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发布!到2025年全市将新建改造90处综合能源港 | |||
|
|||
|
|||
5月11日,《淄博市综合能源港布局专项规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正式发布。按照《专项规划》布局,到2025年,规划范围内共新建改造综合能源港90处。其中,A类综合能源港3处,B类综合能源港4处,C类综合能源港20处,D类综合能源港63处。 根据《专项规划》,现阶段综合能源港提供的能源补给服务主要有加油、加气、充电、换电、加氢5种功能,依据不同功能组合形式分为A、B、C、D四个等级的综合能源港。据悉,综合能源港除了满足基本的能源补充功能外,还需满足光储充、智慧服务、商业、文化展示等功能所需的建设规模。 本次综合能源港布局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为淄博市五区(包括经开区、高新区、文昌湖区)的主城区及国省道沿线,大型化工园区、物流园区(包括但不限于淄博内陆港、传化公路港、东部生产型物流集聚带和以海尔新星物流公路港、万创绿色枢纽物流园等为代表的西部生活型物流集聚带)周边。 为何规划90处综合能源港?据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预测估算,在机动车保有量上,预测2025年规划范围内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44.65万辆,其中新增41.52万辆。新能源车保有量,2025年规划范围内电动汽车保有量8万辆,氢能汽车保有量1000辆。在此基础测算,规划范围内建设改造综合能源港共计90处。 用智慧能源“点亮”绿色城市,用绿色能源赋能产业转型。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能源港布局规划对全市能源转型和发展影响深远,意义重大,通过统筹规划布局,与未来城市规划建设相互融合,助力实现能源保障、增值服务、节能减排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推动我市如期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