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财政局
标题: 临淄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6086/2025-550200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7 发布机构: 临淄区财政局

临淄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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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临淄区财政局联系(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97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181582;电子邮箱:lzqczjbangongshi@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临淄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稳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部门职责依法向社会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政府财政信息,重点抓好预决算报告公开、政务公开、部门简介、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一)财政工作公开透明。临淄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信息依法公开,做到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5条、法规文件类8、规划计划类1条、公共资源配置类8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类2条、财政信息类103条、管理和服务类38条、国资国企类16条、业务工作类4条、公开指南类1条、公开年度报告类1条、公开保障机制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及时。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较去年减少1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有序管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工作原则,强化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为群众提供的信息权威准确、内容全面。

(四)平台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扎实开展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维护、内容管理工作,加大力度做好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等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平台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五)监督保障有力有效。在202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中,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提升行动、加强培训、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基础信息公开质量、强化依申请公开力度等多方面工作,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错敏词的问题,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加强错敏信息审核把关和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内容。同时,严格执行日常读网制度,对于反馈的错敏信息,要求24小时之内整改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8件,其中区人大代表建议3件,区政协委员提案5件,代表委员对区财政局办理态度满意率100%。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定期梳理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发布质量,确保信息及时公开。