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临淄区财政局
发文字号
临财采〔2024〕11号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6086/2024-5492135
成文日期
2024-12-31
发文日期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政府组成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
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现转发《淄博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财采〔2024〕19号),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临淄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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