。

【应急救护培训】 是年,聘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讲师面向社会免费举办应急救护培训,针对在服务过程中容易碰到的突发事件,利用多媒体、现场模拟操作等形式讲解如何在遇到突发情况时正确进行自救和互救,提高广大红十字急救员、社区群众及志愿者科学地进行自救和互救的能力。全年累计培训红十字急救员260余人,社区群众及志愿者1500余人。

【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年内,新成立学校红十字会5个,发展青少年志愿者180人,青少年会员230人。全区各学校累计开展红十字有关活动20余次,在学生中广泛开展红十字人道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传播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

【推动无偿献血 造血干细胞及遗体(器官)捐献】 3月1日,吕宝红成功实现眼角膜捐献。4月10日,王悦连成功捐献眼角膜。4月21日,吴晓辉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8月21日,隋宁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1月28日,荀士明成功捐献眼角膜及双侧肾脏。全年采集造血干细胞血样239人份,新登记遗体及器官捐献志愿者13人。(刘 明)


民政工作

【概况】 2012年,全区民政工作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弘扬“认真专业务实”作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生态和谐文明的现代化临淄建设,全区社会救助、“五保”供养工作成效显著,双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谐社区建设迈出新步伐,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老龄工作稳步推进。临淄区婚姻登记信息专网系统按要求补录了61191对1999年以前的婚姻登记数据。办理结婚登记4840对,离婚登记1079对,补领结婚证1287对,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5369份,登记出证合格率保持100%。完善南王镇更名为金山镇有关工作,全面完成了镇(街道)道路设标维护工作。加强福利企业管理,新增福利企业2家,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4家,安排残疾人就业11人。投入4.8万元,为福利企业的6名肢体残疾职工免费安装假肢。全区办理收养登记40起。为全区67名孤儿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600元,全年共计发放45.36万元。举行清明节悼念革命先烈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三峡移民新增补偿资金235万元,3月底前全部发放完毕。殡葬管理服务、信访等工作也都取得新成绩。

【城乡社会救助】 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实现应保尽保。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16元提高至370元,全区城市低保对象1071户2153人,全年发放低保金及取暖补贴704.9万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400元,为全市最高。全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147户7467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531.8万元,全部实施了社会化发放。及时查灾救灾。针对8月份热带风暴“达维”给全区带来的灾情,迅速安排查灾报灾,并及时发放救灾款111.3万元,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做好其他救助工作。为70名困难家庭新入学大学生发放一次性救助金20.6万元。其中,城乡低保家庭贫困大学本科生23人,每人救助4000元;其他贫困家庭大学生57人,每人救助2000元。年内共资助12名流浪乞讨人员返家,25名流浪乞讨人员送往市救助站。购置棉大衣和棉被发放至各镇(街道),保证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越冬。

【大病医疗救助】 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救助标准提高到3万元,为全市最高。大病医疗救助金按照经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完毕后的自负金额进行核算。其中,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三无”人员、孤儿等按照自负金额的50%救助;因大病导致生活水平低于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自负金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自负金额的20%救助,全年最高救助3万元。是年,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在救助金额和救助人数上均为历年最高,共为1079名困难群众发放大病医疗救助金700.3万元。其中,通过新农合“一站式”平台结算救助金13.7万元,救助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73人。投入54.2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全部免费参加新农合。本年度救助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180人,救助金额11.1万元;因病返贫家庭救助899人,救助金额为689.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全区大病医疗救助增加532人,增长97%;救助资金增加426.2万元,增长156%,救助范围和金额大幅提高。全年共发放大病救助和临时性社会救济款265.94万元。

