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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政策落实】2024 年,临淄生态环境分局以科技赋能为支撑,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九大攻坚突破”及 18 个专项行动,扎实做好“四减四增”工作落实,实施 53 个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治理项目,强化与青州市边界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4.68,同比改善 2.5%;优良天数达到 240 天,同比增加 24 天 ;重污染天数 4 天,同比减少 3 天,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 6.8986,省控乌河东沙断面连续三年稳定达到上级下达的Ⅳ类水目标水质。 【生态示范创建】2024 年 9 月,临淄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专家对临淄经济开发区第二批省级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项目进行现场评审并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顺利通过第二批省级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项目验收 ;牵头组织齐鲁化学工业区编制申报材料,争创山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第二批试点。10 月,临淄经济开发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核查。12 月,齐鲁化学工业区顺利入选山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第二批试点产业园区。深入推进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升企业间的资源配置和能源梯级利用效率,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环保共建共享】2024 年,临淄生态环境分局持续推广低碳生活,同绘生态环境保护最大同心圆,助推美丽临淄建设。6 月 5 日上午,在莆田园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公布 2023 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担当优秀企业名单,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和环保知识进课堂活动。全年在国家级媒体发表稿件 25 篇,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3412 篇(条),处理网络舆情 55 起,报送政务信息 96 篇。 (赵秀文)
土地资源保护
【 概 况 】 截 至 2024 年 底, 全 区 土 地 总 面 积60952.1 公顷(不包括划转淄博先进制造业创 新 示 范 区 管 理 的 43 个 村 面 积 5416.35 公顷)。其中,耕地面积 28627.78 公顷,园地面积 2049.63 公顷,林地面积 8258.91 公顷,草地面积 992.81 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4714.01 公 顷,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面 积 3568.9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 1488.64 公顷,其他土地总面积 1218.8 公顷,湿地面积31.90 公顷。 【基础测绘】2024 年,全区测量标志点共有 29个。其中,水准点一级 6 个、二级 7 个、三级 5个,三角点二级 1 个,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点 1242个,卫星定位点 C 级 9 个。全年开展测量标志点管理保护巡查 4 次,确保全区测量标志点的正常使用效能。 【土地要素保障服务】2024 年,区自然资源局围绕打造“自然能办”服务品牌,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服务围着项目转”,靠前站位,加强协同,全年完成 32 个项目用地报批,面积89.92 公顷。其中,使用新增指标 56.30 公顷,挂钩指标 13.23 公顷,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33.50公顷 ;办理征收土地 66.68 公顷,批次农转用面积 4.14 公顷,集体使用 14.85 公顷。全年完成“招拍挂”供地 16 宗,面积 91.07 公顷 ;划拨供地 9 宗,面积 10.66 公顷 ;协议出让 15.08公顷。全年实现政府收益合计 2.43 亿元。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2024 年,区自然资源局加快“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盘活,全年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 96.22 公顷,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入库 90.73 公顷,通过开工、收回等方式盘活金源板纸厂等闲置土地 18.66 公顷,为鲁油鲁炼等省级重大项目建设腾出空间。坚持台账式、清单化管理,稳妥有序推进低效用地盘活工作,全年累计盘活 67.4 公顷,服务省、市重大项目建设。 【耕地保护】2024 年,区自然资源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一票否决、终身追责,较好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临淄区获评 2023年度市级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区县荣誉,获得 10 公顷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凤凰镇、稷下街道获评市级耕地保护成效突出镇(街道)。 