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申请认定表》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1-0811:08:39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完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297)》,稷下街道金茵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性为民服务设施运营申请用水、用暖、用电、用气执行居民价格,经实地核查,符合申请条件,现将稷下街道金茵社区《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申请认定表》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于114日前向受理部门电话反映。联系电话:7210617



金茵社区服务设施申请0108.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