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市临淄区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的规定,淄博市临淄区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已经完成,现将划界成果公告如下: 一、淄河 管理范围为防汛道外延2-3米。 保护范围(蓝线)为城区段管理范围线外延60米,其它段为30米。 二、乌河 管理范围为现状河口线外延5米。 保护范围(蓝线)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0米。 三、运粮河 管理范围为北岸现状古侯路北侧路缘石外0.5-2米,南岸为现状河口线。运粮河湿地段纳入河道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蓝线)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0米。 四、卧龙河 管理范围为现状河口线外延1-3米。 保护范围(蓝线)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0米。 五、裙带河 管理范围为现状河口线。 保护范围(蓝线)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0米。 六、边河、西刘、徐旺水库 边河、西刘、徐旺水库3座小型水库管理范围为设计兴利水位线以下的库区,大坝外坡脚,大坝坝端外30米。 水库保护范围(蓝线)为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70米。 其它小型支流管理范围按现状河口线为管理范围界线。本区域内河道如经综合治理,其河道管理范围按有关要求适时调整。 特此公告。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6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