【“慈心一日捐”活动】 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基层慈善组织网络建设的意见》和《关于促进慈善募捐工作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对各镇(街道)成立慈善分会,村(社区)成立慈善工作站提出要求,并制定了捐款激励政策。对村(社区)居民的全部捐款和企业捐款的10%返还给镇(街道)慈善分会,用于本辖区的五大救助工程;各村(社区)居民的个人捐款可用于本村(社区)困难群众救助。对完成劝募额的按捐款额的5%、完成劝募50%以上不足100%的按捐款额的3%返还工作经费,对完不成劝募额50%的无工作经费。全年捐款实际到账855.2万元,共返还捐款90.16万元,用于各镇(街道)困难群众救助和“慈心一日捐”的宣传、劝募、表彰等工作。

【“五保”供养工作】 全区13家敬老院10家被评为省1级,3家被评为省2级。全区共有“五保”对象724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供养标准平均每人每年4400元。继续对敬老院实施专项综合整治考评管理,各敬老院均按要求对基础设施、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进行了整改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双拥”工作】 探索创新,深化拥军优属协会规范运作。制订了《临淄区拥军优属协会章程》和《临淄区拥军优属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地提升区拥军优属协会会员范畴和社会辐射面。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前夕,区领导走访慰问驻地部队,送出30余万元的过节物资,受到驻地部队官兵的热烈欢迎。临淄区实现了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四连冠”。

【优抚政策全面落实】 全区共发放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880余万元,在职残疾军人抚恤金342万余元。投入资金130余万元,及时为全区152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缴纳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职工医疗、居民医疗保障金,办理了参合手续,实施了门诊全年定额、住院网上及时报销结算的“一站式”服务。为全区1528名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金141余万元,为全区334名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77.8万元。

【退役军人接收安置】 年内共接收农村退役士兵110人,及时为他们办理了户口落户和档案转交手续。重点做好农村退役军人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组织了全区农村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全区农村退役军人就业率达90%以上。组织2011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2012年春季转业士官考核安置工作,共安置转业士官16人,大学生退役士兵4人,退役士兵15人。其中,21人选择了自谋职业,7人安置到相关事业单位,安置就业率继续保持100%。为2011年度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293.3万余元。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发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牵头部门的作用,不断完善村级事务“五代理”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联合市村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对部分镇(街道)村民自治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簿、村“两委”会议记录簿、村务监督委员会活动记录簿记录情况和村务公开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和谐社区建设】 不断完善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建设。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要求每个镇(街道)年内至少培育1个在全市有一定影响、符合《淄博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标准》的社区,培育3个符合《临淄区文明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测评标准》的社区。实施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工程,落实《临淄区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学习外地社区办公用房清欠工作经验,对各社区所辖生活小区进行了详细调查。结合新农村建设,培育皇城镇南卧石社区、石槽社区两个农村社区新典型。

【民间组织管理】 严格审批,依法行政。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严格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把年检工作作为履行登记管理职能、促进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以年检促规范。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完善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和民间组织联络员制度,按照“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监管”的原则,推进民间组织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加大查处和打击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违法活动的力度,保护民间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民间组织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信访稳定工作】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紧急情况随时处置。协调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涉军人员逐一对接,落实帮包责任制,制定出应急措施。同公安、信访等部门紧密配合,互通有无,做到信息畅通,上情下达。协同各镇(街道)对原8023部队、下岗转业志愿兵等涉军人员的上访事件依法进行妥善处理,对其中生活、医疗确有困难的,及时办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措施,确保社会稳定。(刘 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概况】 2012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服务社会、保障民生”为宗旨,以“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共享改革发展新成果”为目标,团结和谐、干事创业,在工作上实现了新的突破和跨越,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区人社局共获得国家和省市级表彰奖励11项。其中,国务院表彰先进个人1人次,省级表彰先进单位7项,市级表彰先进单位3项。先后被授予山东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基层服务平台建设】 是年,在全区12个镇(街道)建成规范化、专业化、网络化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在全区465个村(社区)成立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1月7日,在敬仲镇白兔丘北村举行“村(社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揭牌仪式”,至此,覆盖全区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信息化网络服务平台已基本建立。其主要做法,一是保证建设资金投入,全区村(社区)基层平台建设累计投资(包括场地建设)2600余万元,其中投资3万元以上的村(社区)有300余个;二是对全区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进行高标准检查验收,并为通过验收的服务中心配备计算机、验钞机、保险柜等基本办公设备;三是精心挑选了3个镇(街道)作为业务下延经办试点单位,安排基层工作人员到区人社局进行手把手的传帮带,定期轮岗学习,对全区465名村(社区)协理员分3批进行集中系统培训,做到“全员培训、素质达标、持证上岗”。

