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临淄区财政局
发文字号
临财采〔2024〕4号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6086/2024-5436369
成文日期
2024-03-15
发文日期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政府组成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落实情况
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各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淄财采〔2024〕6号),请认真遵照执行。自查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至3月29日,自查阶段结束后,财政部门将对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
联系人:刘丽娜、曹莉,联系电话:7161597。
淄博市临淄区财政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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