【执法监察】2024 年,区自然资源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职责的意见》《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日常执法监管、“12345”等信访举报交办问题线索和卫片、例行督察、存量等问题图斑核查处置工作流程的通知》,进一步落实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职责,夯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卫片发现上报违法行为 225宗,涉及耕地面积 21.41 公顷,年内完成整改12.06 公顷 ;年度卫片图斑 851 宗,涉及耕地面积 126.98 公顷,年内全部完成整改 ;省委巡视反馈耕地“非农化”图斑完成整改 131 宗,面积38.02 公顷 ;2018—2023 年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完成整改 39.96 公顷 ;省专项审计反馈限制建设区疑点问题图斑整改 38.67 公顷。 【土地综合整治】2024 年,区自然资源局加大挖潜后备资源,完成金山镇西张村等 5 个村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共计产生增减挂钩指标 31.58 公顷。其中,渠村项目所产生 2.91 公顷增减挂钩指标已完成省厅增减挂钩平台交易程序,产生收益 300 余万元 ;完成辛店街道城东片区等 9 个占补平衡项目入库工作,产生占补平衡指标 55.31 公顷 ;加大与晟合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的协调力度,完成市域内2.91 公顷增减挂钩指标调剂,产生收益 300 余万元,年度利税位列临淄区纳税百强企业,为临淄区鑫泰石化、虹彩工贸、齐翔腾达等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土地指标支撑。 【开发利用监管】2024 年,全区批后监管系统提示问题 199 个,已处置到位 163 个,剩余 36个已完成梳理排查(其中开工提醒 2 个,竣工提醒 2 个),可根据监管巡查督促其按期开竣工。区自然资源局全年参加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会商研判会 7 次,研判地块 18 个 ;参加土壤污染调查评审会 12 次 ,13 个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通过评审,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 100%。(宿夏菲)
矿产资源保护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2024 年,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对持证矿山监管,严格落实季度检查、联合检查、季度图纸汇交、相邻矿山互检等制度,对 4 家矿山企业依法办矿、依法开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 2 家地下开采铁矿,每季度组织专家进行井下检查,逐水平、逐巷道排查,规范企业资源开发利用行为,严防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行为。全年派出人员 178 人次,发现问题 14 条,年内全部整改到位。围绕规范持证露天矿山开采、工程项目砂石资源处置、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等 3 项整治重点,先后印发《临淄区矿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临淄区矿业秩序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专班 ;组织区住建局、金山镇政府及九顶矿业等 6 个涉矿项目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全区涉矿工程项目扬尘污染、砂石处置监管工作会议,解读《淄博市工程建设项目砂石料利用处置监管细则》中砂石资源动用政策、流程,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镇(街道)砂石资源监管责任,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露天矿山“8 个达标”、生态修复项目“4 个达标”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砂石料监管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联合全区 12镇(街道)及区住建、水利、农业农村、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区 涉矿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涉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无人机航测,有效防范超范围采挖砂石料行为。 【 矿 山 地 质 环 境 恢 复 治 理 】2024年,区自然资源局科学制定修复方矿业、虎山石料厂、盛源石料厂等 5 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恢复治理面积28.4 公顷。积极申报国家典型案例,原鲁河凯矿业生态修复案例成功入选《全国矿山生态修复多元共治典型案例(2024)》,临淄区获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中国矿业大学应急治理与国家安全研究院联合颁发的典型案例牌匾。通过精准施策、科学规划,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原则,将废弃矿山划分为 8 个地块,因地制宜实施生态修复,补充耕地面积 8.03 公顷,入库耕地 6.65公顷,产生收益 1200 余万元,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共赢”。 (宿夏菲)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 概 况 】2024 年,全区总用水量 23128 万立方米(地下水 16515 万立方米、地表水 3546万立方米、其他水 3067 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 2837 万立方米,工业用水 8789 万立方米,农业用水 8605 万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用水 2896 万立方米。全年度万元 GDP 用水量 24.97 立方米。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大武水源地(包括大武、辛店、南仇等 3 个地下水水源地闭合富水区域),具体范围为临淄大道以南、淄河以西、张边路以北、冯北路南延至徐旺村以东的闭合区域。主要承担齐鲁石化公司、华能辛店发电厂等大型国有企业及淄博市中心城区、临淄区部分工业企业生产用水任务。全年大武水源地地下水实际开采量为8435.2 万立方米(不含农业取水),黄河水用水总量为 2044.45 万立方米(含临淄区城市生活用水量)。 【用水计划】2024 年,区水利局对纳入计划管理的用水户指导和督促其从网上提交材料,并审核、下达用水计划,全年为 176 家用水户下达用水计划 4290 万立方米,实现计划用水全覆盖。 