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3年上半年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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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参保单位(个人): 因我区近期出现新冠肺炎疫情,2023年上半年特殊工种申报工作受到影响。为保障及时申报,避免参保人员退休权益受损,现决定将本次特殊工种申报期限延长至2022年11月25日。2023年上半年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的人员,档案齐全且自愿办理提前退休的,应按照我局9月22日发布的《关于申报2023年上半年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尽快申报。逾期未申报的,不得参加本次特殊工种退休申报,可于明年上半年申报2023年下半年特殊工种退休,因延迟退休造成的损失,由申报人承担。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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