【人才资源配置】 组织集市型市场,人才交流平稳发展。全年共举办各类交流会100余场,参会企业4745家,提供就业岗位5万多个,求职人员5万余人次,达成就业意向4.7万多个。完善信息发布工作,丰富人才交流渠道。全年印发《就业资讯》12期,共计17万份,为350多家单位发布就业信息6000余条,覆盖城乡的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开展人才登记推荐工作。全年登记人才信息1289人,其中本科205人、大专526人、中专558人,为57家企业推荐人才825人。开发山东化工人才网。是年,网站日均访问量400余人次,总访问量已达99万人次,新增个人注册会员2246人。

【高校毕业生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举办高校毕业生化工专场招聘会,为毕业生搭建就业信息平台;建立《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库》,采取发布信息、个别推荐和举办毕业生服务月、服务周活动等形式帮助毕业生实现就业。开展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全年全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共691人,经过调查摸底和及时跟进就业服务措施,691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4.6%(包含升学、入伍、就业见习等灵活就业人员)。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确保154名特困家庭毕业生实现就业。基层大学生管理服务。落实2008年招募的“服务社区”大学生服务期满后合同解聘、就业服务等政策规定,为全区新招募的38名各类服务基层大学生及时做好政审等岗前准备及工资保险申报工作。加强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开展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情况调查,新申报市级见习基地3家,为2家市级见习基地申请市级财政拨款28.7万元。落实区级见习财政补贴,共组织400多名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 围绕建设经济文化强区战略部署,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高技能人才建设取得新成绩。组织企业到高校参加招聘会,大力引进国家“985”“211”重点院校毕业生和急需专业人才,共帮助企业引进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71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53人。海外人才载体建设取得新进展。成立临淄区海外人才协会,吸纳会员73人,有10人被选拔为临淄区第二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利用国外智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区共聘请外国专家50人(其中文教专家10人),为18人办理了专家证。利用国外智力325人次,培训各类人员近百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10余项。组织实施省批引智项目1项,为齐都药业、蓝帆化工等10家企业申报外国专家项目需求19项,为山东美陵化工公司申报“高端外国专家项目”,为山东艾高等公司申报省重点引智项目,为两名外国专家分别申报“国家友谊奖”和“齐鲁友谊奖”。齐峰特纸公司被评为全市惟一一家山东省引智示范基地。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是年,全区新录用公务员21名(包括5名参公人员),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1名(包含卫生系统工作人员56名)。对2011年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171名工作人员全部进行初任培训,均以优异成绩结业。组织全区公务员及职级工资制事业单位2237人参加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参训率100%,合格率98.92%。做好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对执行职级工资制单位共发放考核奖279.91万元,为获得优秀领导班子的单位加发奖金83.39万元。

【军转干部安置】 是年,全区共接收团职以下军转干部3人,按照市里要求,结合临淄实际进行了妥善安置。贯彻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按照市里要求为企业军转干部及时调整了基本养老金等相关待遇,并及时发放到位。做好11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有关单位为他们落实了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等待遇,保证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心、放心。

【人事任免】 人事任免办理工作及时规范,分两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区政府25个工作部门的26名主要负责人和1名挂职副区长的任免职手续,完成区政府干部任免职手续两批共81人次。

