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标题: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5MB2310539X/201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11 发布机构: 临淄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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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特编制人防办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认真落实《条例》内容,区人防办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办制定了拟文、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2018年底,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1.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录;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办主要通过在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的形式发布政府信息,网站地址为:http://www.linzi.gov.cn/col/col5570/index.html。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和不予公开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办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我办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社会。

   2.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