【节水管理】2024 年,区水利局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山东省节水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连续组织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等开展节水宣传。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强化用水统计调查工作责任,督促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单位按规定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通过联网直报方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向国家直接报送用水统计调查数据。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开展节水宣传 工作,倡导“节水优先”理念,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开展节水载体创建工作,根据要求组织用水单位申报节水载体,至年底,大武水源地内共有 24 家节水型载体。组织指导有关企业(单位)做好水平衡测试工作,核实上报应于年内开展水平衡测试的企业和单位信息,组织各有关单位水管人员参加全市水平衡测试培训班,淄博峻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 5 家用水单位的水平衡测试工作全部通过验收,完成年度水平衡测试工作目标任务。 【水源地保护】2024 年,区水利局从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等 4 个方面 ,每月对齐陵、永流两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进行监测。齐陵、永流两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坚持进行水质自评,自评等级均为优。 【水源地水质监测】2024 年,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按照《地下水监测规范》和《地下水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常规监测点 12 个,水质监测丰水期、枯水期各 1 次。重要饮用水水源地 2个,每月监测 1 次,监测 39 项指标。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地下水监测规范》和《地下水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常规监测点 4 个,检测 39 项指标,每月 1 次。做好大武水源地堠皋地段地下水强采水水质监测工作,检测 7 项指标,每月 3 次 ;全分析监测 2 次,监测点 26 个,检测 93 项指标。 【水资源动态监测】2024 年,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对全区 7 个地下水水位观测点采取人工观测模式,每 5 天采集分析 1 次地下水水位信息,每月将地下水水位及开采量录入全市水资源管理智慧平台。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对大武水源地 18 个地下水水位监测点,实时监测水位变化情况,科学调度调控地下水开采水量。每月编印一期水资源动态信息,全年编印大武水源地水资源动态信息 12 期,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非农取用水户水量核定】2024 年,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按规定做好非农取用水户水量核定工作,建立完善抄、巡表台账,及时更新、维护山东省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中取用水户基础信息,确保纳税水量真实准确。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非农取用水户水量计量、核定工作,完成巡查、抄表 500 余家次,维护计量设施 30 余次 , 计量水量 1580 余万立方米。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依法做好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有关工作,指导协助部分取用水企业(单位)变更延续取水许可证。对直接从自备井取水及年用水量 1 万立方米以上的公共供水用水户,参考其近三年实际用水量,向108 家取用水企业(单位)编制下达 2024 年度用水计划。 【水土保持监管】2024 年,区水利局落实水土保持监管责任,发放履行水保义务告知书 89 份,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50个(含分期验收 17 个)。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全年完成治理面积 1.28 平方千米。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图斑查处,对照水土保持监管系统图斑清单,开展现场检查、认定,全年共对 20 个水土保持监管图斑完成认定、整改、复核工作。 【稽征工作】2024 年,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按时完成 55 家供用水企业 186 块计量设施的抄表计量工作 ;规范企业用水统计及用水台账整理,确保每一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税费征收、取水总量控制、计划考核、水源调度等提供可靠依据。巡查水源地企业计量设施,全年更换计量设施 11 块 ;做好计量设施周期校验工作,完成齐鲁石化等企业 70 块计量设施在线校246验。实施水量远程在线监控,发现异常情况 87次,维护维修远传监测点 45 个。严格工作程序,做好水资源税水量核定、水量互认工作,驳回问题水量数据 25 个。全年完成水量审核数据688 个,生成水量核定书 164 份。(崔建荣 孙文政 孙 李 刘 晔)
森林 草原(地) 湿地资源保护
