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举行

发布日期: 2026-05-2018:02:35 浏览次数: 字体:[ ]

5月20日,临淄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晓军,副主任国爱梅、李松龄、许宝新、刘先伟、李富涛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区禁毒“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一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建昌辞去临淄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杨晓军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梁小明,区人民法院院长王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延清,区监委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区直部门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齐鲁石化公司代表室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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