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淄区新增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2114:35:53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淄人社字〔2022〕8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22〕23号)文件规定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969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对象

我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

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2年临淄区新增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2022年临淄区新增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

2.报名时间:2022年1024日-10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3.报名地点:村党群服务中心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24-1031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拟安置村对进行民主评议。

(三)公示

招聘结束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所在的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聘用管理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实行非全日制用工,聘用人员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本公告由临淄区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22年临淄区新增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2年临淄区新增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

附件3:2022年临淄区新增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咨询电话.xls


 

 

                                                     临淄区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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