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印发对镇、街道党委政府考核细则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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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MB2895805/2015-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5-07-20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残联 |
临残联字〔2015〕6号
关于印发对镇、街道党委政府
考核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镇、街道残疾人工作考核制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各镇、街道残疾人工作成绩,根据《关于开展“合理救助帮扶 增进民生福祉”行动的意见(试行)》(临发[2013]3号)和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党委政府。
二、基本原则
以《关于开展“合理救助帮扶 增进民生福祉”行动的意见(试行)》(临发[2013]3号)为考核内容,突出对残疾人帮扶救助的重点业务工作,考核程序、内容、标准、办法公开透明,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考核各镇、街道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式
考核小组采取年终考核、季度考核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考核和计分办法如下:
1、年终考核60分(占年终目标考核评分权重50%)
各镇、街道在12月上旬对照残疾人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完成情况,逐项逐条自查并写出工作总结,并向考核小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其他资料(包括图片)。考核小组成员将采取听、看、查、评等方式进行考核。
2、季度考核40分(占年终目标考核评分权重50%)
区残联根据平时掌握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各镇、街道残疾人工作进行季度考核,年终计算出每个镇、街道的平时季度考核得分,四个季度的分数相加之和除以4,得数即为各镇、街道季度工作得分。
四、表彰奖励
各镇、街道考评分数按实际得分多少依次排序,综合成绩及排名将向各镇、街道主要领导通报。年度对综合考核得分前4名的镇、街道,授予“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对在残疾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
五、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区督察组的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区残联承担。
附件:2015年度镇、街道残疾人工作考核项目分解表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5年度镇、街道残疾人工作考核项目分解表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标准 |
考核方法 |
低保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低保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300元,低保轻度残疾人每人每月200元。 |
20 |
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数据及时上报,并按时发放补贴,档案规范齐全,100分;调查上报数据拖延一天扣一分;补贴发放不及时每拖延10日扣2分、拖延20日扣四分;上报名单出现5例以下不实者扣2分,6-10例者扣5分;任何一项不完成,该单项不得分。 |
实地查看、查阅调查摸底表格及相关档案资料,电话回访及区残联平时掌握的上报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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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8岁以上60岁以下、无劳动能力、靠父母或亲属供养、家庭年人均收入为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2倍以下的持证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护理补贴。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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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活不能自理、靠他人看护的低保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护理补贴。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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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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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办班规范按摩店的盲人给予奖励;对运转正常的盲人按摩店每年给予奖励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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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入学的残疾大学生或父母为残疾人的新入学大学生给予一次性补助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