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财政局

临淄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临财采〔2022年〕17号

 

各镇、街道办,各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财采〔2022〕20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临淄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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