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财政局
标题: 财政部“财政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课题组到我区进行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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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07-30 发布机构: 临淄区财政局

财政部“财政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课题组到我区进行实地调研

发布日期: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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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财政部脱贫办调研员李琳;财政部农业农村司主任科员郎鹏飞一行莅临我区,就“财政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课题开展调研。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副处长郭伟;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四级调研员邵长柱;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孙玲;副区长刘恩慧陪同调研。

上午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皇城镇小铁佛村、山东思远蔬菜专业合作社、齐都镇春雨慈光养老院,下午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课题座谈。调研组详细了解我区脱贫攻坚做法和经验,实地查看我区对于乡村振兴的开展情况。

近年来,临淄区聚焦民生领域,先后开展了“合力救助帮扶、增进民生福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行动,积极抢抓淄博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重大机遇,实施了“扶贫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融合”“城乡统筹一体化扶贫”“特色困难群体幸福指数提升”三项扶贫改革试验示范工作。

在创新产业扶贫方面,2016年,区财政对7个以镇为单位的光伏项目按照装备总价格的50%进行了补贴;近三年,区财政每年安排区级预算资金1000万元用于资产收益项目,2017-2018年累计发放项目分红270万余元,实现了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受益全覆盖,兜底保障贫困户长期稳定受益。在教育扶贫方面,2019年上半年为全区67名贫困家庭中高职、大专在校生发放“雨露计划”补助金17.1万元;为贫困家庭学生发放各类补助金46.5万元,通过与企业签约培养的方式,保证未升学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在医疗保障方面,自2018年以来区财政列支资金335万余元,为贫困人口购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困难居民商业补充保险和扶贫特惠保险(含门诊慢性病),夯实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五重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自付比例不超过10%。自2018年以来,2229人次享受到“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共减免金额26.9万元。2018年,全区投入各级财政资金371.9万元,为167户低保户、五保户、困难残疾人、贫困户实施了危房改造。

同时我区扎实推动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临淄区以“城乡统筹一体化扶贫”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重大课题试点示范为抓手,兼顾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综合实施了城乡统筹“2210”工程,整合资金从产业、人才、生态、文化、组织五个方面大力推进乡村振兴。

调研组指出临淄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值得肯定,希望我区继续加大力度开展扶贫工作。同时,在脱贫工作收尾阶段,要为下一步乡村振兴做超前谋划,做好财政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政策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