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拟取消淄博市临淄区汇洋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试点资格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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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6086/2024-546828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7-30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财政局 |
近日,经临淄区汇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并经我单位同意,根据《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鲁金监发〔2019〕1号)等相关规定,拟取消淄博市临淄区汇洋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试点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0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单位将按相关规定上报淄博市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33-7220586
临淄区财政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