【造林绿化】2024 年,区自然资源局完成荒山造林 20 公顷,栽植侧柏、连翘等 5 万余株。完成全区 354 株古树(其中,一级古树 5 株,二级古树 19 株,三级古树 330 株)挂牌和协议签订工作。 【森林资源监管】2024 年,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对使用林地项目、采伐事项监管,对列入成片开发项目的林地进行审核,全年审核使用林地项目 9 个,面积 5.74 公顷 ;对 2023 年度 11 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和 2023 年度的 47 起采伐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完成采伐手续更新和更新不合格的单位(个人)开具林木采伐更新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 【造林 营林质量监督管理】2024 年,区自然资源局对 2021—2023 年造林绿化成果回头看,全面梳理 2021—2023 年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山体绿化提升等造林绿化任务的质量。对 100 余个任务图斑、地块进行逐个现场核实,全面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造林成效。 【林长制工作】2024 年 , 区自然资源局深化林长制改革,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制订并印发《临淄区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实行巡林背书制度的通知》,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制度要求,每月上报一次《临淄区林长制巡林情况表》,加大林草湿地资源巡查巡护力度,加强林地监管,着力做好预警监测和源头管控,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上报,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保护森林资源。 【森林公园建设】临淄区汞山森林公园是依托垢皋林场基础建设,于 1993 年被省厅确定为 “森林公园”,批建面积为 466.67 公顷。2020 年,国家林草局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区自然资源局完成《汞山森林公园》整合优化材料,并于 2021 年逐级上报至国家林草局。国家林草局于 2024 年 10 月 15—22 日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网站同步公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目标责任制落实】2024 年 , 区自然资源局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与各镇(街 道)及垢皋林场签订《临淄区 2024 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通过加强林地、林木执法管理,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确保全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林 地保有量稳步增长。至年底,全区森林覆盖率5.76%,森林蓄积量 45.82 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 5048.31 公顷。 【案件查处】2024 年,区自然资源局查处林业案件 18 起。其中,涉毁坏林地、林木案件 13 起,涉野生动物案件 5 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1 起,打击违法人员 18 人,罚款 31.5 万元。 【林草湿调查监测】2024 年,区自然资源局开展林草湿荒普查、标准地(木)调查,完成 500个标准地、600 株标准木的外业复核工作和 7 个草原加密样地的外业调查工作。完成对接地类不一致图斑 9000 个,完成图斑区划及全量更新内业区划 8 万余个图斑,外业调查 2800 余个图斑。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进行应划尽划,同时更新地类对接、自主新增、落地上图等数据,并结合实地举证、标准地标准木、日常变更调查等对数据进行属性赋值。 (宿夏菲)
生物多样性保护
【生物多样性调查】2024 年,区自然资源局采用样线调查法、样点调查法、红外相机调查法、网捕调查法、专项调查法对域内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布设调查样线 40 条、调查点 63 个(其中,森林 21 个、湿地环境 6 个、草地环境 9 个、居民区生境 21 个、农田生境 6 个),共调查出野生动物 5 纲、25 目、58 科、167 种。其中,国家重点野生动物 1 纲、6 目、12 科、24 种;山东省重点野生动物 3 纲、13 目、16 科、23 种;植物 139 科 1001 种。在生物资源中极具价值的种类有农作物品种 266 种、食用菌 16 种、木本植物 155 种、药材植物 270 种、饲草植物 10 种、水生植物 92 种。 【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2024 年 , 区自然资源局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管理,开展巡查80 余次 ;加强栖息地管理,开展栖息地巡查巡护 90 余次 ;对农村大集等交易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70 余次。全年野生动物行政处罚立案 5起,处罚 5 人,形成严打严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组织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专题宣传活动,张贴宣传画 400 多张,悬挂条幅 20 余条,发放《告知书》3000 余份,放飞鸟类 50 余只,在“临淄云”“掌上临淄”等媒体发布《倡议书》等文章 2 篇。帮扶持续发展临淄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基地 1 处,年内救护野生动物 100 余只。联合区畜牧中心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采样 50 份,禽流感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有效加强疫情防控。 【有害生物防控】2024 年 , 区自然资源局开展美国白蛾网幕情况和松材线病虫松树死亡情况的调查和防治工作,建立松材线虫病防控机制,明确防控重点区域,落实防控责任到人,形成群防群控局面。组织开展美国白蛾防治集中培训,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持续减少美国白蛾发生情况。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管控及林木种苗检疫专项行动,抽查和调度 20余家相关单位,未发现违法行为。发挥监测预报指导防控作用,做好中心测报点的监测预报,全年发布森保简报 12 期。 (宿夏菲)
