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残联
标题: 2015年全区残疾人工作要点
索引号: MB2895805/2015-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7-20 发布机构: 临淄区残联

2015年全区残疾人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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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谋划之年。全区残疾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奔小康进程为总抓手,扎实开展“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按照“精准救助帮扶、精细统筹管理、精心组织服务”的要求,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精心编制“十三五”规划,努力推动全区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再上新台阶。

一、积极开展康复工作,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

(一)根据残疾人康复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康复计划。同时各镇(街道)建成康复指导中心,重点村(居)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站,实现以残疾人家庭为基础、以村(居)康复服务站为骨干的康复训练网络,使残疾人能根据实际需要,就近享受康复服务。

(二)继续深入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活动。落实好本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开展2016年度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调查摸底。

(三)继续推进我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和康复中心建设建立康复中心工作机构,充实编制人员,设置功能科室,全面开展康复训练及服务

(四)开展我区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适配及康复指导站建设工作。建立2个示范康复指导站和5个示范康复站。为使残疾人的日常生活及康复得到较大改善,今年计划在金山镇、齐陵街道进行残疾人器具适配工作,为残疾人进行量体裁衣式的人器具适配。

(五)开展残疾预防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及省实施办法,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

二、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行动方案,加快推进残疾人奔小康进程

(一)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以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为重点,在抓好残疾人享受普惠性民生保障政策的同时,推动残疾人特惠政策的制定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保障低保残疾人生活,落实好护理补贴政策。

(二)推动落实好政府为重度困难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和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养老保险金政策。继续实施第二期“阳光家园计划”,对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开展托养机构规范化建设。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及有关实施办法,落实好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制定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灵活就业办法。继续贯彻落实《山东省实施城镇百万残疾人就业工程》,完善城镇残疾人就业各项制度,规范残疾人就业实名制统计管理。继续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加大对就业扶贫基地、创业标兵和致富能手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就业扶贫基地的绩效评估。确保今年每个镇建有1处就业扶贫基地,计划培育5名创业标兵和致富能手。推进就业服务规范化建设,提升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抓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落实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门《关于创新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淄博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推广“把扶贫基地建在合作社上”的做法,大力发展涉农残疾人扶贫基地和残疾人专业生产合作社,推动将农村有扶贫潜力的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重点扶持范围。

(五)做好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淄博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推动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完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统计和通报制度。继续推进“共享阳光扶残助学”工程,进一步完善残疾学生助学政策,逐步提高对考入大专院校残疾人学生补助标准,探索建立残疾人大学生完成学业、实现就业的服务援助机制。进一步扩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规模,突出特色培训和残疾人创业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用性。依托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和农业合作社设立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完成31名残疾农民工技能培训任务,并规范基地建设标准,加大扶持力度。组织好全市残疾人岗位精英赛并参加全省比赛,带动引导广大残疾人掀起学技术、长本领的热潮。

(六)做好残保金征收工作。积极促进财政代扣,加大地税代收力度。努力完成残保金征收任务。

三、扎实开展“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提高残联组织服务能力

(一)加强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强基育人”工程,开展区、镇(街道)两级残联规范化建设检查和基层残疾人工作者能力提升活动。加强专职干事、专职委员队伍的管理教育,2014年全区第十一届村委换届后,按照优胜略汰的方式,及时调整村(社区)专职委员,进一步完善选聘考核机制,建立专职委员工作津贴基本保障制度,落实每月50元的工资补贴待遇,不得挪用,占用,私自享用,探索对他们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对专职干事继续实行述职测评工作,通报考核名次。按照省市残联要求,完成全面开展网上系统学习和能力培训工作。

加强对助残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全区残联系统共有968人,深入开展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积极培育助残志愿者组织,不断丰富志愿助残服务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加强对五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盲协、聋协、肢残协、智力及亲友协会、精神及亲友协会)的管理,提升专门协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一会一品牌”的工作思路,开展丰富多彩的协会活动。

(二)圆满完成专项调查工作任务及后续工作。按照省市要求,逐人逐户进行入户调查,做到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做好数据录入工作,逐级考核验收,重点做好抽样复录工作,确定抽样样本10%后,各镇(街道)残联集中进行残疾人调查表复录,保证复录数据的准确性。各单位要整理完善专项调查工作相关资料,以备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的动态更新机制。

认真抓好残疾人法制宣传、文体活动等工作,不断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一)做好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认真梳理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现行法规政策,加大《残疾人保障法》及省实施办法等与残疾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落实力度。加快推进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联合司法局建立健全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扎实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时发放上级残联匹配的残疾人无障碍相关器材,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家庭工作,切实提高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的满意度。继续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和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

(二)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围绕残疾人事业重要政策、重大事件、重要活动,抓住重要节点、重要媒体,形成宣传合力。认真组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加强信息通讯的报送工作,全面宣传残联整体工作。从现在起,各镇(街道)残联每月上报两篇信息,电子版报送区残联办公室邮箱,区残联实行每季度通报一次的办法进行考核,重点向党报党刊、残联系统网站、杂志等踊跃投稿。

组织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组织参加全市第十一届残疾人事业论文评选活动,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三)做好残疾人文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抓好残疾人文化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建立残疾人文化创作中心。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调查,设立残疾人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加快推进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培育扶持残疾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文化创业、从业培训基地,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创业、从业能力培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推动残疾人文化进社区工作,全面推进区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协助做好第七届全国残疾人特殊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参赛工作。

(四)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健身周”和“全国特奥日”活动,推动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力度,培育一批“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残疾人康复体育之家”。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制定残疾人体育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规范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的管理和运作。建立完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培养选拔机制,建立残疾人运动员注册管理制度,组织尖子运动员集训,做好运动员参加省队、国家队集训及比赛期间各项保障工作,探索出台残疾人体育方面的文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