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拟取消淄博市临淄区宏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贷款机构试点资格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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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6086/2024-545228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1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财政局 |
近日,经临淄区宏润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并经我局同意,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明确地方金融组织退出程序和材料报送清单的通知》(鲁金管字﹝2024﹞5号)等相关规定,拟取消淄博市临淄区宏润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试点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1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相关规定上报市局。
监督电话:0533-7220586
临淄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