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淄博晨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规范性评价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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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6086/2025-554717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0-23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财政局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淄博晨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介代理机构未按照分散评标的要求通过专家抽取系统编辑并发送短信,违反了《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淄财采〔2023〕18号)淄博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性评价指标体系第64条。
根据《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淄财采〔2023〕18号)规定,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淄博晨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扣分20分,规范性评价等级为“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