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落实情况

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临财采〔2024〕4号 

 

各镇、街道办,各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淄财采〔2024〕6号),请认真遵照执行。自查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至3月29日,自查阶段结束后,财政部门将对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

      联系人:刘丽娜、曹莉,联系电话:7161597。

     

淄博市临淄区财政局

20243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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