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财政局2024年代理记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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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6086/2024-506266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08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财政局 |
序号 | 部门职责 | 事项名称 | 事项编码 | 事项类型 |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 实施层级及权限 | 对应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及依据 | 比例 | 频次 | |
1 | 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 代理记账机构及业务情况检查 | 行政检查 | 【部委规章】《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2019年3月财政部令第98号修改)第十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 区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代理记账机构及业务情况检查 | 1.制定或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等方式实施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
【部委规章】《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2019年3月财政部令第99号修改)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20% | 1次/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