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2024 年,临淄生态环境分局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9 大攻坚突破和 18 个专项行动,全年累计发布 10 期大气污染治理强化工作任务通报。与发改、住建、公安、农业农村等多部门紧密协作,全面完成散煤治理、烟花爆竹管控、秸秆禁烧等工作任务。持续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动态更新扬尘污染点源电子地图,组织召开扬尘污染防治会议与现场会 5次,对 8 条重点道路 32 个问题点源进行细致梳理。联合管理服务中心、执法大队检查建筑工248地、拆迁清表工地、重点道路达 585 家次,发布 11 期扬尘防治通报,督办 24 个问题,有效降低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开展工业污染防治深度治理工作,全年实施 53 个工程治理项目,完成华能电厂 6 号炉 MPC 系统安装,全面摸排53 家工业炉窑并开展 NOx 深度治理。对 31 家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进行质效评估,加强涉 VOCs 企业源头监管,对 33 家源头替代企业进行复核。依据在线数据和气象条件精准研判,指导企业科学协商减排,工业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水污染防治】2024 年,临淄生态环境分局着力解决降雨期间污水管网雨污混流导致水量大、易产生溢流的问题,协调工业排水大户采取错峰错时排水方式,调节优化污水管网水量,每小时减限排 400 立方米~ 1000 立方米污水,缓解管网内瞬时污水排放压力 ;深挖齐城污水处理厂末端纳水空间,组织对齐城污水处理厂开展污水临时性提升能力改造,新增提升泵 2 台、输水管线 320 米,全面提升污水处理厂瞬时提升能力,减缓溢流影响。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调,推进齐城污水处理厂进水企业管控,提高企业污水排放标准,共同推进 22 家企业完成排水管线外部改造工作,确保齐城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谋划并申报齐鲁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项目,并成功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2430万元。详查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将摸清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源头,根据调查成果切断污染源,优化调整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污染防治】2024 年,临淄生态环境分局规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完成 9 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评审工作,确保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利用率达 100%。统筹推进历史遗留固废点位整治工作,年内完成历史遗留固废点位整治 8 处,剩余 1 处有序推进,完成省委巡视点位 4 处。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2024 年,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集中整治,对全区 300 余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对 60 余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开展物料平衡核算,确保危险废物全部纳入管理、申报、转移 ;印发《关于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风险隐患专项帮扶检查的通知》等通知,联合安全及环保专家对 17 家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进行过筛式检查 ;组织相关企业签署《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告知书》,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开展粉煤灰、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隐患排查。组织各镇(街道)、重点企业召开临淄区 2024 年固废管理工作推进会,印发《关于加强污泥、废盐、脱硫石膏工业固废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产废单位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文件和自身实际运营情况,从单位管理、生产工艺、贮存转移、污染防治文件落实情况等方面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档案,并规范贮存。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及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组织全区“无废细胞”创建工作,创建市级以上“无废工厂”“无废社区(村庄)”等“无废细胞”14 个,其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创建省级“无废工厂”。 【辐射管理工作】2024 年,全区有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 96 家,共有放射源 348 枚、X 射线装置 250 台,以及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 4 家(其中 1 家停产拆迁,3 家纳入伴生矿名录)。4 月,印发《关于转发〈淄博市 2024 年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的通知》《〈临淄区2024 年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对照《通知》开展自查自纠。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卫健、公安部门进行后督查,共出动 280 余人次对区域内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核技术利用及销售单位,以及 X 射线探伤装置生产与使用情况进行不遗漏、全覆盖检查。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在用和非在用放射源、射线装置底数与监管系统和许可证台账相符情况,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转让审批和使用情况,放射源转让备案、异地使用备案、废旧放射源送贮、闲置放射源存放情况、放射性“三废”处理处置情况管理,确保实物、台账、系统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均达 到 100%。 (赵秀文)
