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财政局四举措完善供应商投诉处理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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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6086/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2-10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财政局 |
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质疑投诉是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这也是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必须面对,并需要积极探索改进的常态化工作。为了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便捷高效地解决纠纷,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区进一步拓展供应商维权渠道,优化系统平台功能,开通网上投诉模块,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是建立“质疑报备制度”,做好前置处理。倡导采购人、代理机构与质疑供应商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协商,力争达成一致意见,努力将争议化解在质疑阶段。
二是完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建立“互联网+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处理机制,建立与“互联网+政府采购”相适应的线上质疑、投诉通道,提供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行政裁决处理服务,提高政府采购纠纷化解效率。
三是完善投诉法律顾问支撑。充分借助法律专长审核把关,加强投诉关键节点的风险管控,防止出现法律风险,确保投诉处理程序依法依规。
四是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定程序开展调查,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并依法做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