【事业单位岗位管理】 是年,全区251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通过上级审批核准,共核准全区事业单位设置管理岗位722个、专业技术岗位7959个、工勤岗位667个,岗位设置工作全面完成。5月9日,召开全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工作会议,全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全面铺开。截至年底,全区共216家事业单位完成了岗位竞聘,共聘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692人、专业技术人员7794人、工勤技能人员623人,岗位管理制度整体入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新进展。

【职称评审】 组织全区2012年度乡企和全民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经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全区共有427人获得全民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60人取得乡镇企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完成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级定职146人。审核后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高、中级评审材料84份(不含教育系统)。推荐上报乡企高、中级职称材料53份,其中高级13份、中级40份,评审通过乡企高级8人、乡企中级34人。

【继续教育培训】 是年,全区31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专业技术人员科学素养和科研方法》《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教程》《新医改政策导读》等22个科目的培训学习,全部顺利完成网上结业考试。

【职业技能鉴定】 全年共完成各类工种技能鉴定6791人。其中,技师9人,高级工31人,中级工80人,初级工6671人。

【首届职业技能大赛】 临淄区首届职业技能大赛于11月2~3日在淄博工业学校、山东化工职业学院举办。本次大赛各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共8000余人报名参赛。经过层层预赛选拔,最终有294人参加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电焊工等9个工种(项目)的决赛。经过激烈角逐,最终有2个团队被授予“状元团队”、4个团队被授予“标兵团队”、6个团队被授予“优秀团队”称号;有7名选手被授予“技术状元”、14名选手被授予“技术标兵”、21名选手被授予“技术能手”称号。有24名选手被直接推荐晋升职业资格。其中,有5人直接晋升技师,19人直接晋升高级工。

【工资福利】 稳慎做好教育系统和镇(街道)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工作。为全区教育系统46个学校的6218人核定了绩效工资总量803.48万元,为卫生系统10个镇(街道)卫生院的410人核定了绩效工资总量89.16万元。严格政策规定,及时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手续346人次、去世人员优抚待遇手续78人次。举办工资和老干部工作培训班,培训190余人,总计40课时。连续第16年组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3782名退休干部健康查体。严格审核把关,为10827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档升级,人均月增50.41元;为2012年新考录的16名公务员、5名参公人员、6名选调生、招聘的25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核发试用期工资。根据鲁人社发〔2011〕82号文件规定,为全区警员职务套改后工资变动的54名人民警察变动工资,人均月增305.74元。根据人社部发〔2011〕19号文件规定,为区纪委等7个部门工作人员调整岗位津贴标准,累计年增财政支出80.28万元。核发年终一次性奖金3558万元,取暖费补贴2033.27万元。

【就业再就业】 是年,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3.17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2万人,困难群体再就业217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占农业人口的4.1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77%。

【就业扶持】 先后开展了“微笑服务·和谐就业”“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你就业我服务、你发展我帮扶”“2012年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免费办理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2.38万个,免费办理失业登记3.18万人次。开展走基层“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温暖”活动,利用春节期间集中走访就业困难人员20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694个,安置困难人员385人,“双零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各项就业优惠政策落实社会保险补贴63.6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0.8万元、职业介绍补贴1.55万元、职业培训补贴392.27万元、创业岗位开发补贴1.3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0.4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70.96万元。全区发放各项补贴530.93万元,惠及57家企业,涉及1万余人。

【培训和创业带动就业】 以“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为目标,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淄区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提升培训机构服务水平。全年共培训各类人员9999人。其中,创业培训1156人,职业能力培训8843人。淄博市创业促进会临淄服务站挂牌成立,为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青年提供创业指导和资金支持。组织创业人员参加山东省创业大赛(淄博赛区)暨淄博市创业大赛,搭建创意创业展示平台。选送的6个创业团队,获得淄博市创业大赛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4个优胜奖,区人社局获得淄博市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全年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406万元,扶持带动就业846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贴息14.63万元,打破了创业中的资金瓶颈,解决了发展资金不足的创业难题。