环境监管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4 年,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完成了第一、二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及“回 头看”遗留问题(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和刘征水源地环境安全、两区企业清理搬迁)的整改销 号 ;南马村建筑垃圾和淄河河道粉煤灰清理工作完成招标,取得重大进展。至年底,反馈问题117 项完成 116 项,交办信访件 589 个完成 585个 ;省委巡视(5 个问题)、黄河流域专项督察(18 个问题)中遗留固废点位问题、排海管线监管等问题整改,除齐鲁化工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未按期完成外,其余问题全部整改完毕或明确措施长期坚持。第三轮省督察的自查准备、隐患排查、迎查机构组织、交办信访件办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起草等工作顺利完成。至年底,205 个信访件已办结 147 个,19 项反馈问题已完成 7 项。 【环境影响评价】2024 年,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坚持守正创新,持续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配合推进齐鲁石化公司鲁油鲁炼项目审批,逐项解决环评公参、地下水污染防治、水源地压占、大气区域削减、环境应急防控等多项复杂问题,全力保障鲁油鲁炼项目顺利实施。全年共联审项目 371 个。其中,豁免环评项目 153 个,平台备案项目 222 个,审批转型升级项目 66 个,拒批不符合政策项目 6 个。指导临淄经开区完成省级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实施清洁生产改造 99 项,进一步优化开发区能源结构,提高开发区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环保监测监控】2024 年,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制定《临淄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分配及分级保障办法》,统筹污染物指标要素保障,探索实行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分级保障制度,建立重大项目定期调度督导机制,保障项目快速落地,全年完成总量审批项目 75 个。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全年排污许可证首次核发 11 家,变更52 家,重新申请 52 家,延续 1 家 ;执行报告提交率均为 100%。质控整改工作得到市生态环境部门发文推广。稳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规范提升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 5 家发电企业的碳排放管理水平,加强对其他碳排放重点企业的帮扶指导,圆满完成全国碳市场履约工作。完成淄河太公湖、人工湿地运粮河等 66 项水环境质量监测任务,累计取水样 2173 个,出具数据 6790 个。完成废气固定污染源监测 15 次,出具监测数据 1000 余个。完成声环境质量监测 20 余次,出具监测数据 400 余个。完成 36 家企业 80 份自行监测报告数据审核工作,发现问题 50 余个。顺利通过2024 年度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一次性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氨氮项目考核。一次性通过市监测中心 pH 值、电导率、钾、钠、钙、镁等 6 个项目的考核。250 【环境执法监管】2024 年,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强化科技监管,完善线索问题闭环管控,高质量完成 36 家企业在线设备安装工作,推送小时数据超标、智能用电报警、空气站高值等数据 340 余个。临淄区在全市自动监测运行管理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为目标,创新开展镇(街道)、重点企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等“三支队伍”能力提升建设,开展“执法小课堂”9 次、“车间主任讲环保”5 次、环保知识过关考试 3次。开展执法技能比武活动,查办移交“两打”刑事案件 4 起、行政案件 5 起,查办非现场执法案件 6 起、新装备应用案件 6 起、新领域案件 2 起,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 1 次。派员 12 人次参加省部级异地执法帮扶并取得优异成绩,被省生态环境厅表彰为 2023 年执法大练兵突出集体并获集体三等功。特色推进“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投资200 余万元,建设淄博市生态环境行刑衔接协作中心,并作为全市首家生态环境行刑衔接教育展厅,有效推动“三共享五联合”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落实落地。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办理完成生态损害赔偿案件 13 起,赔偿金额 3.5万元,建设 3 处恢复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地,在全国 2024 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上作为典型经验进行推广。 【环境安全应急监控】2024 年,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强化隐患排查,守牢底线。科学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规划实施《齐鲁分公司排洪沟拦截改造项目》,完成突发水污染事件“一园一策一图”试点申报工作。全年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4起,有效控制次生事件发生,减轻环境损害。(司雪君)
节能减排
