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财政局

临淄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临财采〔2022年〕14号

 

各镇、街道办,各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财采〔2022〕17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临淄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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