【养老保险】 是年,全区城镇职工、个体工商户、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78万人,同比增加6983人;实际缴费人数8.49万人,同比增加4767人。参保征缴总额5.89亿元,其中清欠养老保险费359万元。截至年底,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共受理申报1681人,审批1681人,缴费人数1630人,征缴专项基金8120万元,已计发待遇人数1605人。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1万人,参保征缴总额6921万元。共为7.9万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6316万元,政府补贴6573万元,均拨付到位,到位率达到100%。全区参加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在职职工1.22万人,任务完成率101.27%;参保征缴总额1.36亿元,完成计划的104.38%。为5014名离退休(职)人员发放养老金1.38亿元,养老金支付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100%。

【工伤保险】 是年,全区工伤保险参保职工7.3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4.02万人),征缴工伤保险费1739万元。享受工伤待遇人数702人,累计支付工伤保险费2440万元。全年新增“老工伤”14人,征缴风险备用金0.08万元。

【生育保险】 是年,全区生育保险参保职工6.13万人,征缴生育保险金1121万元。1825名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累计支付生育保险金1181万元。

【失业保险】 是年,全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82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4834万元。为2926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1229万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04万元。下半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600元提高到730元,全年失业保险覆盖率为100%。为48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发放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434万元。自10月1日起,所有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失业保险费费率分别下调50%,减征失业保险费约650万元。降低保险费率与发放补贴双管齐下,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

【医疗保险】 是年,全区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有1904个,城镇职工参保人员10.51万人,收缴职工医疗保险基金2.12亿元,城镇职工医保基金上解9036万元。大额救助基金征缴1804万元,统筹医保基金支出7765万元,个人账户支出851万元。城镇居民学生缴费人员6.30万人,收缴城镇居民医保基金2480万元,上解居民医保基金189万元,支出居民医保基金2206万元。

【社会化管理服务】 是年,全区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职)人员共1.43万人,其中市属1942人、外区县126人,社会化管理服务率保持100%。全年共为1.22万名离退休(职)人员发放养老金2.66亿元,为595名遗属发放生活补贴296万元,为1.15万名退休(职)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

【劳动人事仲裁】 是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25起,规定时限内结案率达100%,结案涉及金额1090万元,调解率达79%。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实行仲裁员包镇(街道)指导工作,同时引导企业不断完善自身调解组织机制建设,提高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能力。建立健全与法院定期研讨机制,统一裁审尺度,完善裁审衔接机制,降低了裁决案件诉讼率。与区司法局协作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了法律援助与劳动人事仲裁紧密结合的一条龙式法律服务。

【劳动监察】 将全区12个镇(街道)划分为4个网格,每个镇(街道)至少配备2名兼职监察员,形成以区劳动监察为主体、镇(街道)劳动监察中队为依托的整体联动工作机制。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2952人次,受理举报投诉283件,上级交办、转办信访案件专查36件,追发工资116.89万元,清退押金4.64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178.21万元。加强劳动用工执法检查,全年共对各类用人单位巡查454次,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182份,督促36家用人单位参加了社会保险登记,追回工资28.92万元,补缴社会保险52.8万元。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以及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检查。劳动保障年检在全面监督审查的基础上,重点解决用人单位少缴欠缴社会保险、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等问题。加大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的监督审查力度,做到应检尽检,切实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 全年共签订劳动合同1.9万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7396人。共有1338户企业开通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累计实现劳动合同网上备案6.77万人(其中新订、续订劳动合同5.84万人,解除、终止9276人),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率100%。

【企业职工退休】 是年,共审批企业职工各类退休1435人。其中,正常退休1237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133人,病退(含退职)31人,一次性支付34人。

【工伤鉴定】 是年,收到工伤认定申请359件,受理工伤认定申请370件,作出认定工伤决定365件,发出限期举证通知33份,调解达成一致、准予撤回工伤申请数9件,中止工伤认定申请21件。(苗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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