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财政局
标题: 临淄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6086/202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24 发布机构: 临淄区财政局

临淄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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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一)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区财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把信息公开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广泛凝聚各部门合力,坚决按照政策要求进行信息公开。成立由班子成员参与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并配备1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影响力。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和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全年对外发布信息128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124条,回复互动留言信息4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条并高质量办结,满意度百分之百,进一步扩大、细化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增强信息公开专业性。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全面掌握条例各项规定并结合实际广泛开展研究讨论,把握精神、吃透政策

(四)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方面。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密意识。认真组织学习《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并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通过通报近几年互联网信息泄密事件,要求机关各科室汲取教训,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网上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二是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堵塞管理漏洞。对局机关各科室下发了专项检查通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查找到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范围有待扩大、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2020,区财政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不断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