【概况】2024 年,临淄区积极落实节能减排和碳达峰各项方针、政策,实施“两高”行业能效改造提升,推广应用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 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年全区万元 GDP 能耗下降 18.3%,“十四五”时期累计下降 29.53%,提前完成累计下降 20.5% 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化”转型,齐鲁化工区、临淄经开区循环化改造进展顺利,齐鲁氢能一体化项目建成投用,齐鲁石化热电厂 3 台 8 万千瓦背压机组开工建设,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 6.7 万千瓦。 【“两高”管理】2024 年,区发改局严格落实“两高”(高耗能高排放)产业政策,组织企业在省“两高”平台系统中按要求填报年度、月度数据。清单化严控“两高”项目,截至年底,存量项目 34 个、在建项目 3 个、拟建项目 1 个。 【节能降耗】2024 年,区发改局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用能管理,推进能源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于办理节能审查意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从项目建设方案、运营方案、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能源消耗及能效分析等方面开展评价,督促项目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能源消费、能效水平等各项规定。全年为 830 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批前服务,协助办理省级节能审查意见 9 项、市级节能审查意见 5 项,办理区级节能审查意见 7 项。 【能耗“双控”】2024 年,区发改局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及强度“双控”工作,组织开展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指标考核,全年全区万元 GDP 能耗下降率为 18.3%,超额完成万元 GDP 能耗下降 4.1% 的目标任务。 【节能宣传】2024 年 5 月 13—19 日,区发改局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绿色转型,节能攻坚”和低碳日活动主题“绿色低碳 美丽中国”,组织区直部门及重点用能企业集中开展一系列节能宣传和低碳日宣传实践活动,普及生态文明、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 (赵 娜) 【建筑节能】2024 年,区住建局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全面提升能效水平,从施工图审查把关,新建项目设计图纸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 83%、公共建筑节能 72%的标准,同时积极贯彻《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水平。落实《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要求,对 100 米及以下具备太阳能光热利用条件的新建居住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面推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设计,鼓励因地制宜在建筑中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光伏、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全年新增节能建筑 42 万平方米。 (王永超 赵明月) 【交通节能】2024 年,区交通运输局按照《临淄区落实淄博市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求,协调有关单位,配合市级部门做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临淄区作为全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试点区,申报 2家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划定 15 个末端配送站点和 35 个绿配专用临时停车位,均通过市级验收。承办全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现场会,持续发挥试点区“以点带面”作用,促进绿配创建工作落地见效。全区 35 条公交线路(其中区间线路 4 条、城区公交线路 6 条、城乡公交线路 25 条),覆盖全区 378 个行政村、47个城市社区,公交车辆 318 辆,均为新能源公交车。一诺路等 24 条道路路灯节能改造顺利完成,新建 5G 基站 206 处,增设公共停车位 350个、充电桩 847 个。 【公共机构节能】2024 年,区机关事务中心完成 2023 年全区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工作。组织区政府办等 11 家单位建成市级无废机关,推荐指导区财政局建成省级无废机关。加大案例宣传推广,报送的《多措并举 齐抓共管 抓实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落地落实》入选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2024 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指导案例。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信息化,投资 64.5 万元,建设临淄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系统,覆盖区行政办公中心及西楼 3 万余平方米,实现对区行政办公中心及西楼水、电252的实时监测。 (王 磊) 【“四项”污染物减排】2024 年,临淄生态环境分局深挖减排潜力,筛选制定减排项目计划,每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减排项目顺利完成。根据市局通报,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四项污染物均顺利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赵秀文) 编辑 :褚继友 校对 :高 度 于晓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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