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不良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临财采〔2023〕10号

 

各镇、街道办,各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不良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淄财采〔2023〕9遵照执行

 

淄博市临淄区财政局

2023年628

(此件公开发布)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