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财政局
标题: 临淄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6086/2024-542564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3 发布机构: 临淄区财政局

临淄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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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临淄区财政局联系(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97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181582;邮箱lzqczjbangongshi@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淄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临淄区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4条、法规文件类16条、规划计划类1条、财政国资信息类223条、报告指南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较去年增长2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临淄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坚决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执行信息编撰、信息检验、信息预览、信息审核、信息发布规范程序,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运用政府网站、临淄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截至2023年底,临淄财政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59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责任到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区财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推动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加快提质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有时会出现信息发布滞后的情况,导致公众无法及时了解财政、国资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二是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调整较快,工作衔接性不够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在通过网站公开的同时,增大宣传栏、新媒体等渠道的信息公开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努力提高财政、国资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各科室公开信息,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信息发布规范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代表委员对区财政局办理态度满意率100%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认真对照《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确保公开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政务公开任务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