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财政局

临淄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

临财采〔2022年〕12号

 

各镇、街道办,各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淄财采〔2022〕15号),本文件自2023年 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淄博市临淄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30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