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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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6086/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18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财政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区直部门:
前期,各单位对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已将前期各单位梳理的资产清单、资产评估明细表、资产评估所需资料汇总说明等评估资料发给你们。请尚未报送资产评估资料的单位尽快报送,并请已报送的单位按照《资产评估反馈情况》,补充报送资产评估所需的其他资料。
请各单位于4月20日前提交需补充资料的电子版(涉及填报的EXCEL表格保留原格式,不要提交扫描版PDF格式文件)。
电子版经各单位审核无误后发送至区财政局专用邮箱:lzqgzjyw@zb.shandong.cn。
临淄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